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體系認證合同交多少印花稅
1、合同怎麼交印花稅呢
印花稅:
1、經營性賬簿:
(1)含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萬分之五交印花稅
(2)其餘經營性賬簿按5元/本貼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稅。
其中,銷售合同(包括你方銷售的銷售合同,和對方銷售貨物給你方,你方保留的一份合同)按銷售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也就是說,只要有銷售合同或采購合同,你都要交印花稅。
這時的印花稅是按合同金額來交的,不是損益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更不是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如合同簽訂的金額為含增值稅的金額,要按該含稅金額*萬分之三來交印花稅)
原則上來說,合同交印花稅要一份一份合同進行統計。
有時,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太多,不便統計,稅務局會以主營業務收入打個八折或七折為基數,讓公司再按萬分之三的稅率交銷售合同印花稅。具體請和當地主管地稅局聯系。
附:印花稅稅率
1、比例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分為五檔: 0.5‰、0.3‰、0.05‰、1‰、2‰。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2、定額稅率
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2、老師,管理體系認證合同書需要交印花稅嗎?
你好,不需要交印花稅
3、質量檢測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質量檢測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是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等。質量檢測合同不屬於該范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4、質量檢測合同是否需繳納印花稅
質量檢測合同是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的,印花稅的合同范圍為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質檢合同不在其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4)質量體系認證合同交多少印花稅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稅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稅,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稅中如數抵扣。
第十條 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稅務機關鑒別。納稅人同稅務機關對憑證的性質發生爭議的,應檢附該憑證報請上一級稅務機關核定。
5、質量檢測合同中需要交印花稅嗎
質量檢測合同無需繳納印花稅。應當繳納印花稅的合同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質量檢測合同不屬於應納稅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二)產權轉移書據;(三)營業賬簿;(四)權利、許可證照;(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6、檢測費交印花稅稅率是多少啊
檢測屬於技術合同,交印花稅稅率是0.3‰ 。印花稅納稅單位的各項應稅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稅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稅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稅憑證所載計稅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匯總申報及稅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稅納稅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對應稅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6)質量體系認證合同交多少印花稅擴展資料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應稅經濟憑證所徵收的一種稅。1988年8月,國務院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於同年10月1日起恢復徵收。
7、質量認證的證書如何繳納印花稅
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 國務院令第 11 號 ) 附加《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 「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領受人按件貼花五元。 」
8、哪些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各合同稅率是多少?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
各合同稅率如下:
一、購銷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購銷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加工承攬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收取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五、財產租賃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六、貨物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運輸費用0.5‰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七、倉儲運輸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
稅率(稅額標准):用1‰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八、借款合同
徵收范圍: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借款金額0.05‰
納稅人:立合同人
九、財產保險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保險費收入1‰貼花,責任、保證和信用保險合同暫按定額5元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技術合同
徵收范圍: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合同所載金額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徵收范圍: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和商品房銷售合同
稅率(稅額標准):按書據所載金額0.5‰貼花
納稅人:立據人
十二、營業賬簿
徵收范圍:生產、經營用帳冊
稅率(稅額標准):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0.5‰貼花。其他賬簿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立賬簿人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徵收范圍: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稅率(稅額標准):按件貼花、每件5元
納稅人:領受人
免徵印花稅的情形:
1、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2、下列項目可以暫免徵收印花稅:
(1)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
(2)書、報、刊發行單位之間,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個人之間書立的憑證;
(3)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單位;
(4)經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者批准進行政企脫鉤、對企業(集團)進行改組和改變管理體制、變更企業隸屬關系,國有企業改制、盤活國有企業資產,發生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行為;
(5)個人銷售、購買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內,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根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可以免徵印花稅;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設計的印花稅可以免徵。
(8)質量體系認證合同交多少印花稅擴展資料:
一、印花稅征稅對象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參考資料:印花稅-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