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範區管理辦法
1、有機產品認證的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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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辦理有機食品認證怎麼申請?
有機食品的認證程序如下:
(1)申請者向認證中心(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簡稱COFCC)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和交納申請費。
(2)認證中心核定費用預算並制定初步的檢查計劃。
(3)申請者交納申請費等相關費用,與認證中心簽訂認證檢查合同,填寫有關情況調查表並准備相關材料。
(4)認證中心對材料進行初審並對申請者進行綜合審查。
(5)實地檢查評估。認證中心在確認申請者已經交納頒證所需的各種費用後,派出經認證中心認可的檢查員,依據《有機食品認證技術准則》,對申請者的產地、生產、加工、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實地檢查評估,必要時需對土壤、產品取樣檢測。
(6)編寫檢查報告。檢查員完成檢查後,編寫產地、加工廠、貿易檢查報告。
(7)綜合審查評估意見。認證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調查表、相關材料和檢查員的檢查報告進行綜合審查評估,編制頒證評估表,提出評估意見提交頒證委員會審議。
(8)頒證委員會決議。頒證委員會對申請者的基本情況調查表、檢查員的檢查報告和認證中心的評估意見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作出是否頒發有機證書的決定。
(9)頒發證書。根據頒證委員會決議,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證書。獲證申請者在領取證書之前,需對檢查員報告進行核實蓋章,獲有條件頒證申請者要按認證中心提出的意見進行改進做出書面承諾。
(10)有機食品標志的使用。根據有機食品證書和《有機食品標志管理章程》,辦理有機食品標志的使用手續。
3、國家規定有機食品認證統一標准標志的目的是什麼呢?
是的,國家是有這樣的規定,國家認監委負責全國有機產品認證的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工作。國家推行統一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實行統一的認證目錄、統一的標准和認證實施規則、統一的認證標志。在生物科技產業網認證實施方面,辦法明確,有機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體體積,不包括水和鹽)等於或者高於95%的加工產品,在獲得有機產品認證後,方可在產 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字樣,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認證機構不得對有機配料含量低於95%的加工產品進行有機認證。
4、創建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範區認證有啥要求
這個要當地部門縣級以上相關部門(質檢局、農委等)牽頭,最少有5家以上企業從事有機生產認證,然後是一系列的文件評估
5、有機產品的認證依據有什麼標准
獨立的認證機構認證:
有機產品認證的基本要求
· 生產基本要求:
生產基地在最近三年內未使用過農葯、化肥等禁用物質;種子或種苗未經基因工程技術改造過;生產基地應建立長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護、作物輪作和畜禽養殖計劃;生產基地無水土流失、風蝕及其他環境問題;作物在收獲、清潔、乾燥、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應避免污染;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必須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跟蹤審查體系,並有完整的生產和銷售記錄檔案。
· 加工和貿易基本要求:
原料來自獲得有機認證的產品和野生(天然)產品;獲得有機認證的原料在最終產品中所佔的比例不少於95%;只允許使用天然的調料、色素和香料等輔助原料和有機認證標准中允許使用的物質,不允許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劑;有機產品在生產、加工、貯存和運輸的過程中應避免污染;加工和貿易全過程必需有完整的檔案記錄,包括相應的票據。
6、什麼是國家有機產品認證示範創建區?
就是以縣一級或者地級市為主體,在轄區內開展本地區有特色的有機產品認證工作,當認證企業達到一定規模之後(30-50家左右)就可以申請國家級示範區了,國家會有相應的農業財政補貼的,要是認證示範區總體費用會在80萬左右。
7、有機產品認證怎麼做
有機產品認證工作程序
1.申請.
申請者向中心提出正式申請,填寫申請表,簽訂有機產品認證合同,填寫有機產品認證基本情況匯總表,領取認證書面資料清單,申請者承諾書等文件,申請者按《有機產品》GB/T19630.1-4-2005要求建立:有機質量管理體系,過程式控制制體系、追蹤體系。
2.考察基地和現場檢查.
中心根據申請者提供的項目情況,確定檢查時間,一般2次檢查:初評1次、現場檢查1次。
3.簽訂有機產品認證合同
a.申請者與認證中心簽訂認證合同,一式二份;
b.向申請者提供有機認證所需材料的清單;
c申請者交納認證所需費用;
d.指定內部檢查員;
e.所有材料均使用書面文件、電子文檔各一份,寄或E-mail給中心。
4.申請評審
a.中心技術推廣部組織專家對申請者提交材料進行評審;對申請者進行綜合審查;
b.做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見。
5.文件審核
申請者提交審核所需的文審材料(資料清單中所列的除原始記錄以外的其他材料)後,中心審核部指派檢查組長,並向申請者下達有機產品認證檢查任務通知書,檢查組長做出文審結論。
6.實地檢查評估
a.認證中心確認申請者認證所需費用;
b.派出有機產品檢查組實地檢查;
c.檢查組取得申請者文件材料,依據《有機產品》GB/T19630.1-4-2005,對申請者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式控制制體系、追蹤體系以及產地環境、生產、倉儲、運輸、貿易等進行評估,必要時需對、產品取樣檢測。
7.編寫檢查報告
a.檢查組完成檢查後,按認證中心要求編寫檢查報告;
b.該報告在檢查完成1周內將申請者文件材料、文檔資料、電子文本交中心審核部。
8.審查評估
中心審核部根據申請者提供的基本情況匯總表和相關材料及檢查組長的檢查報告進行綜合審核評估,編制頒證評估表,提出評估意見交技術委員會審議。
9.技術委員會決議
技術委員會定期召開技術委員會專家會議,對申請者基本情況調查表和檢查組的檢查報告及頒證評估意見等材料進行全面審查,做出頒證決議。
10.頒發證書
根據技術委員會決議,認證中心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頒發證書,獲得有條件頒證的申請者要按認證中心提出的意見改進並做出書面承諾。
11.有機產品標志使用
根據《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和《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辦理有機產品標志使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