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認證產品一致性要求
1、3c認證是什麼?
3C認證的全稱為抄「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作為國家安全認證(CCEE)、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CCIB)、中國電磁兼容認證(EMC)三合一的「CCC」權威認證,是中國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與國際接軌的一個先進標志,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性。當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製品等。
(1)3c認證產品一致性要求擴展資料:
作用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後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資料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2、什麼是3C、CB、CE認證?3C認證的一致性都體現在那些方面?
3C認證是中國強制性認證,「3C」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e」,英文縮寫為「CCC」,簡稱「3C」。
CB是國際電工委員會(IEC)發起的,主要測試安全。國際性認證。
CE是歐盟強制性認證,為各國產品在歐洲市場進行貿易提供了統一的技術規范,簡化了貿易程序。任何國家的產品要進入歐盟、歐洲自由貿易區必須進行CE認證,在產品上加貼CE標志。因此CE認證是產品進入歐盟及歐洲貿易自由區國家市場的通行證。
3C認證程序:測試,出測試報告,審廠,出審廠報告,CQC出證書。
3、燈具產品的3C認證是什麼性質的認證?認證產品的一致性要求都包括哪些方面?
燈具產品的3C認證是針對產品的安全和電磁兼容的認證,認證產品的一致性要求包括電路原理,按裝方式,光源,IP等級,產品結構等等的要求,我司是國家CNAS實驗,需要3C認證請咨詢,謝謝!
4、防火門取消強制3c認證後,還需一致性嗎?
1.如果國家取消了防火門的強制性認證(3C認證),那麼沒有3C認證的防火門是可以正常上市銷售的。2.辦理自願性認證是需要產品一致性的。取消下門框就不符合產品一致性了,不符合產品一致性要求,自願性認證就是無效的。3.改變玻璃厚度,開孔尺寸都是不符合一致性要求的,自願性認證就是無效的。
5、消防產品3C認證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要想申請消防3C認證,首先需要滿足以下幾點條件:
1、您需要有營業執照。
2、您的產品需要在CCC認證范圍內,可查看產品目錄核對:3C認證目錄。
3、您需要有工廠,因為CCC認證是需要審廠的。
4、3C認證辦理需要寄送樣品檢測,您得准備樣機測試。
5、樣機的相關資料需要准備好,列如說明書、規格書、電路原理圖等等,詳細參見3c認證資料。
6、您的工廠需要符合質保能力要求,簡單的說您的工廠需要具備一條完整的生產線,最重要的是保證產品和送檢產品的一致性!
以上條件滿足的情況下您就可以辦理消防CCC認證了。至於具體需要准備的資料這個最好找經驗機構或者代理機構問下,網上現在有不少這樣的機構像伊俐信,找他們了解下會比較詳細些!
6、3C認證的一致性從哪幾個方面敘述
國家強制性產品CCC認證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各國政府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它要求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准和技術法規。強制性產品認證,是通過制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和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程序,對列入《目錄》中的產品實施強制性的檢測和審核。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的認證證書,沒有按規定加施認證標志,一律不得進口、不得出廠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我國1978年恢復國際標准化組織的成員國地位後,就按照國際規范建立了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並開展了相關的工作:對107種國內產品實施了產品安全認證;對104種進口商品實施了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制度,這項制度涉及到60多個國家和地區。這些產品認證制度對提高我國產品質量水平和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維護國家經濟利益、經濟安全,保護環境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特點
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具有以下的特點: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使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才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
新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英文縮寫為「CCC」,也可簡稱「CCC」標志。標志圖案和種類如下:
第一批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
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公布了第一批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該目錄以原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的產品和安全認證強制性監督管理的產品為基礎,進行了少量調整。
目錄涉及安全、EMC、環保要求,包括19大類,132種產品。
二、CCC認證對質量保證能力的要求
CCC認證不僅要求組織的產品經過國家指定的實驗室檢測合格,而且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且經過工廠審查合格。已建立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並取得認證的組織可基本滿足該要求,其質量保證能力要求包括如下:
4.1職責和資源
4.1.1職責
生產者應規定與質量活動有關的各類人員職責及相互關系,且在其組織的內部指定一名質量保證負責人和一名認證聯絡工程師(或聯絡員)。
質量保證負責人應是組織管理層中的一名成員,應具有充分的能力勝任本職工作。不論其在其他方面職責如何,應具有以下方面的職責和許可權:
a) 負責建立滿足本文件要求的質量體系,並確保其實施和保持;
b) 確保加貼強制性認證標志/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認證標準的要求;
c) 及時向認證機構申報涉及獲證產品安全性能的變更;
d) 負責與認證機構聯絡與協調認證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認證標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不合格品和獲證產品變更後未經認證機構確認,不加貼強制性認證標志/認證標志;
認證聯絡工程師(或聯絡員)應熟悉認證業務,其職責是協助質量保證負責人與認證機構聯絡認證事宜。
4.1.2資源
生產者應配備必須的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以滿足穩定生產符合認證標準的產品要求;應配備相應的人力資源,確保從事對產品質量有影響工作的人員具備必要的能力;建立並保持適宜產品生產、檢驗試驗、儲存等必備的環境。
4.2文件和記錄
4.2.1生產者應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認證產品的質量計劃或類似文件,以及為確保產品質量的相關過程有效運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質量計劃應包括產品設計目標、實現過程、檢測及有關資源的規定,以及產品獲證後對獲證產品的變更(標准、工藝、關鍵件等)、標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規定。
產品設計標准或規范應是質量計劃的其中一個內容,其要求應不低於有關該產品的國家標准要求.
4.2.2生產者應建立並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對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有效的控制。這些控制應確保:
a) 文件發布前和更改應由授權人批准,以確保其適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c) 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相應文件的有效版本。
4.2.3生產者應建立並保持文件化的質量記錄的標識、儲存、保管和處理的文件化程序,質量記錄應清晰、完整以作為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證據。
生產者至少應保存下述記錄:
● 采購物資檢驗/驗證記錄
● 例行檢驗記錄
● 選定型式試驗記錄
● 檢驗和測試設備校準記錄
● 檢驗和測試設備功能檢查記錄
● 顧客投訴及糾正措施記錄
● 對不合格品採取措施的記錄
● 內部質量審核記錄
● 標志使用情況的記錄
質量記錄應有適當的的保存期限,上述記錄的保存時間應不少於兩年。
4.3采購和進貨檢驗
4.3.1供應商的控制
生產者應制定對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應商的選擇、評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確保供應商具有保證生產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滿足要求的能力。
工廠應保存對供應商的選擇評價和日常管理記錄。
4.3.2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驗證
生產者應建立並保持對供應商提供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或驗證的程序及定期確認檢驗的程序,以確保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滿足認證所規定的要求。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檢驗可由生產者進行,也可以由供應商完成。當由供應商檢驗時,生產者應對供應商提出明確的檢驗要求.
生產者應保存關鍵件檢驗或驗證記錄,確認檢驗記錄及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及有關檢驗數據等,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應有其組織內部負有質量職責的檢驗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4.4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過程檢驗
4.4.1生產者應對關鍵生產工序進行識別,關鍵工序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能力,如果該工序沒有文件規定就不能保證產品質量時,則應制定相應的工藝作業指導書,使生產過程受控。
4.4.2產品生產過程中如對環境條件有要求,生產者應保證工作環境滿足規定的要求。
4.4.3可行時,生產者應對適宜的過程參數和產品特性進行監控。
4.4.4生產者應建立並保持對生產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的制度。
4.4.5生產者應在生產的適當階段對產品進行檢驗,以確保產品及零部件與認證樣品一致。
4.5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
生產者應制定並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程序,以驗證產品滿足規定的要求。檢驗程序中應包括檢驗項目、內容、方法、判定等。並應保存檢驗記錄。具體的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要求應滿足《自願性產品認證特殊要求》的規定。
例行檢驗是在生產的最終階段對生產線上的產品進行的100%檢驗,通常檢驗後,除包裝和加貼標簽外,不再進一步加工。
確認檢驗是為驗證產品持續符合標准要求而進行的在經例行檢驗後的合格品中隨機抽取樣品依據檢驗文件進行的檢驗。
4.6檢驗試驗儀器設備
用於檢驗和試驗的設備應定期校準和檢查,並與所要求的檢驗、試驗能力一致。檢驗和試驗的儀器設備應有操作規程。
4.6.1校準和檢定
用於確定所生產的產品符合規定要求的檢驗試驗設備應按規定的周期(每年至少一次)進行校準或檢定,。校準或檢定應溯源至國家或國際基準。對自行校準的(例一些專用的測試設備),則應規定校準方法、驗收准則和校準周期等。設備的校準狀態應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員方便識別。
應建立檢驗設備的台帳並保存設備的校準記錄。
4.6.2運行檢查
對用於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的設備應進行日常操作檢查外,還應進行運行檢查。當發現運行檢查結果不能滿足規定要求時,應能追溯至已檢測過的產品。必要時,應對這些產品重新進行檢測。應規定操作人員在發現設備功能失效時需採取的措施。
運行檢查結果及採取的調整等措施應記錄。
4.7不合格品的控制
生產者應建立不合格品控製程序,內容應包括不合格品的標識方法、隔離和處置及採取的糾正、預防措施。經返修、返工後的產品應重新檢測。對重要部件或組件的返修應作相應的記錄.應保存對不合格品的處置記錄。
4.8內部質量審核
生產者應建立文件化的內部質量審核程序,確保質量體系的有效性和認證產品的一致性,並記錄內部審核結果。
對生產者的投訴尤其是對產品不符合標准要求的投訴,應保存記錄,並應作為內部質量審核的信息輸入。
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應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進行記錄。
4.9認證產品的一致性
生產者應對批量生產產品與型式試驗合格的產品的一致性進行控制,以使認證產品持續符合規定的要求。
生產者應制定關鍵元器件、零部件的清單,明確它們的供應商,材質
生產者應建立產品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結構等影響產品符合規定要求因素的變更控製程序,認證產品的變更(可能影響與相關標準的符合性或型式試驗樣機的一致性)在實施前向認證機構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執行。
4.10包裝、搬運和儲存
工廠所進行的任何包裝、搬運操作和儲存環境應不影響產品符合規定標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