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工程連鎖加盟
1、陽光工程1040連鎖經營是傳銷嗎?賺1040萬是真實嗎
就是一個騙局,一個個都是帶著家族跟風而已,實際上對於以後怎麼賺錢的,行業里說的很模糊,只會強調是國家操作的,好像國家操作的就一定能賺錢一樣,從而讓你忽略其他所有關鍵問題。實際上是不可能賺那麼多錢的,絕大多數人最後都會變成犧牲品。
2、希望陽光工程,連鎖銷售是國家、扶持的-項政策嗎?
沒有直接關系
3、中國特許連鎖陽光工程五口之家是傳銷嗎
那個就是變相、高級的傳銷,看來你有被洗腦的危險。
現在的傳銷會以各種名義騙你去,有什麼劇組的,包食堂的,什麼旅遊紀念品,什麼工程投資,什麼旅遊觀光車,什麼開公司,什麼入股投資等等,名目繁多。
總之就是騙你去外地,然後給你洗腦,騙你做他下線。還有,你問他們很多敏感問題,他們都答不上來的,就是給你彎彎繞,讓你糊里糊塗的接受他們洗腦。
陽光、西部開發、5級三階、業務洽談、讀羊皮卷、講師交流、上A的人造夢等等的戰術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腦工具、讓你自願相信,自願騙家裡錢,自願騙人!
電話搞:慰問,鋪墊,刺激,間接想法,直接想法。
你會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裡干其實都是不甘心虧欠發展不動的結果,結果他們家庭越虧越大,到處都是傾家盪產!
到底有公司么?我們半年乃至幾年在行業的時間,卻從來沒見到過產品申購單的產品,那些產品為什麼不給我們?公司是不是偽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這個體系,並私自創造一個給自己牟利?哎,小心,那個投入幾萬,真的可以賺千萬什麼?
一旦你相信你的偽善朋友,投入上萬,幻想著掙千萬,你就沒利用價值了。到時候你拉不到下線,賠錢了可別怪別人沒提醒你。
如果你加入了,還上A上級別了,結果發現根本賺不到錢,從頭至尾就是個大騙局,可別怪自己利慾熏心
他們通過洗腦控制思想,用交錢控制行為!
你一旦交完錢,即便意識到是傳銷,你也不得不為了回本而拉下線拉人頭。
你一旦被洗腦,就會天天做著賺大錢的美夢,堅信不疑的宣傳傳銷公司的好,自覺高興的宣傳傳銷公司的產品。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4號《禁止傳銷條例》
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4、1040,連鎖經營,陽光工程,資本運作,是傳銷嗎
1040是臭名昭彰的傳銷。
何謂「1040工程」?簡單說,就是入伙時先交69800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伙次月,「組織」會退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為50800元。然後你的任務就是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即可晉升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里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1040」在廣西北海曾經活動猖獗,組織者為了迷惑人們,方便拉人頭,給其披上了國家戰略的光環,鼓吹實際是由中央操盤,在北部灣布局,暗中實施的一個「國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該項目為北部灣吸聚資金,帶動北部灣的經濟發展,實現中國經濟增長的第四極。
對此,多地警方對其進行了打擊,媒體也多次報道。
5、連鎖經營業陽光工程五級三進制還是機會嗎?南昌陽光工程投資69800有什麼秘密
6、連鎖經營陽光工程1040怎麼講宏觀調控
連鎖經營,1040工程是傳銷詐騙組織,違法犯罪的。關宏觀調控屁事
7、鄭州的陽光工程連鎖經營1040在哪
這只是一個不現實的理論數據,它是按發展,人的三三倍增,一變三,三變九,九變二十七,再變八十一,並且都是21份高投資的均衡發展的前提下,按照所謂的獎金制度分配方案的數據計算所得出總額。這是不科學不現實的,它跟實際的實踐中存在著很大的差距。
8、1040,陽光工程,商會商務,連鎖經營。為什麼抓來抓去,都是幾個老總?
抓老總是宏觀調控的一方面,在行業里錢是賺到一點,但是要堅持做行業,只能堅持在行業里,其實行業加入沒上總的人是不知道內幕,有一話是(一個級別只知道一個級別的事情)。
9、廣西北海連鎖經營陽光工程能賺1040萬嗎
那個就是變相、高級的傳銷,看來你有被洗腦的危險。
現在的傳銷會以各種名義騙你去,有什麼劇組的,包食堂的,什麼旅遊紀念品,什麼工程投資,什麼旅遊觀光車,什麼開公司,什麼入股投資等等,名目繁多。
總之就是騙你去外地,然後給你洗腦,騙你做他下線。。
陽光、西部開發、5級三階、業務洽談、讀羊皮卷、講師交流、上A的人造夢等等的戰術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腦工具、讓你自願相信,自願騙家裡錢,自願騙人!
電話搞:慰問,鋪墊,刺激,間接想法,直接想法。你投資高起點就是為了讓上邊人拿錢快而已你還真以為你能賺到更多錢?到處都是拉不動人頭的人,他們就發展自己的家人,結果越虧越多,到處都是傾家盪產哈哈,當你投錢了,你的產品給你了么?你親眼見過那些產品么?為什麼那些產品半年一年都沒發下來?真的有公司么?真的能賺大錢么?是不是有人偽造了這個模式?為什麼一天線也能上級別?五級三階制是不是假的?到底能不能賺到千萬?哈哈哈,從頭到尾都是騙局,還什麼宏觀調控,暗箱操作,陽光工程!你問他們問題,他們都含含糊糊的回答不上來,只能給你彎彎繞,你就稀里糊塗的被洗腦了。
你會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裡干其實都是不甘心虧欠發展不動的結果,結果他們家庭越虧越大,到處都是傾家盪產!
到底有公司么?我們半年乃至幾年在行業的時間,卻從來沒見到過產品申購單的產品,那些產品為什麼不給我們?公司是不是偽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這個體系,並私自創造一個給自己牟利?哎,小心,那個投入幾萬,真的可以賺千萬什麼?
一旦你相信你的偽善朋友,投入二十1個3千8,幻想著掙千萬,你就沒利用價值了。到時候你拉不到下線,賠錢了可別怪別人沒提醒你。
如果你加入了,還上A上級別了,結果發現根本賺不到錢,從頭至尾就是個大騙局,可別怪自己利慾熏心
他們通過洗腦控制思想,用交錢控制行為!
你一旦交完錢,即便意識到是傳銷,你也不得不為了回本而拉下線拉人頭。
你一旦被洗腦,就會天天做著賺大錢的美夢,堅信不疑的宣傳傳銷公司的好,自覺高興的宣傳傳銷公司的產品。
為什麼傳銷者感覺這是國家支持的項目,從手機卡、傳銷執法、銀行多、貸款購房等諸多方面,很多人似乎還有疑惑,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以及我對房地產的了解,想發表一點看法。
1、手機卡其實就是普通的集團卡,這一點已經最容易被證實,全國各地都有,集團內互打電話免費,並不是為了支持傳銷而專門設立的。移動和聯通、電信等為了爭取用戶,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設置不同的方案,以滿不同人群的需求。起初只有十幾個人的傳銷人員建立各種「貿易有限公司」的虛假集團,並利用虛假集團在電信公司注冊集團網。傳銷者在網內互打的電話雖然免費,但傳銷者的電話並不全是網內互打,隨著越來越多的傳銷人員加入,大量的邀約新客戶時產生的長途個電信公司創造了巨大營收,這是電信運營商的利潤點,企業不會為了放棄巨大利潤而主觀抵制傳銷,他們把責任推給當地政府。企業經營中,免收某部分費用,是為了爭取另一部分的收入,此類經營模式屢見不鮮。如果傳銷者的長途話費、簡訊費、GPRS流量費、月租費、彩鈴都可以免費,都不能說明這是國家支持的,說不定電信運營商還會有其他的利潤點來支持他們做此類業務。
2、銀行多的局面其實與手機卡免費是一個道理,都是企業為了賺錢而推脫責任的結果。貼子中說道,每個銀行都要排隊,每個人都會上交十萬上下的存款,試想,如此大批量的業務,銀行有理由拒絕嗎,只要自己賺到錢,不違反當地治安規則,銀行也不會去管政府和打擊傳銷的事情。隨著越來越多的傳銷人帶著錢來,銀行多的局面也就逐步發展起來。在廣西成功營造了傳銷聖地這個氛圍以後,銀行為了賺錢在此大量布局成為一種必然,他們和電信集團一樣不會、也不能去管、也管不了當地傳銷的事情。就如同戶籍放開,人口可以隨意流動,大家就會選擇容易掙錢的地方呆,比如北上廣,而現在廣東以製造業為主的城市,因為匯率上升以及其他因素影響,外來人口大大減少。人多好賺錢,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銀行也是做生意的。
3、當地人的房子都是銀行貸款的。這其實一點也不新鮮。因為按揭已經成為最近十年來全國各地置業的主要方式,隨便你到哪一個城市,二三線的都可以,都是以按揭為主。銀行貸款也是銀行的生意,在今年之前,中國各大銀行的錢是泛濫的,能貸款出去,銀行工作人員就能掙錢,房地產開發商就能掙錢,只有不會理財的人才會用自己的儲蓄去一次性付款置業。今年,人民銀行連續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和基準利率,就是逐步收緊錢袋子,未來銀行的錢好不好貸,要看國家整體的經濟走向。
4、最迷惑人的就是傳銷執法問題。
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是典型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對策。地方政府可以賣地掙錢,所以會消極應對宏觀調控。
傳銷也一樣。地方政府因為利益驅動,所以對傳銷執法是消極應對。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傳銷者集中的地方,多多少少可以拉動當地的消費,比如房價上漲、經常集中采購的雞,傳銷者也並不是清一色的苦行僧的生活,也有正常的高消費。整個傳銷體系已經在多次斗爭中學到了經驗,只要我不擾民,只要沒有被抓住傳銷的直接證據,執法部門就不能拿我怎麼樣。所以當地政府已經越來越習慣於傳銷者的存在了。與此同時,執法難度越來越大。作為個體的執法人員(即便是領導),他們不會管每一個傳銷者背後的血和淚,只知道這項工作很難抓,取證難(抓到人不能算,要取得直接證據),遣送難(腿長在傳銷者身上,哪怕遣送到南極,傳銷者想回來也會很容易,所以遣送時也不會買費用高昂的遠程車票),費力不討好,長此以往,消極應對成為必然。應該說,在法律層面,國家對傳銷者的制裁不重,導致違法成本過低,所以執法難也成為必然。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4號《禁止傳銷條例》
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10、什麼叫陽光工程1o4o連鎖經營是不是國家做的
那個就是變相、高級的傳銷,看來你有被洗腦的危險。
現在的傳銷會以各種名義騙你去,有什麼劇組的,包食堂的,什麼旅遊紀念品,什麼工程投資,什麼旅遊觀光車,什麼開公司,什麼入股投資等等,名目繁多。
總之就是騙你去外地,然後給你洗腦,騙你做他下線。還有,你問他們很多敏感問題,他們都答不上來的,就是給你彎彎繞,讓你糊里糊塗的接受他們洗腦。
陽光、西部開發、5級三階、業務洽談、讀羊皮卷、講師交流、上A的人造夢等等的戰術都是搞垮你、都是洗腦工具、讓你自願相信,自願騙家裡錢,自願騙人!
電話搞:慰問,鋪墊,刺激,間接想法,直接想法。你投資高起點就是為了讓上邊人拿錢快而已你還真以為你能賺到更多錢?到處都是拉不動人頭的人,他們就發展自己的家人,結果越虧越多,到處都是傾家盪產哈哈,當你投錢了,你的產品給你了么?你親眼見過那些產品么?為什麼那些產品半年一年都沒發下來?真的有公司么?真的能賺大錢么?是不是有人偽造了這個模式?為什麼一天線也能上級別?五級三階制是不是假的?到底能不能賺到千萬?哈哈哈,從頭到尾都是騙局,還什麼宏觀調控,暗箱操作,陽光工程!你問他們問題,他們都含含糊糊的回答不上來,只能給你彎彎繞,你就稀里糊塗的被洗腦了。
你會看到很多人兄弟父子母子在那裡干其實都是不甘心虧欠發展不動的結果,結果他們家庭越虧越大,到處都是傾家盪產!
到底有公司么?我們半年乃至幾年在行業的時間,卻從來沒見到過產品申購單的產品,那些產品為什麼不給我們?公司是不是偽造的?是不是有人利用了這個體系,並私自創造一個給自己牟利?哎,小心,那個投入幾萬,真的可以賺千萬什麼?
一旦你相信你的偽善朋友,投入二十1個3千8,幻想著掙千萬,你就沒利用價值了。到時候你拉不到下線,賠錢了可別怪別人沒提醒你。
如果你加入了,還上A上級別了,結果發現根本賺不到錢,從頭至尾就是個大騙局,可別怪自己利慾熏心
他們通過洗腦控制思想,用交錢控制行為!
你一旦交完錢,即便意識到是傳銷,你也不得不為了回本而拉下線拉人頭。
你一旦被洗腦,就會天天做著賺大錢的美夢,堅信不疑的宣傳傳銷公司的好,自覺高興的宣傳傳銷公司的產品。
為什麼傳銷者感覺這是國家支持的項目,從手機卡、傳銷執法、銀行多、貸款購房等諸多方面,很多人似乎還有疑惑,從企業經營的角度,以及我對房地產的了解,想發表一點看法。
1、手機卡其實就是普通的集團卡,這一點已經最容易被證實,全國各地都有,集團內互打電話免費,並不是為了支持傳銷而專門設立的。移動和聯通、電信等為了爭取用戶,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設置不同的方案,以滿不同人群的需求。起初只有十幾個人的傳銷人員建立各種「貿易有限公司」的虛假集團,並利用虛假集團在電信公司注冊集團網。傳銷者在網內互打的電話雖然免費,但傳銷者的電話並不全是網內互打,隨著越來越多的傳銷人員加入,大量的邀約新客戶時產生的長途個電信公司創造了巨大營收,這是電信運營商的利潤點,企業不會為了放棄巨大利潤而主觀抵制傳銷,他們把責任推給當地政府。企業經營中,免收某部分費用,是為了爭取另一部分的收入,此類經營模式屢見不鮮。如果傳銷者的長途話費、簡訊費、GPRS流量費、月租費、彩鈴都可以免費,都不能說明這是國家支持的,說不定電信運營商還會有其他的利潤點來支持他們做此類業務。
2、銀行多的局面其實與手機卡免費是一個道理,都是企業為了賺錢而推脫責任的結果。貼子中說道,每個銀行都要排隊,每個人都會上交十萬上下的存款,試想,如此大批量的業務,銀行有理由拒絕嗎,只要自己賺到錢,不違反當地治安規則,銀行也不會去管政府和打擊傳銷的事情。隨著越來越多的傳銷人帶著錢來,銀行多的局面也就逐步發展起來。在廣西成功營造了傳銷聖地這個氛圍以後,銀行為了賺錢在此大量布局成為一種必然,他們和電信集團一樣不會、也不能去管、也管不了當地傳銷的事情。就如同戶籍放開,人口可以隨意流動,大家就會選擇容易掙錢的地方呆,比如北上廣,而現在廣東以製造業為主的城市,因為匯率上升以及其他因素影響,外來人口大大減少。人多好賺錢,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銀行也是做生意的。
3、當地人的房子都是銀行貸款的。這其實一點也不新鮮。因為按揭已經成為最近十年來全國各地置業的主要方式,隨便你到哪一個城市,二三線的都可以,都是以按揭為主。銀行貸款也是銀行的生意,在今年之前,中國各大銀行的錢是泛濫的,能貸款出去,銀行工作人員就能掙錢,房地產開發商就能掙錢,只有不會理財的人才會用自己的儲蓄去一次性付款置業。今年,人民銀行連續上調存款准備金率和基準利率,就是逐步收緊錢袋子,未來銀行的錢好不好貸,要看國家整體的經濟走向。
4、最迷惑人的就是傳銷執法問題。
房地產的宏觀調控是典型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對策。地方政府可以賣地掙錢,所以會消極應對宏觀調控。
傳銷也一樣。地方政府因為利益驅動,所以對傳銷執法是消極應對。地方政府的利益是:傳銷者集中的地方,多多少少可以拉動當地的消費,比如房價上漲、經常集中采購的雞,傳銷者也並不是清一色的苦行僧的生活,也有正常的高消費。整個傳銷體系已經在多次斗爭中學到了經驗,只要我不擾民,只要沒有被抓住傳銷的直接證據,執法部門就不能拿我怎麼樣。所以當地政府已經越來越習慣於傳銷者的存在了。與此同時,執法難度越來越大。作為個體的執法人員(即便是領導),他們不會管每一個傳銷者背後的血和淚,只知道這項工作很難抓,取證難(抓到人不能算,要取得直接證據),遣送難(腿長在傳銷者身上,哪怕遣送到南極,傳銷者想回來也會很容易,所以遣送時也不會買費用高昂的遠程車票),費力不討好,長此以往,消極應對成為必然。應該說,在法律層面,國家對傳銷者的制裁不重,導致違法成本過低,所以執法難也成為必然。
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4號《禁止傳銷條例》
註:《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