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函
1、商標續展怎麼辦理啊?
注冊商標的保護期限是十年,保護期限屆滿前應續展該注冊商標。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遞交相應的申請文件和繳納相應的規費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或者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2、商標續展證明
(一)准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注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為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准備就緒後,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50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