假釋人員可以開店嗎
1、假釋人員能辦公司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有時間限制,剛假釋結束時一般不可以的。
法律依據:《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審批條件和登記管理暫行規定》 第九條 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刑滿釋放人員可以注冊公司嗎?可以做法人代表嗎?
刑滿釋放人員可以注冊公司,刑滿釋放人員也可以做法人代表。根據有關規定有行業和時間上的限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2、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3、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4、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5、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幹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6、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不能擔任法人的情況如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4、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5、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並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8、法律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能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3、刑滿釋放人員可以注冊公司嗎?
可以的,但必須要求是完全結案,在緩刑,保外期間是不能擔任法人代表的。而且,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規定有行業和時間上的限制。公司法有明確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監高的情形外,一般都是可以的。
資料擴展:
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規定有行業和時間上的限制。以下為法律文書的摘抄,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一、因違法經營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原法定代表人,自決定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二、因經營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的企業的負有主要責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銷登記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三、刑滿釋放、假釋或緩刑考驗期滿和解除勞教人員,自刑滿釋放、考驗期滿或解除勞教之日起未滿三年的;
四、因從事違法活動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
五、各級機關(包括黨的機關、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職幹部和軍隊在職現役軍人;
六、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擔任企業領導職務的。
注冊公司是一項公民權利,只要不被剝奪公民權的人,都可開公司;
如果己判決正在服刑,鑒於沒有人身自由,相關事項只能委託別人辦理,為公司的正常經營,故可任股東不宜擔法人代表,如果是在羈押期間未判決前,無法與外界見面與接觸,一切皆不可能;如果在法院的非刑事案件正在執行中,或有未執行完畢的案件,此時是有可能被限制注冊的;更不用說任法人代表了;如果是曾經犯罪己執行完畢,注冊普通公司是沒有問題的,但任職則須行業無相關限制才行。如終身取消銀行任職資格的,是不能在銀行業任法人代表及其它職位的。
4、緩刑期間可以自己開店嗎
法律分析:可以,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服刑人員,原則上不能離開所居住的地方,這樣方便和有利於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依法對其實行經常性的監督改造或考察。但是對確需出外經商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經公安機關批准後,服刑人員才可以在緩刑考驗期內離開所居住的地方出外經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5、我是刑滿釋放人員,想手機開店創業,可行不?
想要創業,建議您選擇一個合適的創業項目,看自身是否具備相關項目的資質,找對項目之後腳踏實地努力。當然創業過程中的資金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您啟動資金有限,可以通過小額貸款的方式來解決。
推薦使用有錢花,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旗下信貸品牌,面向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無抵押、無擔保的信貸服務,借錢就上度小滿金融APP(點擊官方測額)。有錢花消費類貸款,日息低至0.02%起,年化利率低至7.2%起,具有申請簡便、利率低放款快、借還靈活、息費透明、安全性強等特點。
2021年5月21日,度小滿金融推出以「家和萬業興」為主題的助力小微活動,提供10萬份「日息萬一+百萬保險」禮包,幫助小微企業家庭成長。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活動詳情請以度小滿金融APP頁面顯示為准。
和您分享有錢花消費類產品的申請條件:主要分為年齡要求和資料要求兩個部分。
一、年齡要求:在18-55周歲之間。特別提示:有錢花謝絕向在校學生提供消費分期貸款,如您是在校學生,請您放棄申請。
二、資料要求: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證、本人借記卡。
注意:申請只支持借記卡,申請卡也為您的借款銀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為二代身份證信息,不能使用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進行申請。
此答案由有錢花提供,因內容存在時效性等客觀原因,若回答內容與有錢花產品的實際息費計算方式不符,以度小滿金融APP-有錢花借款頁面顯示為准。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6、假釋結束後可以開辦公司嗎
法律分析:假釋結束後可以開辦公司,但需要在假釋考驗期滿三年後開辦公司,因為假釋人員,自考驗期滿之日起未滿三年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情形的,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第八十二條 對於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第八十三條 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
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四條 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監督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准。
第八十五條 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並公開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條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並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並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7、2018年刑滿釋放人員,做生意有政策嗎
每個地區政策不一樣的。
《監獄法》第三十五條罪犯服刑期滿,監獄應當按期釋放並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三十六條罪犯釋放後,公安機關憑釋放證明書辦理戶籍登記。
第三十七條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除此,各地也有相應的政策,可向當地政府部門咨詢。
(7)假釋人員可以開店嗎擴展資料:
減刑、假釋以及安置
(依據:《監獄法》)
第二十九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根據監獄考核的結果,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第三十條 減刑建議由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減刑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一條 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符合法律規定的減為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條件的,二年期滿時,所在監獄應當及時提出減刑建議,報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審核後,提請高級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並發給假釋證明書。
對被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第三十四條 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減刑、假釋條件的罪犯,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其減刑、假釋。
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減刑、假釋的裁定不當,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間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對於人民檢察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理。
8、假釋期間的服刑人員可以到外地生活或者經商嗎
不可以。假釋人員必須在居住地縣級行政區域內工作生活。
刑法
第八十五條 【假釋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 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
社區矯正人員因就醫、家庭重大變故等原因,確需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旗),在七日以內的,應當報經司法所批准;超過七日的,應當由司法所簽署意見後報經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返回居住地時,應當立即向司法所報告。社區矯正人員離開所居住市、縣(旗)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十四條 社區矯正人員未經批准不得變更居住的縣(市、區、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