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雙認證保險公司
1、死亡後辦理保險用什麼
推銷員:確實,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們都在盡力。先是盡力在父母的呵護中走向自立,然後和愛人一起支撐一個家庭。後來有人像您一樣,通過經營企業,展現了自我價值,同時也為更多人提供就業。
鮑先生:人生苦短啊!活著不多做些事情,死了也就拉倒了。
推銷員:人生確實短暫,但很多事情不是人一死就全拉倒了。
推銷員: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是孤立的。關於死亡,不同的人死亡後的情形也不同。偉人辭世,舉國同泣;我們普通人呢,拿我說吧,我走了,意味著父母失去兒子,老婆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親,您失去一個朋友(假如您把我當成朋友的話)。
鮑先生:當然是朋友。不過你不會死的。
鮑先生:是。我覺得你想得已經足夠全面了,我就是這樣想的。
鮑先生:對呀!
鮑先生:活著的時候多掙錢,多攢錢,留給他們。
推銷員:說對了一半。要想實現財富計劃,除了多掙錢之外,還有兩個因素要把握,一是適當控制消費,二是管理您的風險。消費是您的主動行為,您能享受到消費的快樂;而風險發生以後的破財,卻是被動的,您是不情願的,並且讓您在精神和物質上遭受雙重打擊。而保險是用來轉化風險的,所以我建議我的所有朋友要充分利用保險對自己的生命作一個科學的規劃。
陳先生:具體點兒。
鮑先生:當然是人。
鮑先生:還是人值錢。
鮑先生:你的意思是說,牛肉可以拿去賣錢……
推銷員:您說得很對。通過這個例子,說明保險能讓人的價值延伸到他死後,並且代替他延續他對家人的愛,以保險金的形式繼續關愛他的家人。
鮑先生:有道理。
點評分析按照唯物主義者理解,人死了,確實什麼都沒有了,但保險是一種特殊的理財工具,投保人死了仍會保留下來。本例中,就生命的話題推銷員和客戶促膝而談,做了深入的交流,令保險的魅力大放異彩。推銷員針對客戶的「人死了有什麼用」,選擇了相關的生命話題拉近與客戶之間的距離,慢慢地過渡到正題,讓客戶快速地接受了自己。
方式和策略借用胡適博士的話來講:保險的意義,只是今日作明日的准備,生時作死時的准備,父母做兒女的准備,兒女小時做兒女長大的准備,如此而已。今天預備明天,這是真穩健;生時預備死時,這是真曠達;父母預備兒女,這是真慈愛。能做到這三步的人,才能算作是現代人。
現實生活中,很少有人到保險公司主動購買保險,盡管保險人人都應該參加,但保險商品還是需要依靠推銷員去推銷。也很少有人一聽介紹就購買,很多人都會提出這樣、那樣的反對意見,即使他們十分明白保險的功能,可是潛意識里還是要拒絕。沒有異議就沒有保險推銷,明白這個道理,推銷員就可以從不同的拒絕背後,找出客戶心裡真實的想法。
「每個人都有類似的想法,就是不想因為自己而把家人拖得負債累累。您現在買這份保險,只是為了萬一有事時,減輕對家人的負擔,並不是為了您自己獲得利益。」
「是的,我們每個人都是要死的。有人無疾而終,有人意外身亡,有人因病身故,很多人臨死前才後悔沒給家人准備一份保險,房子的貸款也沒還清,自己死後家人怎麼生活?您很愛您的家人,為了不給家人造成二次傷害,買保險是絕對必要的。人生路上,死亡是每個人最大的風險,對家人的傷害也是最大的,如果您確實關愛自己的家人,您就必須要投保。」專家建議引導客戶把注意力轉向對家庭成員的關愛與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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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險公司要的死亡證明
1.法醫的,因為要根據死亡原因來判斷是否屬於保險合同的除外責任,除外責任是不賠的
2.這樣的話,保險公司會要求提供證明,因為要看是否屬於除外責任導致的死亡,保險公司要較真的話,就是要看法醫的證明
3.保險公司認為需要死因證明的時候,可以延長調查時間的,不會很快做決定的
4.這個問題看保險公司
5.基本上理賠了就不跟你較真了,除非保險公司有確鑿證據證明,上次理賠有問題,那麼可能會需要再次審核理賠,不過,這樣恐怕就是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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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險公司的意外死亡證明怎麼弄
1、派出所戶籍室是否能開具「死亡證明」,它開具的「死亡證明」與公安局的法醫開出的「死亡證明」,中國人壽認可哪一份?如果只出具派出所戶籍室開具的「死亡證明」,中國人壽是否還可以進行理賠?
你不用擔心,是這樣的: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是證明銷戶,表明此人已經不在人世了,而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證明」是表明此人死亡的死因,當然兩份證明都作為保險公司需要向其出具的材料,不存在認同某一份而不認可另一份,兩份材料都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單憑派出所的證明材料是遠遠不夠理賠條件的,需要提供其它一些材料。
2、派出所戶籍室開具的「死亡證明」在不知道死因的情況下,單憑父親的單位出具的「死因證明」,是否能在「死亡證明」上寫明死因?(法醫開具的死因和派出所開具的不一致)?
如果沒有經過公安局法醫出具的死因證明材料,是不能夠單憑用人單位隨便寫一個死因的,這樣不具備法律效力。
3、如果人壽在單憑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已經開始進行的理賠未出具法醫的證明,理賠是否可以中止?
是這樣的,法醫出具的死因材料可以作為保險理賠金額的一種參考,因為是否進行理賠以及賠多少是根據合同上雙方的約定責任決定的。比如死亡也分許多種,有自然死亡,也有意外死亡等,保險公司的理賠款是有區別的。因此,法醫材料是一種參考。
4、如果兩份「死亡證明」都認可,那麼是否兩份證明都必須需要出具才可以理賠?
這個看保險公司的意見,一般都需要提供,當然也可以只提供派出所的銷戶證明即可。
5、要是兩份都必須出具,保險公司單憑派出所的就進行了理賠,是否可以重新進行理賠?
當然可以向當地保險公司進行申請,作出重新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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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險公司意外致死如何認定
他殺不屬於保險里的意外死亡范疇。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約定的保險期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險金的一種保險。所謂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見的受傷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死亡。
首先,判定該傷害是否是外來的,也就是說該傷害是否被保險人本意,需要說明的是,疾病不屬於意外。例如剛才提到的游泳溺水致死屬於意外傷害,但是如果在游泳時突發了心臟病,這就不屬於意外傷害,因為疾病是人本身固有的,它不屬於意外死亡的保險范圍。第二要判定該傷害是否劇烈,要造成機能喪失、殘缺、機能障礙等傷害才算是意外事故。第三要看傷害是否明顯,第四則要看傷害是否突然。
它具有靈活的特點。保險金額是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協議書時經過協商決定的,保險責任范圍靈活,投保的手續也很簡單。第二,保費低廉。人身意外死亡保險不具有儲蓄的功能,保險期終止(一般保到65歲)未發生死亡事故的保險公司是不退還保險費的。第三,投保簡單。被保險人只需提供簡單的個人信息,付款方式,受益人情況等,就可以投保了。
意外死亡保險范圍有哪些
意外死亡險主要針對三方面的保障內容。一是,因意外導致的身故或殘疾;二是,因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用;三是,因意外導致的誤工損失(津貼)。因意外導致身故或殘疾是意外險的基本保障內容,後兩者通常會單獨或共同搭配在前者之上,從而形成五花八門的意外保險商品。
一年期航意險:對於「空中飛人」們來說,建議買一年期的航意險。投保一年期的航意險後,可保一年內的航空意外,不限乘坐飛機的次數,而且一年期航意險的保費一般位於40元-60元之間,保額則介乎於45萬-50萬,可謂省錢省時。
交通意外險:對於除了坐飛機之外,還要經常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出行的人來說,就應該選擇交通工具綜合意外保險。這類保險覆蓋面廣,不僅保障航空意外,還可以涵蓋輪船、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的意外保障。一年期交通意外險的價格通常為50-300元,保額為20萬-100萬,因為保障的交通工具多,所以性價比較高。
旅遊意外險:對於一年當中偶爾因為探親或者旅遊外出的人來說,買一份短期旅遊意外險是非常實惠的。這類保險的保障期限一般在7-14天,價格很便宜,只要15-30元,保障范圍可以自主選擇,一般包括航空意外險(保額40萬-60萬),其它交通工具(保額5萬-30萬)等。
附加意外險:目前市場上,部分保險公司的壽險和養老型產品,可以附加意外險保障,這些附加險可以針對不同交通工具,賠付比例相差也比較大,一般附加的航空意外傷害,可以獲得10到40倍基本保額的保險保障。所以對於經常打「飛的」的人,也可以在投保壽險或者養老險時附加一份航意險。
購買意外險要注意的細節:
1.所購買保險的生效日期。一般的保險在購買的次日凌晨生效,也有一些保險的生效時間要推後3天至7天。消費者應該在出行之前提前幾天購買保險,以免無法及時享有保障。
2.有些高危地區、高危行業和高危活動並不在保險公司意外險的保障范圍內,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除外責任,或者向保險公司做詳細的咨詢。
3.購買保險的相關資料、票據和發生事故後的證明、票據等應妥善保管,以方便後續理賠。
購買意外死亡險要根據自己的需要來定,不同人群意外險的保障額度以及保障內容都有所不同。
意外死亡保險范圍意外死亡如何理賠
無論是購買哪種保險,在發生保險事故後,首先要做的就是通知保險公司。對於意外身故等索賠金額較高的保險事故,更要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否則有可能要承擔因遲緩通知而致使保險公司增加的調查費用。對於一些需要及時固定、卻因未報案而未固定的證據一旦滅失,保險責任難以認定,被保險人面臨的損失就可能更大。
如果被保險人因意外發生身故,理賠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有:
①身故保險金給付申請書,此申請書應由受益人填寫並簽名;
②如受益人為2人以上,應由受益人共同簽名;
③如受益人未滿18歲,應由受益人法定監護人共同簽名;
④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繼承人共同簽名;
⑤如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則由被保險人法定繼承人共同簽名,並須出具受益人死亡證明,如受益人後於被保險死亡,則由受益人法定繼承人共同簽名,並須出具受益人死亡證明;
⑥保單、理賠申請表、授權委託書、受益人身份證明(必要時提供繼承權公證書)、戶口注銷原件、火化證原件、醫院死亡通知書、病情診斷證明書、病理報告單和相應檢查報告單。
意外死亡還需提供的證明有意外事故證明、(交通事故證明、工傷證明、派出所證明、證人證明)等。
將資料提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經核查後會下發死亡賠償金。
只要被保險人在事前做足准備工作,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絕不是件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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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買了兩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兩家保險公司都要死亡證明,該怎麼辦?
你可以提供給對方復印件。原件可以拿給這兩家保險公司審核。只要確定原件是真的,當事人確實已經死亡就夠了。
6、死亡的最高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賠付也就是按保額賠付。
如果單純購買了意外保險,由於疾病引發的意外死亡保險公司拒賠。
看死亡鑒定結果賠付。
舉例:一份130元平安意外保險合同,保障一般情況和乘坐汽車身故保額5萬元,火車輪船10萬元飛機30萬元。如果被保險人飛機出險最高額賠付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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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在兩家保險公司買了保險,死亡後死亡證明怎麼辦?
不交原件,交復印件,就說原件,派出所消戶囗用。
8、哥哥出車禍意外死亡買了兩個不同保險公司的人身意外險,理賠需要開兩張死亡證明嗎?
一張就好了身價由兩家保險公司分攤比如100萬身價按兩家保險公司購買的比例分攤
9、哪個保險公司有死亡險?
您好!
每家保險公司都有這樣的保險,死亡保險也叫壽險。有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兩種,建議您最好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選擇適合您的險種。
這里為您推薦幾款死亡保險【http://tieba.baidu.com/p/3733039663】,您可以多比較一下!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10、死亡證明交保險公司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一般為死亡給付性質的保險賠案保險公司都是留存死亡證明原件。你的問題有兩種方式可以解決,一是到保險公司復印一份,由保險公司簽章並說明原件由保險公司留存。二是與保險公司協商,將原件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