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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他人商標

發布時間: 2023-05-17 05:04:25

1、法律規定搶注商標犯法嗎?

一、法律規定 搶注商標 犯法嗎? 搶注商標的行為是違法的。 商標搶注 行為是一個非法律術語,其沒有確定的內涵和外延,人們使用「商標搶注行為」時也是各取所需,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其含義近似的稱謂還有「惡意搶注」 等。商標搶注是指行為人將他人已經使用尚未注冊的 商標 ,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搶先注冊;或將已 注冊商標 或 馳名商標 在同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或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搶先注冊的行為;以及將他人已經形成的其他在先權利注冊為商標的行為。 二、認定惡意搶注商標的要件有哪些? (一)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 「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注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注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注冊商標的佔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並索取賠償。 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認定這一主觀要件的成立?我們不可能深入到申請人的內心世界,去了解他們主觀願望是否為了不正當利益而只能通過現象去剖析他的本質。哪些現象可以分析出來呢?一是看他注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二是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通過這幾方面的分析,如果「搶注」申請人注冊商標,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並沒有產品,而後高價轉讓或向被搶注人提出賠償請求,我們便可以准確認定他的主觀目的,就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 申請人采蔽扒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 不正當手段,是指 商標注冊申請 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注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攜伏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序或在以後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序中,由被搶注人提出 證據 ,證明申請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哪些是不正當手段呢?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系。中小型企業最容易成為被搶注的對象。因為中小型企業在向市場推出自己的產品時,往往並不是先注冊商標再推出產品,更多的是當自己的產品有一定影響後才注冊商標。 2.利用與他人宏隱昌曾經合作過的背景。作為合作者,他們是最清楚被搶注人的商標使用情況的,有的在合作期間,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 商標注冊 為自己所有,有的則是在合作結束後,將合作者的商標搶先注冊。 3.同一區域內了解內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 代理 人等,在進行新聞采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了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並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注冊。 上述所列幾種不正當手段,共同之處在於他們剽竊他人已經使用但未來得及申請注冊的商標,在他們所申請注冊的商標上並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創意,他們實質上採用了欺騙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蓋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質,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三)注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 只有注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如果在異議程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注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事實上,在實踐中,很大一部分經營者並不知道自己的商標已經被他人申請注冊,即使在程序上有三個月的公告期,但這種公告並非所有經營者都能及時看見,往往直到搶注人成功注冊後,被掄注人才知道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已被他人搶先注冊了。那麼要構成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被搶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通常情況下,沒有任何影響的商標是沒有人會去搶注的。「有一定影響」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認知的區別性標記。事實上,一旦商品或服務項目投放市場,由於廣告的作用和交易的過程,商標的影響在公眾心目中已經開始產生,其影響已經達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圍和一定的人群范圍。怎樣認定「有一定影響」呢?筆者認為,可以從該商品的廣告投放、商品的銷售額、市場佔有率、消費者的知悉狀態以及地域上的輻射面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 2、是否是已經使用並正在使用的商標。被搶注的商標應認為是被搶注人已經使用並正在使用的商標,即強調商標的連續性使用,如果被搶注人曾經使用過的商標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請注冊,則不應該認定為「搶注」。衡量一件商標是否連續性使用的簡單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連續性地投放市場,當然,商標的使用晚於搶注人的注冊,則不存在搶先注冊的問題。這一時間點,應以申請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之日為准。 現在社會搶注商標的情況時有發生,申請人將他人已經使用,但是並未注冊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注冊,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搶注商標,實際上這已經造成了違法的行為,我們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並且應該通過法律維護社會的正確秩序,將商標搶注行為的根本杜絕。

2、搶注商標是什麼意思

搶注商標是指對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他人。
商標搶注是一種事實認定行為,一般為撤銷該商標的所有權,重新認定原始擁有人的商標所有權,一般不會承擔其它的侵權責任。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模擾春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商標搶注的表現形式
(一)搶注未注冊商標
中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冊。中國商標法未賦予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任何排他權,在某種商標未注冊而有使用的情形,該使用人無權阻止他人李模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或先申請注冊。只有在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與未使用人同日申請注冊時,根據中國商標使用和申請注冊的現狀,照顧使用在先的申請人,使之能獲准注冊。這個范圍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進行申請注冊,不得違反在先申請原則。未注冊商標使用人選擇不將其使用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這是他的權利;如果其為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做了大量的廣告投入卻未申請,或晚於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商標注冊,結果被他人搶先申請商標注冊,這僅能說明:
1、自主決定導致其顧此失彼;
2、商標權利意識淡薄。這當然不能給他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在商標專用權注冊取得制國家,只要經營主體商標權利意識強烈,在使用商標之前或使用同時就申請商標注冊,就不會發生搶先注冊商標的事件。視所有的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為非法的觀點,其實質是主張使用取得商標專用權,因而從根本上否定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制度,這與中國《商標法》是相悖的。
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有條件地確認搶先注冊他人先使用的商標行為為法律禁止的行為,在堅持注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法律對於絕對的申請在先原則作了合理調整。強調申請在先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不允許盜竊他人已經使用並且已經建立信譽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注冊,彌補了絕對注冊原則的缺陷,防止事實上的不公平情況的出現。
(二)搶注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
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注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這就可能使甲在丙國將a商標在b種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了注冊,如甲未在丁國為同樣的申請注冊,則可能會有乙將a商標或近似a商標的商標在b種或類似b種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丁國申請注冊或先於甲申請注冊並獲得核准。雖然此種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在道德上似有可議之處,但在法律上該注冊並無不當。
以往由於中國經營者的商標旦耐意識比較淡薄,其在中國所有而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有一定或較好聲譽的商標被他人在該國或地區搶先注冊,導致我國經營者在該國或該地區不能使用在中國注冊的原商標,最終退出該國或地區的市場;或者雖然繼續使用該商標並佔有市場,但付出了高額的價格以求得對方轉讓商標所有權;還有的不得不另起「爐灶」。經濟利益上吃了虧,在法律上卻無能為力。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國內的一些企業和個人為了謀求經濟利益,在國內搶先注冊國外的知名商標的情況也逐漸屢見不鮮。
(三)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已注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
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注冊後,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於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注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注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四)權利沖突問題
解決不同類型知識產權的權利沖突問題,現行法律已有一項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在先權利原則」。這一原則是民法公平、誠信原則的體現,並在專利法、商標法中都有具體的規定。從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看,圍繞專利權、商標權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分別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並不存在誰高誰低、誰強誰弱之分。如果發生權利沖突,就適用「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
綜合上面所說的,商標搶注在我國屢屢發生,但是對於商標搶注我國也是出了相關的條例,就是為了可以更好的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只要還沒有注冊,那麼商標權利人就可以提出異議,如果已注冊,那麼就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商標的擁有者,而且還要在五年之內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3、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惡意搶注他人 商標 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1、 復制、摹仿、翻譯他人 馳名商標 申請注冊的行為(《 商標法 》第十三條)。 2、 代理 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五條)。 3、 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後段)。 4、 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二)損害他人在先權利的態迅惡意搶注行為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前段規定申請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實際上是禁止惡意將他人具有商業價值的商號、外觀設計、作品、姓名、肖像等搶注為商標。 (三)以獨占公共資源為目的的搶注行為 此類搶注行為的基本特徵在於將本屬於公共資源的標記搶注為商標, 商標注冊 後妨礙他人的正當使用造成市場秩序混亂,或者使用時容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產地或者特點等發生混淆。例如: 1、 將旅遊景區名稱申請注冊於「旅遊服務」項目上。(「天柱山」) 2、 將具有表示商品特點的產地名稱申請注冊於該商品上。(「日月潭」茶葉、「阿里山」茶葉、「慶嶺活魚」) 3、 將缺乏顯著特徵的標記申請注冊為商標。(「PDA」、「法律人」) 《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申請 注冊商標 缺乏顯著特徵的,不予注冊;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具有不良影響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 惡意 搶注商標 的判定 我國《商標法》上述關於禁止惡意搶注的規定體現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商標評審案件為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被申請人申請注冊爭議商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則可以認定主觀構成惡意。惡意是認定惡意搶注和適用上述法律規定的共同要件。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因素: 1、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猜臘它關系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 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穗閉滑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 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為的,需要考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 被申請人因作為公共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 爭議商標注冊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 賠償金 ,或者進行誤導公眾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惡意搶注商標的處罰是較為嚴重的,因為觸犯的法律規定較多,一旦自己不能合理的解決就會導致問題惡化,所以在商業活動中在商標的保護上較為重視,不僅是因為它是 知識產權 的凝聚,最為關鍵的就是商標代表著自己企業以及相關的企業文化。

4、惡意搶注他人商標法條的規定是什麼

一、惡意搶注他人 商標法 條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和實踐,惡意搶注行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 復制、摹仿、翻譯他人 馳名商標 申請注冊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三條)。 2、 代理 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 商標 的行為(《商標法》第十五條)。 3、 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後段)。 4、 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 二、惡意 搶注商標 的判定 我國《商標法》上述關於禁止惡意搶注的規定體現了共同的立法宗旨,即維護誠實信用原則,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商標評審案件為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被申請人申請注冊爭議商標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則可以認定主觀構成惡意。惡意是認定惡意搶注和適用上述法律規定的共同要件。惡意的判定主要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因素: 1、 申請人因與被申請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貿易、合作、地緣(地域)或者其它關系明知或者應知被申請人的商標。 2、 被申請人因申請享有在先權利的商號、作品、外觀設計、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應知他人在先權利的存在。 3、 申請人主張被申請人構成惡意搶注其商標行為的,需要考斗返乎慮申請人商標的獨創性。 4、 被申請人因作為公共資源的旅遊景區名稱、產地名稱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應知該名稱的存在。 5、 爭議 商標注冊 後,被申請人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妨礙他人正當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額轉讓費、許可使用費、侵權 賠償金 ,或者進行誤導公眾的宣傳,造成市場混亂。 三、惡意搶注商標法律適用 除惡意外,各類具體搶注行為的認定和法律適用要件不盡相同,商標局制定的《商標審理標准》對此有相應的明確規定。現以評審案件為例,略予說明。 (一)《商標法》第十三條保護馳名商標的適用要件 1、 第一款保護馳名的未 注冊商標 。 (1)申請人商標已經馳名但尚未在中國注冊; (2)爭議商標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或者翻譯; (3)雙方世野商標使用商品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4)爭議商標的使用容易導致混淆。 2、 第二款保護馳名的注冊商標。 (1)申請人商標已經馳名且已在中國注冊; (2)爭議商標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或者翻譯; (3)雙方商標使用商品不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 (4)爭議商標的使用誤導公眾,損害馳名商標所有人的利益。 根據實踐,認定馳名商標主要考慮該商標在我國境內是否馳名。申請人可以按照《商標法空悉》第十四條的規定提供其商標在爭議商標申請之前的馳名 證據 材料。 也就是說,我們參考商標法在解決惡意搶注商標案例的時候,商標法當中是給出了可以判定對方是惡意搶注商標的具體行為,只要存在著以上幾種行為的當地商標局可以依法撤銷 商標權 ,但是,商標局一般不會直接對搶注一方進行行政罰款。商標所有者在通過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商標權以後,想要追究民事賠償的話還只能提起民事 訴訟 。

5、搶注商標是什麼意思

品牌商標搶注是指行為人不以使用為目,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行為。且前述的搶注范圍可認定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廣義的商標搶注包括以上情形,還包括搶注他人著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在社會上有一定聲譽的名稱等在先權利為自己的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行為。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第五條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6、搶注別人正在使用的商標會怎麼樣?

搶注別人正在使用的 商標 會怎麼樣? 商標注冊 過程中,對方如能提供已經使用的 證據 ,或者銷售上市等等證據證明此前已經使用過,你的商標就有可能面臨無效的危險 商標法 第三十一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商標搶注 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 注冊商標 ;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 馳名商標 在非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注冊的行為,也屬於搶注。進而,將他人的創新設計、 外觀設計專利 、企業名稱和字型大小、 著作權 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行為,也應視為商標搶注。商標搶注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商標搶注是指在原商標所有者之前注冊該商標以獲取經濟利益的競爭行為。 搶注商標 表現形式 (一)搶注未注冊商標 中國商標 法規 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 商標注冊申請 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冊。中國商標法未賦予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任何排他權,在某種商標未注冊而有使用的情形,該使用 商標法 人無權阻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或先申請注冊。只有在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與未使用人同日神模輪申請注冊時,根據中國商標使用和申請注冊的現狀,照顧使用在先的申請人,使之能獲准注冊。這個范圍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進行申請注冊,不得違反在先申請原則。未注冊商標使用人選擇不將其使用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這是他的權利;如果其為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做了大量的廣告投入卻未申請,或晚於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商標注冊,結果被他人搶先申請商標注冊,這僅能說明: 1、自主決定導致其顧此失彼; 2、 商標權 利意識淡薄。這當然不能給他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在商標專用權注冊取得制國家,只要經營主體商標權利意識強烈,在使用商標之前或使用同時就申請商標注冊,就不會發生搶先注冊商標的事件。視所有的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為非法的觀點,其實質是主張使用取得商標專用權,因而從根本上否定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制度,這與中國《商標法》是相悖的。 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有條件地確認搶先注冊他人先使用的商標行為為法律禁止的行為,在堅持注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法律對於絕對的申請在先原則作了合理調整。強調申請在先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不允許 盜竊 他人已經使用並且已經建立信譽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注冊,彌補了絕對注冊原則的缺陷,防止事實上的不公平情況的出現。 (二)搶注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游信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 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注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這就可能使甲在丙國將a商標在b種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了注冊,如甲未在丁國為同樣的申請注冊,則可能會有乙將a商標或近似a商標的商標在b種或類似b種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丁國申請注冊或先於甲申請注冊並獲得核准。雖然此種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在道德上似有可議之處,但在法律上該注冊並無不當。 以往由於中國經營者的商標意識比較淡薄,其在中國所有而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碼陪已經有一定或較好聲譽的商標被他人在該國或地區搶先注冊,導致我國經營者在該國或該地區不能使用在中國注冊的原商標,最終退出該國或地區的市場;或者雖然繼續使用該商標並佔有市場,但付出了高額的價格以求得對方轉讓商標所有權;還有的不得不另起「爐灶」。經濟利益上吃了虧,在法律上卻無能為力。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國內的一些企業和個人為了謀求經濟利益,在國內搶先注冊國外的知名商標的情況也逐漸屢見不鮮。 (三)搶注馳名商標比搶注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已注冊的非馳名商標更復雜 馳名商標在他國或地區被他人搶先注冊後,該馳名商標的原所有人的商標專用權能否在該國或地區獲得保護,最終完全取決於被請求保護的國家或地區的主管機關根據其本國的法律認定。認為他人的搶先注冊正當的,原商標所有人將在其轄區內失去該商標的所有權,不能得到保護;反之,如認為注冊不正當的,則能獲得保護。 (四)權利沖突問題 解決不同類型 知識產權 的權利沖突問題,現行法律已有一項基本原則,就是「保護在先權利原則」。這一原則是民法公平、誠信原則的體現,並在 專利法 、商標法中都有具體的規定。從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看,圍繞 專利權 、商標權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分別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並不存在誰高誰低、誰強誰弱之分。如果發生權利沖突,就適用「保護在先權利的原則」。 綜合上面所說的,別人使用的商標,對於我們來說是千萬不可以進行搶注的,如果搶注成功,那麼別人也會利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而且別人的品牌可能當事人是最清楚不可的,只要拿出證據,那麼自己不但不能進行賣此產品,而且還要賠償當事人所有的損失。

7、搶注商標屬於侵權行為嗎

法律分析:搶注商標是可以被認定為一種侵權行為的。

商標搶注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商標法明確規定申請商標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的原則。商標搶注人明知是他人的商業標識而以自己的名義搶先申請注冊,企圖將他人的商業標識據為己有,踐踏了最起碼的商業道德,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性質不言而喻。

法律寬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九條 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三十二讓談條 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坦巧碰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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