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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產品認證檢查表

發布時間: 2022-02-02 06:50:48

1、綠色食品認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具備條件:

一、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態環境質量標准。

二、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三、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准。

四、產品外包裝必須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准,符合綠色食品特定的包裝、裝潢和標簽規定。

(1)有機產品認證檢查表擴展資料

綠色食品標准:

(一)、綠色食品產地環境標准

分別對綠色食品產地的空氣質量、農田灌溉水質量、畜禽養殖用水質量、漁業水質量和土壤環境的質量的各項指標、濃度限值做了明確規定。

(二)、綠色食品生產技術標准

包括兩部分:

(1)、對生產過程中的投入品如農葯、肥料、飲料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資料使用方面的規定。

(2)、針對具體種養殖對象的生產技術規程。

(三)、綠色食品產品標准

對初級農產品和加工產品分別制定相應的感官、理化和生物學要求。

(四)、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包裝及貯運標准

為確保綠色食品產後在包裝運輸中不受污染,制定了相應的標准。

2、商貿公司如何開展iso9000認證工作

賓館飯店如何實施ISO9000

第一節 賓館飯店的服務質量特性與等級

目前,我國的賓館飯店網點已達數十萬個,從業人員近300萬人,已成為一個重要的服務行業。

近20年來,我國飯店業在服務質量管理上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自1978年起,我國引進並廣泛推行TQC,個賓館飯店從客房、餐廳入手制定服務規范,運用「一卡三表」,即考勤卡,崗位服務表,日服務情況表和月終服務報告表,定量反映服務質量狀況,開展全員,全方位和全過程服務,建立全面服務質量管理體系(JJSS)。這一階段還開展了「百家飯店學建國活動」。

第二階段始自1988年,為了與國際上飯店管理慣例接軌,開始對涉外飯店進行星級劃分與評定,並開展年度全國最佳星級飯店評比活動。到1995年初,全國已有各類星級飯店1498家,其中從五星級飯店開始依次為35,95,439,710與219家。1993年制定的GB/T14308《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及評定》為飯店服務行業也制定了GB/T13391《酒家(飯店)和酒店(飯店)分等定級規定》對各類飯店、餐館、酒家、飯店、飯館、酒店、旅店等分別定為國家特級,一、二、三級和地方級五個等級。

1995年2月,全國旅遊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的成立,加快了飯店星級標准為中心的相關配套標準的制定,如飯店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客房用品配備和質量要求等標准,為飯店服務質量體系的運行奠定了可靠的標准化基礎,同時也為實施國際服務質量管理標准於飯店業開始了積極的探索。我國飯店業在服務質量管理上開始進入第三個階段。

一、 飯店業的服務質量特性

賓館飯店業的服務質量主要是反映其滿足食宿服務方面明確或隱含需要能力的特性和特性之總和。它一般由滿足賓客的一些共性需要所構成。盡管這些服務因人、因地而異,且與顧客的經濟能力、生活習慣、文化程度、健康狀況、興趣愛好等有關,還會受其民族、宗教信仰、職業、年齡等影響,但仍可由一些可觀察到的和可評價的服務特性來明確規定。

一般而言,賓館飯店的服務特性分以下幾個方面。

1.功能性

指服務提供所產生的效果和作用。賓館飯店的功能特性主要是指住宿和飲食,此外,還有娛樂、保健、購物等,以便對賓客實行全方位的綜合性服務。

2.經濟性

指顧客的支出與所得是否合理,是否「物有所值」。盡管它與滿足顧客需要得等級和類別相關,但均應遵守價廉物美、公開公道的原則。

3.安全性

指在整個服務過程中,應確保顧客的身心健康和財產不受到損害。如賓客的私人財物不被盜竊或損壞,客房整潔、衛生、設施安全、飲食衛生甚至環境優雅安靜,沒有噪音干擾等等。

4.時間性

指服務提供在時間上滿足賓客需要的程度,包括等候時間、提供時間和過程時間。如麥當勞公司規定顧客在櫃台等候的時間不超過30秒。

5.舒適性

指在確保上述特性的基礎上,服務提供過程中顧客感受到的舒適程度。它通常與賓館飯店的服務設施有關,也與服務費用、價格相關,是一個相對的特性要求,一般包括服務設施的完備和適用、方便和舒服,環境的整潔、美觀和安靜等要求。

6.文明性

指賓客在接受服務過程中滿足精神需要的程度,如自由、親切、尊重、友好的服務氛圍,相互理解和諧的人際關系等等。

上述服務特性往往是通過服務提供特性對服務過程中的人、設施、物資、方法、環境、信息、時間等因素進行控制來保證的。如人們對北京「全聚德烤鴨」的滿意,主要是該店明確了原料選用生長期為60天的北京填鴨,重2.6~2.9kg,宰殺後在水溫65攝氏度時燙1.5~2

min,60攝氏度時燙2.5~3min,烤制溫度爐內保持在(240+-10)攝氏度之間,時間為(40+-5)min等服務過程特性要求來保證的。

二、 賓館飯店的服務質量等級

質量等級是「對功能用途相同但質量要求不同的實體所作的分類或排序。(ISO8420)

質量要求是「對需要的表訴或將需要轉化為一組針對實體特性的定量或定性的規定要求,以使其實現並進行考核。」(ISO8420)

顯然,質量等級反映了質量要求方面的預定或認可的差異,並不表示比較意義上的質量優良程度,它只是強調了功能用途與費用的相互關系。

因此,高等級的賓館也可能具有不滿意的質量;反之,低等級的賓館也可能提供滿意的質量。

GB/14308《旅遊涉外飯店星級的劃分及評定》以飯店的建築、裝飾、設施、設備及管理、服務水平為依據,用星形符號表示其質量等級,詳見表5—1。

表5—1 賓館飯店星級條件一覽表

項目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

外觀與布局基本合理方便賓客活動基本合理方便賓客活動布局合理有一定特點風格內外建材高檔獨具風格高檔豪華風格特異

前廳總台有有有並美觀有並高雅有並豪華

房間≥20間≥20間≥50間≥50間≥50間

傢具齊全齊全,燈光充足齊全,寬敞高級,寬敞豪華,寬敞

衛生75%全有24h供水24h供水配有吹風機、體重秤

電話50%全有全有全有全有

採暖式製冷設備有有有中央空調中央空調

防噪音、隔音措施 有有有有

文具用品 有有有有

套房 有套房和單間豪華套房豪華套房

餐廳

咖啡廳酒吧宴會廳只有餐廳、廚房和冷庫只有餐廳和咖啡廳有中、西餐廳,咖啡廳,宴會廳,獨立封閉式酒吧有中、西餐廳,咖啡廳,大宴會廳和有特色的酒吧同「四星級」,並有獨具風格,裝飾高雅

服務項目行李推車和存房、交通圖和時刻表代售郵票和發信等同「一星級」外,還有供客人自行開啟的物品保管箱,報刊,出售旅行日常用品,代辦國內行李托運同「二星級」外,還有門衛應接員、專職行李員、計程車安排,信用卡,擦鞋,代辦傳真、復印等同「三星級」外,還有提供打字、翻譯、秘書、代辦參觀觀光服務,代客照顧兒童服務等

同「四星級」

公共設施

提供回車線或停車場;4層以上有客用電梯;有小商場與公共休息處等同「一星級」同二星級「外,還有殘疾人出入通道、舞廳、按摩室、多功能廳及會議室、商務中心同「三星級「外,還有背景音樂系統、健身房、桑拿式胗蒸氣浴、美容、書店等同「四星級「外,還有游泳池、網球場等

安全、衛生、環境和建築

符合消防、安全、衛生、環保等法規要求同左同左同左同左

服務質量要求

服務人員儀容儀表應端莊、大方、整潔,服務態度自然和藹、親切、服務行為文明、規范,語言文明、禮貌、簡明清晰,具有服務業務能力與技能,並有運行有效的服務質量體系同左同左同左同左

第二節 客房服務質量體系

現代賓館飯店大多數是功能多樣化的服務場所,很多賓館飯店具備住、食、行、購、游等多種功能,有些高檔賓館飯店還附有郵電、銀行、醫療、保健、辦公、文體等各種服務設施,賓客基本上可以「足不出戶」,就能享受到各種服務,但住宿還是其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服務功能。因此,客房服務質量體系是賓館飯店服務質量體系中的主體組成部分,首先應該弄清楚其構成內容。

ISO9004—2中第5.4條「質量體系結構」中,首先提出「服務組織應開發、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質量體系並形成文件,作為能夠實現規定的服務質量方針和目標的手段。」

這說明,質量體系即是由組織機構、職責、程序和資源所構成的有機整體,又是由若干運作要素加以運作,對服務全過程實行控制和預防,並在一旦發生失誤時,立即作出反應和糾正的有效系統。而在服務質量體系建立和運作中關鍵是抓好服務質量環、質量體系文件和質量審核三個重要問題,現依次敘述一下賓館飯店業的客房服務質量體系。

一、客房服務質量環

依據ISO9004中的服務質量環,結合賓館飯店業務特性,可以編制客房服務質量環,如圖5—1所示

從圖5—1中可以看到客房服務質量環有三個特點:

(1)服務主體與客體都是人,實行的是人與人之間「面對面」的直接服務。

由於人是有思想、有感情、有個性的,更要講究文明、禮貌,以造成良好的人際關系。

(2)產品是服務,並沒有發生商品的轉移。

賓館的客房是一種具有特殊使用價值的商品,它只有在賓客進來住宿時才能實現其價值,房內設施只是租用,而不是賣出,它向賓客提供的產品只是接待服務。

(3)服務質量要求既應統一規范,又要有差異,以確保每位賓客滿意。

由於賓客來自不同的地區、民族,其文化水平、經濟狀況、生活習慣、服務需要均不相同,這就要求賓館服務人員把規范化服務與個性化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才能使每個賓客滿意。

因此,賓館飯店的服務質量體系必須使一個動態的、不斷了解和適應賓客需要變化的體系,應更加強調服務人員的素質、服務技能與方法的重要性。

二、客房服務質量體系文件

賓館飯店的客房服務質量體系使文件的體系,應該有一整套科學合理的質量體系文件來表述其結構,同時規范有關人員的服務行為。

一般來說,應有下列質量體系文件;

1、 質量手冊

一般應首先編制適用於賓館內部管理的質量管理手冊。依據ISO10013中地4.2.3條「質量手冊的形式」規定,可以由適用於賓客住宿服務所用的部分管理規範文件匯集而成。

針對特定的團體來客,也可依據ISO9001編制和提供簡明系統的質量保證手冊,其要素名稱依次為:

(1)管理職責;

(2)服務管理體系;

(3)合同評審;

(4)設計控制(也可略);

(5)文件和資料控制;

(6)采購;

(7)顧客財物的保存;

(8)服務標識與可追溯性;

(9)服務過程質量控制;

(10)服務質量檢查與評價;

(11)服務設施和測量設備的控制;

(12)安全與衛生控制;

(13)不規范服務的控制;

(14)糾正和預防措施;

(15)結帳和離店;

(16)質量記錄的控制;

(17)內部質量審核;

(18)培訓;

(19)顧客設訴處理和跟蹤服務;

(20)統計技術。

2.管理規范和質量計劃

賓館飯店應對賓客的訂房、登記、入房、住宿直至結帳、離店為止的各項服務提供過程制定管理規范,如:

(1)散客接待服務管理規范;

(2)團隊接待服務管理規范;

(3)貴賓(VIP)接待服務管理規范;

(4)行李寄存服務管理規范;

(5)住房清掃服務管理規范;

(6)旅客衣物洗滌服務管理規范;

(7)電話通訊服務管理規范;

(8)結帳離店服務管理規范等。

對特定的賓客或團隊客人,還可以制定專門的服務計劃。

3.服務規范

賓館飯店的每一崗位都應制定服務規范,明確規定該崗位的崗位職責、上崗條件、服務流程、服務內容與要求。

必要時,可把服務質量檢查與考核要求納入服務規范。

4.質量記錄

賓館飯店對各項服務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應設計統一的質量記錄表示,如:

(1)賓客住宿登記單;

(2)行李寄存記錄;

(3)樓層服務員工作記錄表;

(4)客人投訴記錄本;

(5)內部質量審核報告;

(6)客房衛生檢查表等。

任何一個賓館飯店均需編制上愫述各類質量體系文件,並輔以客房用品配備標准、各類用品或用具的質量標准、客房安全衛生標准等支持性文件,才能真正建立起文件化的服務體系。

三.客房服務質量審核

服務質量審核是確定質量活動和有關結果是否符合質量體系文件的規定,以及這些規定是否有效地實施並使顧客滿意的一種有計劃、有系統的、獨立的檢查。

賓館飯店的客房服務質量體系審核一般由該店委派具備內審員資格,又與被審核領域無直接責任的人員進行。

審核的方式可以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也可以是結合賓館飯店的星級評定、服務人員服務質量檢查,以及某項工作考核進行。

一般來說,審核前應准備好審核大綱,檢查表等工作文件和資料;審核時要堅持審查記錄與現場查看相結合;審核後,應編制審核報告,並對審核中發現的不合格項進行跟蹤審核,直到有關部門或人員糾正為止。

表5-2為賓館飯店客房的設施、用具質量與衛生要求檢查表,可供參考。

表5—2 客房設施、用品質量與衛生檢查表

序號用 品 名 稱質量要求衛生要求

1地面、地毯平整、無破損、無卷邊無污跡、無灰塵、無雜物、無潮濕、無異味、大理地板打蠟、光亮

2牆壁平整、無破損、無開裂、無脫落無污跡、無灰塵、無蛛網

3天花板平整、無破損、無開裂、無脫落無污跡、無灰塵、無蛛網、無水跡

4門窗無破損、無變形、無開裂、無明顯劃痕無污跡、無灰塵、玻璃明亮、無雜物

5燈具完好,能正常使用無灰塵、無污跡

6傢具無破損、無明顯燙跡、無明顯變形、無脫落、穩固無污跡、無灰塵、無雜物、無水準

7餐具、飲具無破損光潔、無水跡、無口痕、無手印、無灰塵、無雜物

8棉織品平整、無破損、無明顯磨損無污跡、無雜物、無灰塵、無異味

9各種標志指示牌、招貼物正規、完整、無褪色、脫落和銹痕無污跡、無灰塵、金屬部分光亮

10各裝飾物、藝術品無[破損、無褪色、無脫漆、無變形無污跡、無灰塵

11花木修剪效果好、無枯枝敗葉、花木盆無[破損、無脫漆無灰塵、無雜物、無異味、防蟲措施有效

12空調設備風口無破損、分離式空調外觀無破損無脫漆無灰塵、無異味、無塵跡、無油跡

13客用印刷品完好無損、字跡圖案清晰、無折皺、新無污跡、無灰塵、無塗抹

14客用電器設施(電梯、電視、冰箱、床頭櫃、搽鞋機、電話等)完好無損、能正常使用、安全無污跡、無灰塵、無雜物、無異味

15客房衛生潔具無嚴重磨損、破損,無滿漏、堵塞,穩固,洗澡水無忽冷忽熱無污跡、無雜物、無異味、無水跡

第三節 餐飲服務質量體系

餐飲服務式賓館飯店向顧客提供的有一項主要服務項目,幾乎所有的賓館飯店都設有餐廳,有的還分設若干個不同特色或品種的餐廳和咖啡廳。

因此,餐飲服務質量體系式賓館飯店服務質量體系中又一個重要子體系。現依據國際服務質量標准分述其服務質量環、質量體系文件和內部質量審核。

一、 餐飲服務質量環

「民以食為天」。在我國悠久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烹飪已成為世界注目的一塊絢麗多姿的「瑰寶」,依據國際服務質量管理標准中質量環的基本原則和餐飲服務過程的特點,我們可以制定餐飲服務質量環,如圖5—2所示。

從圖5—2可以清楚地看到:

(1)了解和滿足顧客的需要是首要環節。

由於各人的生活習慣、民族信仰和口味不同,對主食菜餚的需要也不同,盡管我國已有「魯、川、蘇、徽、粵、閩、湘、浙」八大菜系,但仍要調查清楚顧客的具體就餐需要,才能使顧客滿意

(2)餐飲服務兼有烹飪的食品和服務兩種產品,質量要求高。

餐飲業既不同於工業,又不同於其他服務業,它烹飪和提供給顧客的主副食品原材料要每天采購,並按顧客要求現場烹飪、現場銷售,實現烹飪、銷售、服務、消費一次完成,產品壽命周期短,帶來質量控制要求高,如「色、香、味、型」精美、衛生、可口、快捷等。

(3)餐飲業是勞動密集型手工操作為主的服務行業,其產品質量較多依賴於廚師和服務人員的烹飪和服務技藝

餐飲業屬於勞動密集型行業,是食品的產生主要依靠廚師復雜多樣的手工技藝,對顧客的招待服務又依賴於服務人員的靈活多變而又規范的服務技藝,因此,不斷提高餐飲業人員的素質成為提高服務質量的關鍵環節。

二、 餐飲服務質量體系文件

餐飲服務質量體系文件一般由四個層次構成。

1.質量手冊

——餐飲服務質量管理手冊應依據餐飲服務質量環,接ISO10013《質量手冊編制指南》編制,並分別闡明:

(1)餐飲服務質量方針和目標;

(2)影響餐飲服務質量的管理,服務與檢查人員職責,許可權和相互關系;

(3)質量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即管理規范;

(4)關於手冊編制、審核、修改、換版等方面的規定。

——餐飲服務質量保證手冊一般依據ISO9001中的質量體系要素順序編制:

① 管理職責;

(1)對在廚房為顧客提供烹制服務的人員可按其業務分別制定作業規范。如:

①配菜廚師作業規范;

②食品雕刻廚師作業規范;

③燒烤廚師作業規范;

④中點廚師作業規范;

⑤西點廚師作業規范等。

(2)對負責餐飲服務的管理人員還可制定崗位工作規范。

無論哪類規范,都應對其崗位職責、上崗條件(或任職資格),服務(作業或工作)流程、內容與要求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4.質量記錄

餐飲服務質量記錄應在禁忌、精簡、統一、規范的原則下確定其幅面尺寸與欄目內容。主要應包括:

(1)訂單(即菜單);

(2)宴席安排表;

(3)設備安全檢查表;

(4)配菜單;

(5)投訴意見信及處理單;

(6)餐廳衛生檢查表等。

三.、 餐飲服務質量審核

餐飲服務質量審核主要應做好三個方面的質量審核。

1. 服務質量審核

這是對餐飲服務人員實施服務規范狀況的檢查,一般應由有關主管人員採用巡視等方式對各類餐飲服務人員,尤其是餐廳、咖啡廳、宴會廳中餐廳服務員質量進行審核。如餐廳服務員的主要職責是:

(1)布置餐廳和餐桌,做好服務前准備工作;

(2)擦亮餐桌、用具,做好餐廳清潔衛生工作;

(3)按服務規范,認真做好對顧客的接待服務工作,幫客人拉椅入座、送毛巾、送茶、放碟餚;

(4)每道菜送上後應清理餐桌,把所有污染勺、用具移送到洗滌區域去,並及時補全餐用具等。

巡視檢查人員對餐廳服務員在其服務過程中(即迎客入座-點菜開單-上菜-席間服務-結帳(買單)送客)是否按規定的服務規范工作進行審核。必要時,可詢問顧客的意見。

2. 服務過程質量審核

這是對餐廳各類人員是否認真實施管理規范、確保過程質量的審核,一般重點放在對廚房烹制過程和餐廳的接待服務過程質量審核上。如宴會接待過程,如宴會接待過程,如圖5-3所示。

審核人員應通過觀察,檢查餐廳服務人員是否按圖5-3所示流程運作,有否缺漏或顛倒現象。

3. 餐飲服務質量體系審核

這是對餐飲服務質量體系進行系統檢查或對其中有關要素的審核,其目的是及時發現餐飲服務質量體系中的薄弱環節或不符合項,以及時糾正,完善質量體系。

具體審核方法則依據內部質量審核文件進行。該文件既要遵循ISO 10011《質量體系審核指南》中的原則和要求,又要結合餐飲服務業質量管理的特色和特點,如內部質量審核中編制的審核大綱和檢查表,要強調檢查下列要素和環節。

(1)應重點審核的要素

a.管理職責;

b. 衛生控制(包括食品衛生、設施衛生、環境衛生和員工健康);

c. 餐飲過程式控制制;

d. 培訓(著重是廚師和餐廳服務員的培訓);

e. 采購等。

(2)應嚴格控制的環節

a.主副食購進驗收關;

b. 菜餚烹制關;

c. 食品衛生關;

d. 餐飲服務關等。

除了賓館飯店的餐飲部門外,上述餐飲服務質量體系也適用於專門的餐館、快餐店、小吃店。

當然,現代賓館、飯店、酒店、度假村等服務質量體系絕不只需要建立客房服務質量體系和餐飲服務質量體系兩個子體系,還應建立商貿服務質量體系(商場部)、維修服務質量體系(工程部)、郵電通訊服務質量體系等。

3、有機認證生產調查表自我評價與聲明

比較簡單,就是要了解有機認證生產的基本信息如名稱、地址、產品等信息及對有機生產標准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守的自我聲明

4、所有農產品及加工品均可申請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嗎

綠色食品認證一、綠色食品的概念及分類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其特點有三個:第一,綠色食品是產生於良好的生態環境;第二,綠色食品實行的是「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質量監控;第三,綠色食品標志受到法律的保護。綠色食品標志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冊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綠色食品標志由三部分組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志為正圓形,意為保護。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潔、良好生態環境中的安全無污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綠色食品的標志還提醒人們要保護環境,通過改善人與環境的關系,創造自然界新的和諧。綠色食品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①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生態環境質量標准;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料,不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准;④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包裝貯運標准。目前,綠色食品的分類可以分成農業產品、林產品、畜產品、漁業產品、加工食品、飼料和飼料七大類,產品可以分成53類。表9-2綠色食品的分類及其產品分類編號大類名稱產品分類號產品名稱大類名稱產品分類號產品名稱農業產品01糧食作物加工食品27糕點02油料作物28餅干03糖料作物29方便主食品04蔬菜30乳製品05食用菌及山菜31消毒液體奶06雜類農產品32酸奶林產品07果類33乳飲料08林產飲料品34代乳品09林產調味品35罐頭畜產品10人工鋦養動物36調味品11肉類37加工鹽12人工飼養動物下水及副產品38其他加工食品漁業產品13海水.淡水養殖.動.植物苗(種)類飲料39酒類14海水動物產品40非酒精飲料15海水植物產品41冷凍飲品16淡水動物產品42茶葉17水生動物冷凍品43咖啡加工食品18糧食加工品44可可19食用植物油及其製品45其他飲料飼料46配合飼料20肉加工品47混合飼料21蛋製品48濃縮飼料22水產加工品49蛋白質飼料23糖50礦物質飼料24加工糖51含鈣磷飼料25糖果52預混合飼料26蜜餞果脯53其他飲料二、申報綠色食品企業的條件及程序按照《綠色食品標志管理法》第五條中規定:「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作為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申請人」。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對標志申請人條件具體做了如下規定:1.申請人必須要能控制產品生產過程,落實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標准要求;2.申報企業要具有一定規模,能承擔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費;3.鄉、鎮以下從事生產管理、服務的企業作為申請人,必須要有生產基地,並直接組織生產;鄉、鎮以上的經營、服務企業必須要有隸屬於本企業,穩定的生產基地;4.申報加工產品企業的生產經營須一年以上。「國家對申報綠色食品標志的范圍有明確的規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記的保健食品,均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經國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品種,如紫蘇、菊花、白果、陳皮、紅花等,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葯品、香煙不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按照綠色食品標准,暫不受理厥菜、方便麵、火腿腸、葉菜類醬菜的申報。為了推動綠色食品事業的發展,1992年11月,經國家人事部批准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的發展中心,為綠色食品的具體管理部門。並先後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成立了綠色食品管理機構,開展綠色食品的質量檢驗和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的審核工作。在受理的幾千個產品品種中,按照《綠色食品標志管理法》的規定嚴格審定,到2000年底,全國有5大類1000多個產品獲得了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使綠色食品開發數量迅速增加。根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在產品上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程序是:第一、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含附報材料),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綠色食品管理部門;第二、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託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對該項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第三、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第四、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的環境保護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並依據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准進行檢測,對不合格的,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第五、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和衛生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綜合審查(含實地核查),並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訂「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協議」,由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及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同時公告於眾。對衛生檢測不合格的產品,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如材料合格,將書面通知省綠色食品管理機構並委託對申報產品進行抽樣。省綠色食品管理機構委託接到中心的委託抽樣單後,將委派2名或2名以上綠色食品標志專職管理售貨員赴申報企業進行抽樣,並將抽樣品送綠色食品定點食品監測中心。依據技術監測報告,得出終審結果。終審合格後,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將書面通知申報企業前往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領證手續,並交納標志服務費,原則上每個產品1萬元(系列產品優惠)。綠色食品標志管理人員對所轄區域內綠色食品生產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將企業種植、養殖、加工等規程執行情況向中心匯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年初下達抽檢任務,指定定點的食品監測機構、環境監測機構對企業使用標志的產品及其原料產地生態環境質量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標志使用權,並公告於眾。所有消費者對綠色食品都有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了解市場中綠色食品的真假,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可直接向中心舉報。有機食品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①原料必須來自於已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或採用有機方式採集的野生天然產品②產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的加工、包裝、貯運、運輸標准;③生產者在有機食品生產和流暢過程中,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標准。④必須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定。綠色食品認證程序(試行)為規范綠色食品認證工作,依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國內企業均可按本程序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境外企業另行規定。1.認證申請1.1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網址:)下載。1.2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4)產品執行標准(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2.受理及文審2.1省綠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2.2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2.4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3.現場檢查、產品抽樣3.1省綠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和現場檢查計劃要求,按現場檢查表中檢查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現場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後2個工作日內向省綠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3.3現場檢查合格,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3.4現場檢查合格,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3.5現場檢查不合格,省綠書面通知申請人,認證結論按不通過處理,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3.6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4.環境監測4.1省綠自收到檢查員檢查報告後2個工作日內給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下發《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任務通知書》。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在收到「通知書」後2個工作日內派調查組對申請認證產品產地環境質量進行調查。調查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遞交調查報告。4.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4.3根據《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4.4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及監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5.產品檢測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6.認證審核6.1省綠自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及《省綠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報中心認證處。6.2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報送材料、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環境監測及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6.3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6.4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6.5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6.6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7.認證評審7.1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7.2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1)認證合格(2)認證不合格7.3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8條。7.4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8.頒證8.1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8.2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5、綠色食品認證需要哪些材料,急求

綠色食品認證

一、綠色食品的概念及分類

綠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續發展原則,按照特定生產方式生產,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其特點有三個:第一,綠色食品是產生於良好的生態環境;第二,綠色食品實行的是「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質量監控;第三,綠色食品標志受到法律的保護。
綠色食品標志是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冊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綠色食品標志由三部分組成,即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心的蓓蕾。標志為正圓形,意為保護。整個圖形描繪了一幅陽光照耀下的和諧生機,告訴人們綠色食品是出自純潔、良好生態環境中的安全無污染食品,能給人們帶來蓬勃的生命力。綠色食品的標志還提醒人們要保護環境,通過改善人與環境的關系,創造自然界新的和諧。
綠色食品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①產品或產品原料產地必須符合綠色生態環境質量標准;
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料,不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
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標准;
④產品的包裝、貯運必須符合綠色包裝貯運標准。
目前,綠色食品的分類可以分成農業產品、林產品、畜產品、漁業產品、加工食品、飼料和飼料七大類,產品可以分成53類。

表9-2綠色食品的分類及其產品分類編號
大類名稱 產品分類號 產品名稱 大類名稱 產品分類號 產品名稱
農業產品 01 糧食作物 加工食品 27 糕點
02 油料作物 28 餅干
03 糖料作物 29 方便主食品
04 蔬菜 30 乳製品
05 食用菌及山菜 31 消毒液體奶
06 雜類農產品 32 酸奶
林產品 07 果類 33 乳飲料
08 林產飲料品 34 代乳品
09 林產調味品 35 罐頭
畜產品 10 人工鋦養動物 36 調味品
11 肉類 37 加工鹽
12 人工飼養動物下水及
副產品 38 其他加工食品
漁業產品 13 海水.淡水養殖.動.植物苗(種)類 飲料 39 酒類
14 海水動物產品 40 非酒精飲料
15 海水植物產品 41 冷凍飲品
16 淡水動物產品 42 茶葉
17 水生動物冷凍品 43 咖啡
加工食品 18 糧食加工品 44 可可
19 食用植物油及其製品 45 其他飲料
飼料 46 配合飼料
20 肉加工品 47 混合飼料
21 蛋製品 48 濃縮飼料
22 水產加工品 49 蛋白質飼料
23 糖 50 礦物質飼料
24 加工糖 51 含鈣磷飼料
25 糖果 52 預混合飼料
26 蜜餞果脯 53 其他飲料

二、申報綠色食品企業的條件及程序

按照《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中規定:「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 人均可作為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申請人」。為了進一步規范管理,對標志申請人條件具體 做了如下規定:
1.申請人必須要能控制產品生產過程,落實綠色食品生產操作規程,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綠色食品標准要求;
2.申報企業要具有一定規模,能承擔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費;
3.鄉、鎮以下從事生產管理、服務的企業作為申請人,必須要有生產基地,並直接組織生產;鄉、鎮以上的經營、服務企業必須要有隸屬於本企業,穩定的生產基地;
4.申報加工產品企業的生產經營須一年以上。
「國家對申報綠色食品標志的范圍有明確的規定。以「食」字或「健」字登記的保健食品,均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經國家公告的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品種,如紫蘇、菊花、白果、陳皮、紅花等,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葯品、香煙不可申報綠色食品標志。
按照綠色食品標准,暫不受理厥菜、方便麵、火腿腸、葉菜類醬菜的申報。為了推動綠色食品事業的發展,1992年11月,經國家人事部批准成立中國綠色食品的發展中心,為綠色食品的具體管理部門。並先後在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成立了綠色食品管理機構,開展綠色食品的質量檢驗和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的審核工作。在受理的幾千個產品品種中,按照《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審定,到2000年底,全國有5大類1000多個產品獲得了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使綠色食品開發數量迅速增加。根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申請在產品上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程序是:
第一、申請人填寫《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一式兩份(含附報材料),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綠色食品管理部門;
第二、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委託通過省級以上計量認證的環境保護監測機構,對該項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進行環境評價。
第三、省綠色食品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將初審合格的材料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第四、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會同權威的環境保護機構,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合格的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監測機構對其申報產品進行抽樣、並依據綠色食品質量和衛生標准進行檢測,對不合格的,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第五、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質量和衛生檢測合格的產品進行綜合審查(含實地核查),並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訂「綠色食品標志使用協議」,由農業部頒發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及編號,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同時公告於眾。對衛生檢測不合格的產品,當年不再受理其申請。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如材料合格,將書面通知省綠色食品管理機構並委託對申報產品進行抽樣。省綠色食品管理機構委託接到中心的委託抽樣單後,將委派2名或2名以上綠色食品標志專職管理售貨員赴申報企業進行抽樣,並將抽樣品送綠色食品定點食品監測中心。依據技術監測報告,得出終審結果。終審合格後,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將書面通知申報企業前往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辦理領證手續,並交納標志服務費,原則上每個產品1萬元(系列產品優惠)。
綠色食品標志管理人員對所轄區域內綠色食品生產企業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監督檢查,將企業種植、養殖、加工等規程執行情況向中心匯報。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每年年初下達抽檢任務,指定定點的食品監測機構、環境監測機構對企業使用標志的產品及其原料產地生態環境質量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者取消其標志使用權,並公告於眾。所有消費者對綠色食品都有監督的權利。消費者有權了解市場中綠色食品的真假,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可直接向中心舉報。
有機食品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①原料必須來自於已建立的或正在建立的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或採用有機方式採集的野生天然產品
②產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的加工、包裝、貯運、運輸標准;
③生產者在有機食品生產和流暢過程中,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標准。
④必須通過獨立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定。 綠 色 食 品 認 證 程 序
(試行)

為規范綠色食品認證工作,依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國內企業均可按本程序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境外企業另行規定。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網址:www.greenfood.org.cn)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准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 受理及文審
2.1 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3.1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 檢查員工作手冊》和現場檢查計劃要求,按現場檢查表中檢查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現場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後2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
3.3 現場檢查合格,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 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3.4 現場檢查合格,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
3.5現場檢查不合格,省綠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證結論按不通過處理,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3.6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4. 環境監測
4.1 省綠辦自收到檢查員檢查報告後2個工作日內給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下發《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任務通知書》。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在收到「通知書」後2個工作日內派調查組對申請認證產品產地環境質量進行調查。調查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調查報告。
4.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
4.3 根據《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
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
4.4 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及監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 產品檢測
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 認證審核
6.1 省綠辦自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報中心認證處。
6.2 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環境監測及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
6.3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
6.4 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6.5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辦。
6.6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 認證評審
7.1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
7.2 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
(1)認證合格
(2)認證不合格
7.3 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8條。
7.4 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 頒證
8.1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8.2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6、gots認證?

全球有機紡織品標准,GlobalOrganicTextileStandard,簡稱GOTS。該標准由國際天然紡織品協會(IVN)、日本有機棉協會(JOCA),美國有機貿易協會(OTA)和英國土壤協會(SA)組成的GOTS國際工作組IWG共同制定和發布。第一個版本於2006年9月正式頒布和實施。目前有效版本4.0,2014.3.1發布,2015.3.1正式實施。2017.3.1,德國GlobalStandardgGmbH(GOTSIWG的前身)[1] 發布了GOTS5.0及其實施手冊,新版本於2018.3.1正式實施。

GOTS標准認證的目的是確保有機紡織品從收獲、到原材料、到加工以及到最後產品包裝的規范性,以便給最終的消費者帶來可信賴的產品。這個新行的、獨特的認證法規要求紡織品製造商以全球公認的標准來規范他們的有機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這是實現紡織品標簽協調化和透明化的一個重要措施。

GOTS標准涵蓋了所有有機天然認證纖維成分含量不低於70%的紡織品的加工、製造、包裝、標識、貿易和分銷活動。終產品可包括(但不限於)纖維產品、紗線、面料、服裝、紡織類時尚(穿戴)飾品、紡織玩具、家用紡織品、床墊寢具及紡織類個人護理用品。

標准內容包括:原料、生產過程、包裝和運輸、投入物(包括輔料、染化料、加工助劑等)、生產記錄、社會准則、環境管理、質量控制(包括技術質量參數和殘留物的檢測)等內容。

全球有機紡織品認證GOTS有四個明顯特徵

一、要求使用有機的纖維,包括棉、麻等天然的纖維,都是可以放到這裡面作為有機纖維的使 用。

二、第三方檢測。第三方檢測也是要經過我們授權許可的獨立認證機構去完成,也就是說不存在市場上那些不正規的認證機構,更不存在花錢就能買到證書的情況。在中國我們現在授權的只有三家,所以他們是嚴格的在我們的管控之中。

三、包括了環境與社會責任兩方面的標准。通常來講,我們現在提到的一些標准其實僅僅是覆蓋了環境標准,比如說對於水的污染,以及一些添加物等等。另外,我們這里也包含了社會責任,就是在工廠里工作的這些工人是不是得到了公正的待遇,他們的工作時長等等,也是關注他們的一些權益。

四、全球有機標准內容涵蓋了整個供應鏈。講整個加工的供應鏈,GOTS驗廠是從打棉開始,從對棉花纖維的處理開始,到紗線階段,到整個紡織鏈條里污染最大的印染環節。最後到服裝製造、倉儲及物流環節,甚至在售賣產品的零售商、貿易商是都要經過嚴格的審查的。

gots認證

7、什麼是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能源管理體系是我國建設「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產物。2012年12月31日,我國頒布了《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GB/T 23331-2012/ISO 50001:2011,並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代替了GB/T23331-2009中國能源管理體系標准。該標准借鑒了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的成功模式,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和特殊要求,運用系統管理和全過程的理念,採用國際通行的PDCA的模式,將管理和節能技術相融合,通過指導組織確定有效的能源管理體系要素和過程,幫助組織實現能源方針和目標,提高組織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該標准適用於各種類型、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組織,可用於第三方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能夠幫助組織將原來節能規劃、節能技術改造、統計、計量、能源崗位人員培訓等眾多的能源管理工作有機地結合為一體,形成一個完整的系統,從而更好地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提高組織經濟效益及市場競爭力。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就是通過了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後辦法的證書。

8、GOTS認證是什麼意思?

全球有機紡織品標准,GlobalOrganicTextileStandard,簡稱GOTS。該標准由國際天然紡織品協會()、日本有機棉協會(JOCA),美國有機貿易協會(OTA)和英國土壤協會(SA)組成的GOTS國際工作組IWG共同制定和發布。第一個版本於2006年9月正式頒布和實施。目前有效版本4.0,2014.3.1發布,2015.3.1正式實施。2017.3.1,德國GlobalStandardgGmbH(GOTSIWG的前身)[1] 發布了GOTS5.0及其實施手冊,新版本於2018.3.1正式實施。

gots認證

GOTS標准認證的目的是確保有機紡織品從收獲、到原材料、到加工以及到最後產品包裝的規范性,以便給最終的消費者帶來可信賴的產品。這個新行的、獨特的認證法規要求紡織品製造商以全球公認的標准來規范他們的有機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這是實現紡織品標簽協調化和透明化的一個重要措施。

GOTS標准涵蓋了所有有機天然認證纖維成分含量不低於70%的紡織品的加工、製造、包裝、標識、貿易和分銷活動。終產品可包括(但不限於)纖維產品、紗線、面料、服裝、紡織類時尚(穿戴)飾品、紡織玩具、家用紡織品、床墊寢具及紡織類個人護理用品。

標准內容包括:原料、生產過程、包裝和運輸、投入物(包括輔料、染化料、加工助劑等)、生產記錄、社會准則、環境管理、質量控制(包括技術質量參數和殘留物的檢測)等內容。

全球有機紡織品認證GOTS的步驟

一. 申請:填寫並提交機構提供的申請單,包括認證地點等信息。

二.協議:確認申請單後,認證機構將與客戶簽署協議並提供報價單。

三.審核:簽訂協議,支付認證費用後,認證開始對GOTS文件進行評估(例如:每個地點的物料流程圖,包括風險點、GOTS系統計劃(機構發送檢查表)、程序手冊)。與此同時,審核員開始准備現場審核。

四.復核及結論:現場審核完成,我們需要確保所有糾正措施得以解決處理。之後機構頒發證書。

五.時間:一般基本認證需5-10工作周,可根據貴司的准備情況提前完成。

9、怎麼申請綠色食品認證?

(1)認證申請。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產品執行標准,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質量管理手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受理及文審。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下一程序。

(3)現場檢查、產品抽樣。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並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4)環境監測。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根據《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有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產品檢測。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認證審核。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辦。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認證評審。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認證合格或認證不合格。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下一程序。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頒證。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訂《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10、如何辦理綠色小麥商標

綠色食品在中國是對具有無污染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總稱。是指按特定生產方式生產,並經國家有關的專門機構認定,准許使用綠色食品標志的無污染、無公害、安全、優質、營養型的食品。類似的食品在其他國家被稱為有機食品、生態食品或自然食品。
1990年5月 ,中國農業部正式規定了綠色食品的名稱 、標准及標志。
標准規定:①產品或產品原料的產地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態環境標准;②農作物種植、畜禽飼養、水產養殖及食品加工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生產操作規程。
③產品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質量和衛生標准。④產品的標簽必須符合中國農業部制定的《綠色食品標志設計標准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綠色食品的標志為綠色正圓形圖案,上方為太陽,下方為葉片與蓓蕾,標志的寓意為保護。
在許多國家,綠色食品又有著許多相似的名稱和叫法,諸如「生態食品」、「自然食品」、「藍色天使食品」、「健康食品」、「有機農業食品」等。由於在國際上,對於保護環境和與之相關的事業已經習慣冠以「綠色」的字樣,所以,為了突出這類食品產自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嚴格的加工程序,在中國,統一被稱作「綠色食品」。
綠色食品是指在無污染的條件下種植、養殖,施有機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殘留農葯,在標准環境、生產技術、衛生標准下加工生產,經權威機構認定並使用專門標識的安全、優質、營養類食品的統稱。
為規范綠色食品認證工作,依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綠色食品生產條件的國內企業均可按本程序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境外企業另行規定。
1. 認證申請
1.1
申請人向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綠辦)領取《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有關資料,或從中心網站下載。
1.2 申請人填寫並向所在省綠辦遞交《綠色食品標志使用申請書》、《企業及生產情況調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證執行綠色食品標准和規范的聲明
(2)生產操作規程(種植規程、養殖規程、加工規程)
(3)公司對「基地+農戶」的質量控制體系(包括合同、基地圖、基地和農戶清單、管理制度)
(4)產品執行標准
(5)產品注冊商標文本(復印件)
(6)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7)企業質量管理手冊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過體系認證的,附證書復印件)
2. 受理及文審
2.1 省綠辦收到上述申請材料後,進行登記、編號,
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認證材料的審查工作,並向申請人發出《文審意見通知單》,同時抄送中心認證處。
2.2 申請認證材料不齊全的,要求申請人收到《文審意見通知單》後10個工作日提交補充材料。
2.3申請認證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請人本生長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2.4 申請認證材料合格的,執行第3條。
3. 現場檢查、產品抽樣
3.1省綠辦應在《文審意見通知單》中明確現場檢查計劃,並在計劃得到申請人確認後委派2名或2名以上檢查員進行現場檢查。
3.2檢查員根據《綠色食品 檢查員工作手冊》(試行)和《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試行)中規定的有關項目進行逐項檢查。每位檢查員單獨填寫現場檢查表和檢查意見。現場檢查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工作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向省綠辦遞交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有關調查資料。
3.3現場檢查合格,可以安排產品抽樣。凡申請人提供了近一年內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並經檢查員確認,符合綠色食品產品檢測項目和質量要求的,免產品抽樣檢測。
3.4 現場檢查合格,需要抽樣檢測的產品安排產品抽樣:
3.4.1當時可以抽到適抽產品的,檢查員依據《綠色食品產品抽樣技術規范》進行產品抽樣,並填寫《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同時將抽樣單抄送中心認證處。特殊產品(如動物性產品等)另行規定。
3.4.2當時無適抽產品的,檢查員與申請人當場確定抽樣計劃,同時將抽樣計劃抄送中心認證處。
3.4.3申請人將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和檢測費寄送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
3.5 現場檢查不合格,不安排產品抽樣。
4. 環境監測
4.1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由檢查員在現場檢查時同步完成。
4.2經調查確認,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規定的免測條件,免做環境監測。
4.3 根據《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現狀調查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經調查確認,必要進行環境監測的,省綠辦自收到調查報告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綠色食品定點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環境監測,同時將通知單抄送中心認證處。
4.4定點環境監測機構收到通知單後,40個工作日內出具環境監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環境監測情況表》,直接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5. 產品檢測
綠色食品定點產品監測機構自收到樣品、產品執行標准、《綠色食品產品抽樣單》、檢測費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測工作,出具產品檢測報告,連同填寫的《綠色食品產品檢測情況表》,報送中心認證處,同時抄送省綠辦。
6. 認證審核
6.1省綠辦收到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後,3個工作日內簽署審查意見,並將認證申請材料、檢查員現場檢查評估報告、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報告及《省綠辦綠色食品認證情況表》等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
6.2中心認證處收到省綠辦報送材料、環境監測報告、產品檢測報告及申請人直接寄送的《申請綠色食品認證基本情況調查表》後,進行登記、編號,在確認收到最後一份材料後2個工作日內下發受理通知書,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
6.3 中心認證處組織審查人員及有關專家對上述材料進行審核,20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論。
6.4 審核結論為「有疑問,需現場檢查」的,中心認證處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檢查計劃,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得到申請人確認後,5個工作日內派檢查員再次進行現場檢查。
6.5審核結論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補充說明」的,中心認證處向申請人發送《綠色食品認證審核通知單》,同時抄送省綠辦。申請人需在20個工作日內將補充材料報送中心認證處,並抄送省綠辦。 6.6審核結論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認證處將認證材料、認證審核意見報送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
7. 認證評審
7.1 綠色食品評審委員會自收到認證材料、認證處審核意見後10個工作日內進行全面評審,並做出認證終審結論。
7.2 認證終審結論分為兩種情況:
(1)認證合格
(2)認證不合格
7.3 結論為「認證合格」,執行第 8條。
7.4 結論為「認證不合格」,評審委員會秘書處在做出終審結論
2個工作日內,將《認證結論通知單》發送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本生產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請。
8. 頒證
8.1 中心在5個工作日內將辦證的有關文件寄送「認證合格」申請人,並抄送省綠辦。申請人在60個工作日內與中心簽定《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8.2 中心主任簽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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