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期限是
1、商標有效期多久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限是自核准注冊之日起的十年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生效開始時間為核准商標注冊之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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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如果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的次數沒有限制。辦理商標續展手續可以委託知識產權代理機構辦理,也可以自己去商標局辦理。辦理商標續展需要提交商標續展申請書、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續展申請核准後,商標局會下發《商標續展核准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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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商標權的期限是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期限。世界各國幾乎都對商標專用權的效力規定了時間限制,但各國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長短不同,多數國家規定為10年,如日本、法國、瑞典、丹麥、比利時等國。各國商標有效期開始計算的時間也不同,如法國自提出申請之日起計算,美國則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我國2014《商標法》第39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計算。另有2014《商標法》第36條第二款規定,經審查異議不成立而准予注冊的商標,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步審定公告三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商標權的期限的確定遵守兩個原則:一個原則是一次注冊有效時間有限制。我國注冊有效期限為自核准注冊之日起10年。另一個原則是續展次數無限制,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限也是10年。可以連續續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三條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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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標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
十年。所謂的商標使用年限是針對注冊商標而言的,實際上商標使用年限說的就是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權利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根據法律的規定,這個注冊商標的使用年限限定為十年,時間是從核准注冊當日起計算。注冊商標的使用年限為10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的,商標注冊人可以在期滿前十二個月辦理續展手續,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注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注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注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注冊商標是有使用期限的,根據《商標法》相關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還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衍生問題:
申請商標在哪辦理?
商標申請一般來說有三個途徑:(1)登陸商標局官網在線注冊;(2)商標局注冊大廳、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辦事處、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或者商標局委託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的商標受理窗口辦理;(3)直接找商標代理機構申請。
5、商標權有效期限多少年
我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從這個意義上來看,如果能夠及時事情續展,商標是可以永久使用下去的。這點跟版權、專利不同,版權、專利有固定期限,不能續展。法律規定:《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准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