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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標轉讓

發布時間: 2022-12-07 10:42:36

1、注冊人轉讓商標多少錢?

商標轉讓 費用一般包括兩部分: 1、商標轉讓受理費:申請轉讓一件 商標 的費用為1000元,受理費直接繳入國家商標局,國家商標局收取官費1000元; 2、商標轉讓 代理 費:若委託代理機構,則還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費。 商標轉讓如何辦理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 注冊商標 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 身份證 明文件(復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3、商標轉讓時間:大約需要6-10個月左右。 商標轉讓需要哪些材料 1、《商標轉讓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及受讓人的印章; 2、由受讓人加蓋公章的《商標轉讓委託書》; 3、受讓人《 營業執照 》的復印件; 4 、 按規定交納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 如果委託專業機構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託機構定收)。 辦理轉讓注冊商標的程序 《 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的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因此,轉讓注冊商標的,受讓人向國家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的申請人應當是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而不僅僅是受讓人一方。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時,受讓人不必向國家商標局同時提交原《 商標注冊 證》只須附送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一份,以便國家商標局合適商標注冊證上的事項。轉讓申請收到後,國家商標局對轉讓申請進行審查,申請符合法定條件的,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向受讓人辦法核准轉讓證件,並通過刊登《商標公告》形式將轉讓公示與眾。實踐中「核准轉讓證明」應與商標注冊證同時使用,一般情況下從辦理轉讓申請到取得國家商標局的核准轉讓證明大約需要半年左右時間。 商標權 利非法轉讓是什麼 自2001年《 商標法 》第二次修改以來,基於種種原因,盜賣、非法轉讓他人商標現象愈演愈烈,層出不迭,令人瞠目,尤其以如下形態最為典型: 1、商標在法院已查封凍結的情況下被私下辦理許可使用,如「愛多」、「IDALL」等商標; 2、在企業 破產清算 前被原企業職員違反《破產法》私下轉讓給第三者; 3、違反雙方協議私下將商標轉讓給第三者,有的企業是「內鬼」作怪,股東私下將商標轉讓給自已另立的公司; 4、國有或集體企業破產 注銷登記 後,原企業負責人成立同名企業冒名頂替將商標轉讓給自己或第三者; 5、未經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同意,擅自將著名商標低價轉讓給第三者;6、合資人將另一合資方的商標私下轉讓到自已或者關聯企業名下; 7、雙方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在商標局備案後,被許可人私下又將商標轉讓到自己的名下; 8、經銷代理商私下將被代理人的商標轉讓到自己的公司名下; 9、出口代理商私下將被代理人的商標在國外搶注,並轉讓給外國的公司,禁止國內被代理人的產品再銷往外國,並引發涉外 訴訟 ; 10、私下將他人在國外注冊的商標轉讓到自己國內公司名下,並禁止國內原商標權利人的產品再銷往該國。 上文總結了注冊人 轉讓商標多少錢 。以及對辦理商標轉讓時涉及到的其他問題作了具體的總結和解答。轉讓商標應按照國家的具體規定來辦理,如實提交真實的材料等待相關單位的受理。如果單位和個人對商標權利進行非法轉讓時,會受到國家商標 法規 定的處罰。

2、商標轉讓有哪些細節需要注意的

商標轉讓合同是指商標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將其商標轉移給他人,並由受讓人享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一、審查商標轉讓合同效力:
商標轉讓合同效力審查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情形,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
1、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審查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在凍結期和質押期內,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的同意,該商標不得轉讓。否則,該商標轉讓合同無效。
二、審查商標轉讓合同條款:
1、合同主體。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2、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時間、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況。商標權在被轉讓前,經常會出現轉讓人已將商標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商標的權利狀況,應明確約定被轉讓商標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合同簽訂後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許可權。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5、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應明確約定該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是屬於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商標權轉讓的時間。針對不同的商標權轉讓性質,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於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一般約定自商標權轉讓合同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於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並約定轉讓方將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7、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此條款中應明確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務,還要考慮到幣種匯率、計算方法。
8、商標轉讓手續的辦理。應明確約定雙方應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商品質量的保證。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10、雙方的保密義務。應明確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
11、違約責任,是保障債務履行以及保護、救濟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違約責任注意事項:
①沒有明確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各種情形,因此無法適用違約責任條款。
②在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違約形式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使得違約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將解除合同誤解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或者錯誤地認為只要違約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條款,一般約定先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①、若採用訴訟方式解決,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②、若採用仲裁途徑解決,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管轄。
13、法律適用條款,對於雙方處於不同國家的情況,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適用本國法律。
三、商標轉讓合同常見法律風險:
(一)、轉讓方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未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餘部分則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
二、受讓方應注意
1、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方對於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且該商標專用權是有效的。商標注冊證書應作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讓方不能僅憑轉讓方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還必須調查轉讓方是否為商標注冊人。另外,應了解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是否與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一致,若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轉讓商標注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根據現行法規,發生在後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態應明確約定清楚。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注意
1、根據中國《商標法》第39條第2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於自合同簽訂後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讓方並未取得商標專用權,這段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明確約定。
2、應明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手續時,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綜上所述,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商標轉讓合同時,對被轉讓的商標要有充分的認識了解,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從而最大限制規避法律風險。

3、商標轉讓授權書有什麼條款

一、審查 商標轉讓合同 效力 商標轉讓合同效力審查主要是審查合同是否有無效或可撤銷情形,被轉讓的 商標 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 質押 登記的商標: 1、審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國《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無效 :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2、審查被轉讓的商標是否為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在凍結期和質押期內,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的同意,該商標不得轉讓。否則,該商標轉讓合同無效。 二、審查商標轉讓合同條款 1、合同主體。 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2、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時間、注冊號, 注冊商標 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 商標權 使用許可狀況。 商標權在被轉讓前,經常會出現轉讓人已將商標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商標的權利狀況,應明確約定被轉讓商標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合同簽訂後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商標權轉讓後,受讓方的許可權。 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5、商標權轉讓的性質。 應明確約定該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是屬於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商標權轉讓的時間。 針對不同的商標權轉讓性質,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於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一般約定自 商標權轉讓合同 辦妥 商標轉讓 變更注冊手續後,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於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並約定轉讓方將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7、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此條款中應明確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務,還要考慮到幣種匯率、計算方法。 8、商標轉讓手續的辦理。 應明確約定雙方應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商品質量的保證。 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 轉讓合同 );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10、雙方的保密義務。 應明確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秘密的義務。 11、 違約責任 ,是保障 債務 履行以及保護、救濟 債權人 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 合同當事人 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履行合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 違約金 等。 違約責任注意事項: ①沒有明確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各種情形,因此無法適用 違約責任條款 。 ②在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 賠償金 的違約形式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使得違約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將 解除合同 誤解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或者錯誤地認為只要違約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條款,一般約定先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①、若採用 訴訟 方式解決,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 管轄 。 ②、若採用仲裁途徑解決,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管轄。 13、法律適用條款,對於雙方處於不同國家的情況,各方出於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適用本國法律。 三、商標轉讓合同常見法律風險 (一)轉讓方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未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盡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餘部分則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 (二)受讓方應注意 1、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方對於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且該商標專用權是有效的。 商標注冊 證書應作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讓方不能僅憑轉讓方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還必須調查轉讓方是否為商標注冊人。另外,應了解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是否與轉讓方 營業執照 上的名稱和地址一致,若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轉讓商標注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根據現行法規,發生在後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態應明確約定清楚。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注意 1、根據中國《 商標法 》第四百九十六條第2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於自合同簽訂後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讓方並未取得商標專用權,這段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明確約定。 2、應明確辦理轉讓注冊商標手續時,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綜上所述,雙方在簽訂和履行商標轉讓合同時,對被轉讓的商標要有充分的認識了解,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從而最大限制規避法律風險。 以上就是對 商標轉讓授權書 ? ? 相關內容的介紹。從上文我們也可以看出,國家《商標法》對商標是有保護的。所以在我們要使用別人商標的時候一定要得到商標持有者的授權。如果您也有自己的商標,想要發展自己的 代理 商,讓他們使用自己的商標,那就按照授權商標的正確步驟來為下級代理進行授權。

4、商標轉讓存在哪些風險?

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一:無效轉讓
無效轉讓,是指注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內制條件,這樣容的轉讓商標局是不會承認的,商標的專用權也不會發生變化。

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二:非法轉讓
非法轉讓是指商標轉讓人並不是該注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標所有人,將其商標偷偷轉讓的。這種情況下即使已經完成了商標轉讓,其轉讓也是不被商標局核準的。

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三:部分轉讓
所謂部分轉讓,就是指注冊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商標一並轉讓給商標受讓人,而是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轉讓人在商標轉讓之後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其他商標,對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四:隱瞞被轉讓商標的權益漏洞
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商標時,隱瞞了該商標在轉讓之前已經被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轉讓等問題。

5、涉外商標許可合同備案規定如何

法律分析:關於涉外商標使用許可,依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如果被許可人不能保證商品質量,許可人有權制止出售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宣告無效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並已執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依照前款規定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6、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什麼意思注冊商標權,又稱注冊商標專用權,是商標權的相對成熟形態。它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是各國法律明確予以保護的主要對象。注冊商標權意味著權利人不僅在事實上擁有某個商標,而且還在法律上得到了國家的確認和社會的認可。與未注冊商標權相比,注冊商標權易於得到國家法律甚至國際法的保護,具有自覺性、穩定性、專有性等特點。注冊商標權的取得1、注冊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商標注冊申請可以直接向位於北京的中國工商行政治理總局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託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代理。2、通過轉讓取得對於已經注冊的商標,可以通過合同的方式轉讓所有權,但必須經申請、公告等程序且需要經過國家工商行政治理總局商標局核准取得《核准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和《商標注冊證》,方可取得商標專用權。3、商標權使用許可這是商標所有權人答應他人使用自己注冊商標的一種常用的方式,操作程序也相對簡單,只需向商標局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事宜即可。需要指出的是,馳名商標、聞名商標不是注冊取得的,而是由商標主管機關依照法定職責獨立認定的;其中馳名商標需由國家工商行政治理總局商標局認定,上海市聞名商標則由上海市工商行政治理局認定。馳名商標因其突出的地位,受國家法律和國際公約的非凡保護,如跨商品類別的保護、跨國界的保護、跨企業類型的保護等等;而聞名商標與馳名商標是銜接緊密,是馳名商標的基礎。在國內亦受至非凡的保護。因此我們建議在上海的台商企業積極參與聞名商標的評選,主動培育企業商標,以獲得更多的法律保護。以上就是華律網小編為你介紹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什麼意思」的法律知識。遇到此類問題,請你認真閱讀以上內容。那麼希望以上華律網小編為你提供的答案能夠解決你的問題。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華律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進行法律咨詢。

7、要要將商標轉讓到外國公司名下,外國公司企業營業執照是英文,要提供中文翻譯件嗎?需要的話翻譯件

交到商標局的文件有外文的必須都要附上中文翻譯件,否則就不認的。可以由代理公司翻譯蓋章即可。外國的營養執照也最好是進行公證。

8、能怎麼取得商標專有權

要取得商標專有權,有以下兩種途徑:1、注冊商標權的原始取得注冊商標的原始取得可以通過注冊或者通過使用取得。一般的方式是通過注冊取得,商標注冊申請可以直接向位於北京的商標局辦理,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是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應當委託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另一種原始取得的方式是通過使用具備顯著性而受到保護,這種情況對於商標權人的舉證責任要求較高。2、通過轉讓取得對於已經注冊的商標,可以通過合同的方式轉讓所有權。商標專用權人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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