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能認證公司名字
1、發票抬頭是公司名嗎?
發票抬頭不一定是公司名。發票抬頭指的是買方的名稱,即收取發票的公司名稱或個人姓名。
發票內容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開發票注意事項:
1、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抵扣,開具紅字發票後不需退回原藍字發票。
2、發生發票丟失需要進行登報聲明作廢,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
3、跨年退貨或開票有誤的也可以開具紅字發票。
4、普通發票有「納稅人識別號」欄必須填寫。
5、增值稅專用發票人認證時限由180天放寬至360日。
6、企業如果同時提供不同稅率的商品、服務的,可以在同一張發票上開具。
7、購買二手車可按規定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銷售二手車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可以由主管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變更企業名稱後,收到原企業名稱的發票能認證嗎?
沒有驗證就沒有發言權,不要想當然。我本月初才變更的名稱,現在新舊購買人名稱的都可以驗證,下月如果還有舊票來,我再試驗後補充答案。
---補充
已經過兩個月了,還是可以驗證舊名稱的發票,我發現只有是納稅號沒變化,驗證都通得過。
3、電子發票開票人填公司名稱可以嗎
電子發票開票人不可以填公司名稱。公司不是人不會開票,誰開具發票填誰的名字,否則是違反規定的。
4、公司企業名稱變更,對方單位開具原來名稱的發票,還能認證嗎?
不能。如果密碼是原來的數據明碼式的,名稱變更後,對方仍按原名字開的,可以繼續認證的。但要立即通知對方,以後再按新名稱開具。如果是密碼是用二維碼格式的,那就不能認證,需要要退回去,重新開具。
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並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並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4)發票能認證公司名字擴展資料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4)涉及股權轉讓和交換的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書,需要新舊股東簽字。
(5)變更後股東為夫妻的,需要補簽夫妻財產分割證明。
5、對我給我公司開一張增值稅發票,但是公司名稱有一個字寫錯了,這樣我能否認證過去?
嚴格來說是不行的,
但實務中,認證發票主要是稅號無誤,密碼區無誤就應該可以過,
而且只是一個字錯誤,應該沒什麼關系的
6、發票公司名稱錯一個字,發票可以認證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可以認證的,只要納稅識別號,發票號碼等正確就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7、發票怎麼修改成公司名字
如月結賬單類電子發票,發票抬頭是和您客戶名稱保持一致,該抬頭不可更改,各地市業務政策存在差異,具體可以聯系歸屬地客服了解,以當地政策為准。
8、發票公司名稱超出線一點點可以嗎
可以,那個沒關系的,發票認證最主要的是單位代碼,含有數字那些的區域。
購方單位名稱壓線,不影響認證;
只要發票的密碼區是正常清晰,沒有污損遮蓋,就可以正常認證;
發票認證是指稅務機關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運輸發票抵扣聯,利用掃描儀自行採集其密文和明文圖像,運用識別技術將圖像轉換成電子數據,然後對發票密文進行解密,並與發票明文逐一核對,以判別其真偽的過程,不包括防偽稅控認證子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採集方式。
如果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
你的這種情況主要看購貨方的要求了,一般來說這樣發票是可以用的。
【拓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的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同時,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掛失手續:(1)《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2)提供公安部門受理報案的有關材料。(3)刊登遺失聲明的版面原件和復印件。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的規定,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或《丟失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以下統稱《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9、請問對方公司更改公司名,月頭開給我的發票我這邊能認證抵扣嗎
可以,驗證發票是根據稅號來的,跟對方公司名字沒啥關系,
對方更改抬頭只有在稅務抽查的時候才會有影響,你讓對方公司出個正式的文本公告,帶公章,原件給你們,你們存檔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