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多大
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幾年補辦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如果是丟失了,可以申請補辦。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有效期三年,每年有監督審核,以保持證書的注冊資格。
三年後則再次認證,並換發新證。
再認證比起初次認證還是方便。時間和費用一般是初次認證的2/3左右。
2、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范圍如何確認?
認證范圍的界定應貫穿於認證活動的各個階段,但是合同評審和第一階段審核應是重要的階段,這可以從CNAS-CC01<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粉的有關規定中看出。
認證機構應按照以下的信息來確定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范圍:
(CNAS-CC01《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9.2.1所列的如下信息, 與確定認證范圍有關):
(1)組織的名稱、物理場所的地址;
(2) 重要的過程和運作;
(3)任何相關的法律義務;
(4)申請組織與申請認證的領域相關的一般信息,包括其活動、人力與技術資源;
(5) 適用時,其在一個較大實體中的職能和所處的關系;
(6) 申請組織採用的所有影響符合性的外包過程的信息。
確認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范圍時應考慮的因素
1、首先應界定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組織行確定認證范圍肘,首先應搞清建立環境管理體系的組織是哪一個,是整個集團/公司還是其中的某個運行單元。GB廳24001:2004標附錄A1指出"組織有權自行靈活決定本標準的實施邊界,即是在整個組織,還是僅在特定的運行單位實施本標准,由組織自行決定。組織應當規定其環境管理體系的范圍並形成文件,以明確界定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組織邊界。當組織是-個更大組織在給定場所的一部分,對范圍的確定尤為必要。"從這段話可看出,清楚地界定實施EMS的組織是非常重要的,這里所說的邊界應是組織的概念,即指整個組織,還是指特定的運行單位。當組織是一個更大組織在給定場所的一部分時,應關注該組織是否具備行政管理職能。根據GB廳24001:2004標准"組織"的定義可知,只有具備自身職能和行政管理職能的運行單位才可以稱之為組織,不論其是否為法人。一個更大組織的一部分或一個運行單位可視為一個組織,但前提是必須具備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認證機構對組織的了解應關注:
(1)申請組織是否具有對環境控制和改善.並實現其環境方針和目標的管理許可權,即是否有權調配適當的財力資源和人力資源。如果沒有此管理許可權,則不具備組織的功能,不能單獨建立EMS並批准其認證。
(2)了解組織環境因素和環境影響的管理職責,不能將本屬於該組織承擔的管理職責隨意刪除。否則,應進一步界定組織的名稱和范圍,如組織縮小後,應考慮縮小後的組織與被剔除單元的活動、產品、地域范圍的環境因素和環境影響控制的可分性。如果不可分,該部分不能單獨建立EMS並批准其認證。
2.確認申請認證的活動
認證范圍對活動的描述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不同的組織其主要活動是不同的,如政府部門的主要活動是行政管理,設計單位的主要活動是XX設計,建築單位的主要活動是 xx施
工,運輸公司的主要活動是xx運輸。有的組織既有生產活動,又有設計、銷售或服務等,因此對於組織建立EMS的活動要確認。活動的確認,同樣應考慮環境因素和環境影響控制的可分性。
對於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和審核而言,申請評審後確認的與認證活動有關的所有活動(更具體的活動)均應納入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如與生產活動有關的管理活動、輔助活動{動力供應、污水處理、材料的儲存、廢物管理}、辦公活動等。
3.地域和場所的確認
地域、場所的確定應建立在以下原則的基礎上:活動確認後,與該活動有關的組織的所有地域和場所均應納入審核范圍,認證機構以審核證據為依據批准認證的范圍。不論這些地域和場所是固定場所還是流動場所,不論其在院內還是在院外都應包括在環境管理體系范圍內。對於具有多場所的組織,環境管理體系應包括所有的場所(審核時,可以對相似多場所.進行抽樣審核)。
4.考慮組織的環瓏許可范圍
對於存在環境許可活動而來得到有關行政 部門審批的組織,不能批准其認證,不存在認證范圍如何表達的問題。組織不能為逃避某一相關法律法規的義務而有意刪除某-活動或某一區域,而應通過建立環境管理體系改進環境行為,取得相關的許可。
如果組織為此而縮小認證范圍,審核組應特別關注:
(1)組織名稱是否相應縮小;
(2)被縮小的組織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職能;
(3)環境因素與環境影響的控制,是否能與被刪除單元的環境因素與環境影響分得開。
3、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啥意思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第三方公證機構依據公開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准(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對供方(生產方)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評定,評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機構頒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並給予注冊公布,證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環境保證能力。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可以證實生產廠使用的原材料、生產工藝、加工方法以及產品的使用和用後處置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的要求
4、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標准
法律分析:對供方(生產方)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評定,評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機構頒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並給予注冊公布,證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環境保證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環境保護志願者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風氣。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5、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是屬於什麼單位發的證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是由國家認證監督委員會授權的機構(認證公司)頒發的證書。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一項內部管理工具,旨在幫助組織實現自身設定的環境表現水平,並不斷地改進環境行為,不斷達到更新更佳的高度。
6、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第三方公證機構依據公開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准(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對供方(生產方)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評定,評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機構頒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並給予注冊公布,證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環境保證能力。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可以證實生產廠使用的原材料、生產工藝、加工方法以及產品的使用和用後處置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的要求。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主要作用如下:
1.滿足政府法律要求,獲取國際貿易的"綠色通行證"
2.增強企業競爭力,擴大市場份額
3.樹立優秀企業形象
4.改進產品性能,製造"綠色產品"
5.改革工藝設備,優化成本,實現節能降耗
6.污染預防,環境保護
7.避免因環境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8.提高員工環保素質
9.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10.減少環境風險,實現企業永續經營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需要具備材料如下:
1、申請方須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分公司申請應有總公司授權文件;
2、申請方應建立文件化的環境體系報告;
3、申請方年度內無污染,無事故,環保部門抽查合格報告;
4、申請方公司的經營情況;
5、公司區域平面圖;
6、營業執照;
7、主要生產工藝污染源的排污管控;
8、三廢測試報告;
9、守法證明。
企業認證過程如下:
1、認證咨詢
2 、認證申請
3、簽訂合同
4、第一階段審核
5、第二階段審核
6、不符合糾正與跟蹤驗正
7、核准發證
8、證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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