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創業如何分紅
1、合夥創業,如何給股東開工資和分紅?
合夥創業按照出資比例給股東開工資和分紅。
合夥創業是一種相對「高起點、高規格、高層次」的創業模式(相對於獨立創業而言),是適應相對更大的創業規模和更大的風險承受能力而產生的創業模式,也是應獨立創業再發展、再提高的客觀要求而產生並存在的創業形態。
通常投資規模要大於獨立創業,但小於創辦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採取合夥創業已成為現代創業的一種普遍現象。
合夥企業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由於每個人承擔風險的能力和心態不同,容易影響企業發展決策,制約企業發展;同時,合夥人是員工,員工是合夥人,容易影響企業的日常管理和協調運作。
第二,由於是幾個人共同創業,對每一個創業者來說,個人成就感就差了很多;利潤要在幾個合夥人之間分配,也降低了創業經濟利益對創業者的吸引力。
第三,每個合夥人的能力有高有低,對企業的貢獻有大有小,分工合作往往會加大差異,容易出現參差不齊的現象,使合夥人在企業管理、業務開展、利潤分配等方面產生矛盾,影響合夥的正常運作和發展。
2、合夥做生意,一人全額出資,一人給經營,出資方不負責經營,請問利潤如何分配?
你這個問題看似問得很具體,其實很籠統,不好回答。這樣說吧:
1.利益分配,作為商業原則,就是把自己利益最大化,前提是真的對方同意,達成共識。比方說你是出資方,你想讓別人拿多少錢都可以,但只要對方同意跟你干。反過來你提出的要求,也要對方覺得合算,才會跟你合作。
2.其二,就是看你們投資做的是什麼生意,風險大不大,是什麼風險。如果虧本的風險大,出資方肯定要佔大頭。
3.看你們做的生意技術要求高不高,管理能力要求高不高,人脈資源要求高不高。對於經營者最值錢,值得拿出來討價還價的就是自己的本事,包括自己的人脈(就是產品銷售市場),技術和團隊,以及管理能力。如果管理方還能拿出核心的專利技術來入股,那利益分配就向經營者傾斜,經營者起決定性作用,利益佔大頭。
4.還有投資多少錢,也很關鍵。投資兩萬塊,跟投資兩千萬,那怎麼能一樣。投資兩萬塊,你可以說賺錢了,除去本金,對半分。虧錢了也對半分擔。兩千萬的項目你還這樣說嗎?出資方肯定不答應,是不是?
5.投資項目的導入期多久。他投資了,你打算多久可以賺錢,是馬上掙錢的項目,還是需要3個月,半年,一年,兩年,還是3年,五年的項目,時間周期越長,不確定因素越多,風險越大。
6.你們投資做的生意有木有政策風險,法律風險。如果周期長,遇到地方或國家政策變化,項目啟動沒多久,政策不讓搞了。比如開礦,造紙等。法律風險就是違背社會,群眾利益,環境污染等,起初地方為了招商引資做了招商項目,過幾年又覺得這項目影響環境污染,該扯了。或者這項目本來就不合法,或者處於灰色地帶等,法律風險有沒有,有多大,都要考慮。
資方有資方的考慮,經營者有經營的考慮,都要綜合起來,大家達成一致,形成共識。所以說,你沒有把項目說明白,參謀的人也不好出主意,說了,基本上用不著。另外合作必須簽訂協議,以防後邊扯皮打口水仗,打官司口說無憑,協議是規范雙方權利義務,互相約束,互相保護。
3、合夥開公司股份怎麼分配!
合夥開公司,股權一般按照出資人所認繳的出資額分配。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
一、通常合夥的股權分配是按照出資比例,將100%的股權分割,出資一樣的話就是均等分,不一樣就是誰出的多,誰占的股份多。如果其中有技術入股或者專利入股的,需要將其技術折算成資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說三個人合夥,出資一樣,那麼每個人是佔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個人是技術入股,那麼可以採取幾種方案,比如說出資還是一樣的,但會將這個人的技術折成股份,比如說他就變成了40%,另外兩個人30%。
還有一種方案是這個技術的人直接將技術按照價值摺合成現金,相當於他少出一部分資金,然後另外兩個人多出一些資金等等,分配的形式以大家協商為准,這個由於具體的情況不同,所以不能千篇一律。
二、商定好初步的股權分配之後,還要確定好增資、退出等等的股權變更協定,比如說將來生意好了,另外兩個合夥人想要買這個技術股東的股份,怎麼定價,將來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權折價等等,這些都是最好從一開始就寫在紙面上,以免日後的麻煩。
所有這些都商定好之後,一定要白紙黑字的寫在合同上,所有股東簽字確認,有幾個股東就有幾份,全部都簽好字並且設立好賬戶以及到賬的最後期限,因為如果資金不到賬,後續的事情就沒有辦法進行下去了。
如果條件允許,更為穩妥的方法是去公證處將幾方的合同進行公證,這樣避免了將來如果出現合作不愉快,因為合同問題引起的爭執。
拓展資料:
股份一般有三層含義: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資本的構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股份可以通過股票價格的形式表現其價值。其代表對公司的部分擁有權,分為普通股、優先股、未完全兌付的股權,具有金額性、平等性、不可分性和可轉讓性四個特點。
4、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公司股權分紅怎麼分合理,需要注意什麼?
兩個人合夥開公司,公司股權分紅按出資比列來最合理,需要注意的事是在合夥前一定要簽署一個相關的協議,避免以後麻煩。
平分股份,從眼前的人情來看似乎是最好的,但是從股權分配來看卻是最差的,兩個人股份對等,權力對等,誰都沒有最終的決策權。這種高度制衡的股權結構,最容易出現矛盾而發生控制權的爭奪,因為兩個人不可能永遠意見一致。
任何一個組織都需要一個核心人物來引領,所以兩個人合夥創業,一定不要出現各佔50%股份的情況,而是要一大一小,一強一弱,比如80%對20%,70%對30%,或者60%對40%,這樣才能保證一個核心股東的地位,一切才會有序,公司才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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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如何實現整體控制這話題,公司法的慣例上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的,比如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有約定,否則持有公司67%股權,基本上在任何決策上都能達到絕對獨裁權了。因為標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條款是「重大決策必需徵得2/3投票」67%正好高於2/3投票權。
兩人合夥開公司股權如何分配問題在最開始如果沒有處理好,很可能為今後的創業失敗埋下隱患。在創業開始的「蜜月期」朋友間可能不會發生太大爭執,正所謂可以共患難,難以同甘甜。尤其創業到了一定階段,基本步入正軌時,最容易出現分歧,如果在這個創業團隊中沒有一個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誰也不服氣誰,可能最終的結果就是分道揚鑣,導致創業失敗。
5、兩人合夥開店,怎麼分紅?
如果是二人合夥出資開店,可以分為二塊。對於出資部分,可以按股份進行約定,除去開支外,利潤由二人均分。對於一人管理,可以約定...
6、兩個人合夥開店股權應該怎樣分配
法律分析:二人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出資比例進行:參與經營可以增加股份數量,不參與經營的可以減少分配股份數量;如果一方有技術投入,也可以適當增加股權配置;其他需要協商確定的影響因素;也可以股權分置確定後,有必要訂立合同,按規定辦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確定貴公司的注冊資本和法定代表人,然後確定貴公司章程中討論的出資比例(如50家公司,比例分別為70%、20%、10%),並按比例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7、兩人合夥投資,一人出錢一人出力,怎麼來分配這個收入?
兩人可以事先協商好,約定好形成合同分配該收入。
一、常見注冊公司類型有哪些?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股東或法人股東
承擔責任: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將對公司債務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組織機構:法人、監事
特別提示: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
設立條件:股東2名以上50名以下(自然人、法人都可以)
承擔責任: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依法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組織機構:股東會(更高權力機構)、法人、監事,可設立董事會(至少3人)、可設立監事會(至少3人)
3、個人獨資企業
法律依據:《個人獨資企業法》
設立條件:一個自然人
承擔責任:出資人以其個人財產依法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組織機構:無
常見形式:事務所、工作室、服務中心、管理中心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實行核定徵收,分紅時無需交納分紅稅
4、合夥企業
共同點:合夥企業包括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法律依據:《合夥企業法》
組織機構:合夥事務執行人
常見形式:事務所、工作室、管理中心、服務中心
特別提示:無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按經營項目實行核定徵收,分紅時無需交納分紅稅
區別:普通合夥企業設立條件,二個以上合夥人(自然人、法人都可以),合夥人的人數沒有上限
普通合夥企業承擔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設立條件: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其中至少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企業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分紅有哪幾種形式?
一般來說,公司可以三種形式實施分紅派息:
1、派發現金。
2、派發新股 (送紅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8、合夥入股的話,分紅怎麼算?
第一、如果企業是合夥入股,對於分紅沒有特殊的約定,那麼合夥人分紅就按照入股的比例進行分紅
合夥創立企業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一種潮流,想要獲得創業成功,光光靠一個人是很難獲得成功的,很多人在創業的時候會選擇合夥人來進行共同創業。有合夥人加入後,企業創立成功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幾個合夥人會把各自的資源都投入到企業運營中,為企業的發展注入更加強大的活力。
一般來說,合夥人在創立企業的時候會對各自的投資設定比例,根據約定的比例向投入企業運營資金,共同為企業的發展注入發展活力。在企業成立後,如果每個合夥人對於相關的合夥收益沒有進行特殊的約定,那麼當企業產生收益後,每個合夥人就按照原先投入資金的比例來享受分紅。
企業的合夥講究公平,這個公平並不是說各自要投入相同規模的資金,而是根據投入與產出的比例相一致。在企業剛剛創業的時候,合夥人會投入一定的資金來創業企業,對於合夥人來說,投入的資金可能會帶來收益,也可能會帶來虧損,萬一企業經營不善,合夥人投入的資金會血本無歸,合夥人其實承擔了較大的風險。
第二、如果企業是合夥入股,對於分紅有特殊的約定,那麼合夥人分紅就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紅
對於合夥企業,有一些合夥人之間會有一些特殊的約定,特別是對於企業產生的收益會進行約定,對於合夥人來說,最終獲得的收益並不一定是按照投入資金的比例來進行分配的。
對於投入資金比例與分紅比例不一致的情況在合夥企業中經常出現,主要會在一些部分合夥人不參與企業經營的合夥企業中出現,為什麼這類企業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因為部分合夥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這些合夥人對於企業的貢獻相對會小一些,只是進行了資金投入,對於那些參與日常經營的合夥人,需要為企業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不參與經營的合夥人為了讓參與經營的合夥人內心更加平衡,就會將一部分收益轉讓給參與經營的合夥人,出現了投入比例與分紅比例不一致的情況。
對於這類企業,在企業成立的時候就會把分紅比例進行明確的約定,避免在後續分紅的時候出現一些分歧,相關的約定一定要以協議的方式進行明確,各個合夥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分紅。
分紅是合夥人投資企業最終的目的,如果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並沒有產生相關的收益,那麼合夥人就會面臨投資的虧損,出現虧損也是非常正常的現象,任何一項投資都有可能出現虧損,沒有人能夠保證投資都能獲得正向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