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環保體系認證名稱
1、現在體系認證都有哪些?簡稱是什麼?急
我國的體系認證一般分為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資格和大洋洲認可委員會(JAS-ANZ)認可資格,主要包含:質量管理體系(QMS)、環境管理體系(EMS)、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食品安全管理體系(FSMS)、食品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醫療器械質量管理體系(MDQMS)、能源管理體系(EnMS)、可持續旅遊標志(CST)和中國共產黨基層黨組織質量管理體系等
北京世標認證中心成立於1997年,總部設在北京,分支/辦事機構遍及全國27個省/市自治區。
世標認證/WSF是經中國國家認監委(CNCA)首批批準的、較早引進國際認證標准、參與開拓中國認證培訓與認證工作事業的國際標准認證的權威機構。
世標認證/WSF也是中國認證認可協會(CCAA)首批常務理事單位,同時具備以上所涉及認證體系的認證資格。
2、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全名是什麼
ISO14001認證全稱是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指依據ISO14001標
准由第三方認證機構實施的合格評版定權活動。ISO14001是由國際標准化組織發布的一份標准,是ISO14000族標准中的一份標准,該標准於1996年進行首次發布,2004年分別由ISO國際標准化組織對該標准進行了修訂,目前最新版本為ISO14001-2004。[1]
ISO14001認證適用於任何組織,包括企業,事業及相關政府單位,通過認證後可證明該組織在環境管理方面達到了國際水平,能夠確保對企業各過程、產品及活動中的各類污染物控制達到相關要求,有助於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國內實施ISO14001的認證機構比較多,由國家認監委確定,咨詢機構由各工商局確定,以信能咨詢做的比較好[2] 。
3、ISO14001環境體系的認證流程
第一階段,建立並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階段。
這一階段,組織應建立並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從形式上符合ISO14001標準的要求。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實施遵循自願原則,由組織最高管理者決策是否建立和實施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如果組織決定建立體系,具體應完成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人、財、物方面的准備。由最高管理者書面任命環境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應授權建立相應的機構,並給予人力和財物方面的支持,以保證體系建立和運行的需要。
第二,要做好初始環境評審。這項工作是對組織的環境管理情況進行評價,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並分析其風險,以確定控制方法和將來的改進方向。一般來說,要做初始環境評審,先應組建由從事環保、生產、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人員組成工作組。工作組要完成法律法規的識別和評價,環境因素的識別和評價,現有環境管理制度和ISO14001標准差距的評價,並形成初始環境評審報告。
第三,要完成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工作。所謂的環境管理體系策劃,就是根據初始環境評審的結果和組織的經濟技術實力,制定環境方針;確定環境管理體系構架;確定組織機構與職責;制定目標、指標、環境管理方案;確定哪些環境活動需要制定運行控製程序。
第四,編制體系文件。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是一個文件化的環境管理體系,需編制環境管理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
第五,運行環境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正式頒布,就標志著環境管理體系已經建立並投入運行。
在體系運行期間,為審查組織的環境管理活動是否已按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進行,環境管理體系是否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為確定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有效性,組織應組織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貫穿這些工作始終的另一項重要工作是全員培訓。建立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強調全員參與。建立和實施環境管理體系的任何一個環節,都有賴於全體人員共同努力,任何一個員工都不可能游離於體系之外,為使他們都能理解並以實際行動支持體系的建立和運行,組織必須進行充分的培訓,內容從ISO14001標准,到環境方針,到適用法律法規,到個人職責,到重要環境因素,到體系文件,到作業指導書,到運行記錄……
如果組織在建立和實施體系的過程中,需要人員培訓和技術支持,可以向環境管理體系咨詢機構尋求幫助。按照我國規定,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咨詢機構必須在國家環保總局科技司注冊備案。
第二階段,認證取證階段。
經過內審和管理評審,組織如果確認其環境管理體系基本符合ISO14001標准要求,對組織適用性較好,且運行充分、有效,可向已獲得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委員會認可有認證資格的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申請並簽定認證合同,進入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審核階段。
認證審核是認證機構受組織委託,以第三方身份對組織的環境管理體系與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的符合性和運行、保持的有效性進行審核驗證,並確定是否向組織發放認證證書的過程。
為接受認證機構的認證審核,組織應做好充分准備,保持體系有效運行。認證機構會派出審核組,審核組將對組織實施認證審核。認證審核包括第一階段審核和第二階段現場審核。在組織完成第二階段現場審核開具的不符合糾正並經過審核組驗證關閉後,機構經過認證評定,將確定是否批准組織的認證注冊和頒發認證證書。
認證證書有效期三年,三年內,組織要多次接受機構的監督審核;三年後,組織要申請復審,重新注冊獲得證書,此過程同第一次認證取證。
4、化工業有哪些環保認證?
國內主要的環保來認證源:(1) 區域性環保認證——各國有不同的檢測標准及證書。如:芬蘭M1、德國藍天使。芬蘭的M1認證指產品氣味揮發級別和相當於玻璃氣味的揮發級別.
(2)歐洲生態標志認證——為了統一歐洲各國不同的檢測標准,歐洲最新出台了歐洲生態標志,迪古里拉的芬琳生態漆和童話漆就率先獲得歐洲生態標志。
(3)國內認證——在中國的環保認證主要是十環認證,進口產品在報關時還需經過國家商檢局的檢驗。
5、環保的認證有哪些
你可以了解下GREENGUARD認證,他們是專業做揮發檢測的機構,擁有全球最的空氣質量檢測實驗室AQS實驗室,傢具和地毯擁有GREENGUARD認證可以直接LEED加分,所以再LEED工程競標中恨著很大的優勢,還滿足銀行、政府的采購。
GREENGUARD 認證產品種類有:
傢具、辦公傢具、地材、建材、牆面材料、裝飾紡織品等二十個大類。公示在GREENGUARD產品目錄上的產品包括:辦公傢具、辦公設備,地板、天花板、油漆和塗料、膠類、牆紙、絕緣材料、清潔產品、一般建築材料等等。這些分類可以滿足典型的采購需求。
6、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是指由第三方公證機構依據公開發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准(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准),對供方(生產方)的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評定,評定合格的由第三方機構頒發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並給予注冊公布,證明供方具有按既定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要求提供產品或服務的環境保證能力。通過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可以證實生產廠使用的原材料、生產工藝、加工方法以及產品的使用和用後處置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標准和法規的要求。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主要作用如下:
1.滿足政府法律要求,獲取國際貿易的"綠色通行證"
2.增強企業競爭力,擴大市場份額
3.樹立優秀企業形象
4.改進產品性能,製造"綠色產品"
5.改革工藝設備,優化成本,實現節能降耗
6.污染預防,環境保護
7.避免因環境問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8.提高員工環保素質
9.提高企業內部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10.減少環境風險,實現企業永續經營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需要具備材料如下:
1、申請方須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分公司申請應有總公司授權文件;
2、申請方應建立文件化的環境體系報告;
3、申請方年度內無污染,無事故,環保部門抽查合格報告;
4、申請方公司的經營情況;
5、公司區域平面圖;
6、營業執照;
7、主要生產工藝污染源的排污管控;
8、三廢測試報告;
9、守法證明。
企業認證過程如下:
1、認證咨詢
2 、認證申請
3、簽訂合同
4、第一階段審核
5、第二階段審核
6、不符合糾正與跟蹤驗正
7、核准發證
8、證後監督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助到你,詳情可咨詢北京中企普信國際信用評價或者北京歐亞普信國際認證中心咨詢一下!
7、什麼是環境管理體系認證?
在三大體系認證中就有環境管理體系,它是有計劃,協調動作的管理活動以及動作程序。它通過有明確職責、義務來防止企業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環境管理體系認證也屬於一種內部管理工具,旨在幫助企業實現自身設定的環境表現,並不斷地改進自身的行為,來達到支持環境保護、預防污染和持續改善的目標,並且可以向外界證明其符合目前現代化的環境管理水平。
8、國際上認可的環保資格證書有哪些
注冊環保工程師
第一條 建設部、國家環保總局和人事部共同負責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承擔考務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考試工作,由當地人事行政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第二條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合格並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專業考試報名條件的, 可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後,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
第三條 基礎考試分 2 個半天進行,各為 4 個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 每部分內容均為 2 個半天,每個半天均為 3 個小時。
第四條 符合《注冊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第八條要求,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指環境工程、環境科學、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農業資源與環境等專業,詳見附表 1,下同)或相近專業(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土木工程等專業,詳見附表 1,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 年。
第五條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4 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 ; 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第六條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6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7 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8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9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0 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2 年。
(七)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15 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25 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 30 年。
第七條 參加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 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考試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和報名條件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參加考試人員在准考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第八條 考試日期為每年第三季度。考點原則上設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的大、中專院校或高考定點學校,如確需在其他城市設置,須經人事部、建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批准。
第九條 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的原則。凡參與考試工作(包括試題命制與組織管理等)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和舉辦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培訓工作。應考人員參加相關培訓堅持自願的原則。
第十條 考試考務工作應嚴格執行考試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切實做好試卷命制、印刷、發送過程中的保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防泄密。
第十一條 考試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 , 認真執行考試迴避制度。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行為的,按照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 號)處理。
環境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申請評價資質的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書面申請報告;
(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表(附件二);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四)工作場所、場地證明;
(五)本機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證復印件或擬登記於本機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登記申請材料;申請核工業類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范圍的,還需提交本機構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業績證明;
(七)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或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質量保證體系的其他相關文件。
附件: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中的評價范圍類別劃分及新舊對照表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申請表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年度業績報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