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創新與金
1、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及金融風險存在怎樣的關系?請舉例說明。
1、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的關系。首先,金融管制對金融創新具有誘版發作用。因為金融權管制是對金融企業的一種成本附加,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金融企業必然要擺脫這種局面,通過創新來規避政策管制。但當金融創新危及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時,政府會更嚴厲地管制,結果是:管制—創新,創新—管制,兩者互為因果。其次,金融創新對完善金融管制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金融創新使以往的金融管制失支效力,並推動金融自由化的進程,但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創新也增大了金融風險,因此,各國政府必然會完善金融管制。2、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關系。首先,金融創新具有轉移和分散金融風險的功能,70年代以來創新的金融工具,如NOW賬戶、可轉讓貸款合同等,在提高金融資產流動性的同時,規避了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等。其次,金融創新也製造了新的金融風險。表現在: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大;金融創新增加了表外業務的風險;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同質化、自由化和國際化;金融創新為金融投機活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場所。
2、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制約關系,同時也是一種保障金融創新的實質永遠是微觀個體為了利潤最大化而所作的創新,而這樣的創新是伴隨著諸多風險的。這些風險最後都由投資者買單,做為微觀的金融業個體,為了實現個人利潤的最大化,他們是不會考慮風險波及的影響的
全力支持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金融有效服務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助推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暢通國內大循環。推進更高水平金融開放,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
助力提升國民經濟整體效能。持續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對科技創新、小微企業、綠色發展的金融支持,強化普惠金融服務。支持擴大國內需求,激發消費潛在活力,增強投資增長後勁。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加大金融扶貧力度。
作為金融業創業者,首先必須要和具有實力的企業合作,這樣才能夠具有足夠的資金周轉,對於企業來說也是一種風險降低的方式。
數據的積累主要是用來分析市場,如果對於這些數據缺少整理,必然也不知道整體的創業成果,通過數據分析得出的結論,才能夠更好地調整戰略。
金融監督管理局的職能是:1. 貫徹執行金融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 依法起草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領域的規范性文件和標准;3. 擬訂全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職責范圍內的發展規劃和政策;4. 推進全市地方金融改革創新工作;5. 強化對全市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投資公司、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監督管理;6.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7. 與有關部門依法防範查處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
3、什麼是金融創新?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如何
制約關系,同時也是一種保障
金融創新的實質永遠是微觀個體為了利潤最大化而所作的創新, 而這樣的創新是伴隨著諸多風險的。這些風險最後都由投資者買單,做為微觀的金融業個體,為了實現個人利潤的最大化,他們是不會考慮風險波及的影響的。
所以,金融業的所有行業都在為一件事而努力,就是賺錢。
這樣,矛盾就出來了。金融業為了賺錢而創新,不顧及投資者風險;而投資者也不能承擔很大風險做投資,這樣的矛盾使得金融市場就無法運作了。因此,金融監管的作用就在於此了,即為了保障投資者的權益也同時為了保護良好的投資環境,制約金融創新的發展。
另一方面,也為創新的金融產品提供一個保障。中國的股期的上市可是經過了多少年的研究,不斷地選擇最優時期才做出的決定。所以說,這樣的監管為的就是確保金融創新能夠在市場里穩健發展。
4、論述金融創新的內容。?
(1)金融制度的創新金融制度的創新是指金融體系與金融結構的大量新變化。主要表現在:分業管理制度的改變、對商業銀行與非商業銀行機構實行不同管理制度的改變、金融市場准入制度趨向國民待遇等。(2)金融業務的創新包括負債業務的創新、資產業務的創新和中間業務的創新(3)金融機構的創新非銀行金融機構種類和范圍迅速增加和跨國公司的發展。(4)金融市場的創新包括歐洲貨幣市場上金融工具的創新和衍生金融市場上金融工具的創新。(5)金融工具的創新 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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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平衡金融創新與金融管制的關系
1、金融創新是指金融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轉換經營機制,提供差異化產品或服務的活動,即金融企業為了追求新的效率和利潤而推出的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操作方式和工具。金融創新是市場經濟和金融業迅速發展的必然結果,它能夠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促進金融市場的自由化、一體化,增加金融業的產值,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從而擴大就業率。但與此同時,金融創新也存在重大風險。每次金融創新都意味著新的風險的產生,而且金融創新產品在轉移自身非系統性風險的同時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宏觀系統性風險的積累。這些風險的存在彰顯了金融監管的必要性。
金融監管是金融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實施的管制和約束,它對於實現金融風險控制、限制金融業惡性競爭、促進金融業穩定運行具有重要意義。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業一向是一個受管制最嚴的行業。金融機構為了自身的發展,同時也為繞開一些金融管制的制約,進而進行一系列的金融創新活動。金融創新是市場經濟和金融業發展的內在需求和必然結果,它一方面促進了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金融風險。要深入分析這個問題,就必須探討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
2、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
金融監管刺激金融創新產生。金融監管既是金融創新的制約,也是金融創新的誘發因素。由於金融監管增加了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降低了金融機構的贏利能力,導致這些企業不得不「發掘」金融監管的「漏洞」。當金融法規的約束大到迴避它們便可以增加經營利潤時,金融機構便有了「發掘漏洞」和金融創新的動力。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講,金融監管對金融創新具有一定的誘發作用。當然,金融創新的產生對金融業的發展有著重大意義,它沖破了傳統管制的羈絆,促進了金融市場的一體化和市場競爭,加強了金融資產之間的替代性,促進了企業通過金融市場融資,從而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金融創新促使金融監管不斷變革。金融創新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對金融監管體系提出了新的挑戰。一方面,由於我國傳統的貨幣政策的制定以及執行需要對資產的流量進行一個准確的測量,但測試工具的不準確往往導致貨幣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創新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加劇了金融活動的不確定性,增大了金融風險。但我們必須看到,正是由於金融創新的出現,金融監管也在不斷尋求更為有效的體制和運行方式,從而推動了金融監管體系的不斷變革。
事實上,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是對立統一的一對矛盾體。只有正確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關系,掌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平衡點,在監管中創新,在創新中監管,才能實現「監管——創新——再監管——再創新」的良性循環發展的路子。
3、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兩者關系的對策
形成「監管——創新——再監管——再創新」的良性動態循環博弈發展過程,需要正確處理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的關系,努力把握好兩者之間的平衡點,使兩者相互協調,健康發展,從而推動中國金融業健康有序發展。
不斷提升金融創新層次。當前,全球金融衍生產品已經發展到將近1200多種,金融衍生產品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市場的混亂,因此,我們要正確引導金融業從單純的開發產品向體制創新、市場結構創新等方面發展,不斷提升金融創新的層次。
加強金融創新過程的監管。監管機構的主要功能是給金融創新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因此,我們應加強金融創新過程的監管,促進監管手段的豐富與創新。現代金融體系的監管更多地強調功能監管和事前監管,與之相適應,監管機構應當在監管手段和方法等方面不斷創新完善。同時,應深刻認識金融創新帶來的負面影響,並進行相關立法,保障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合法性和安全性,防範金融風險。
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金融創新步伐的加快,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金融業務不斷增多,監管混亂或重復監管等現象,監管效率低下將成為金融監管面臨的重要難題。因此,現階段迫切需要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筆者建議,央行、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等機構可組建一個金融服務局,專門監測金融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並加大監管的透明度,提升監管效率。
約束金融機構道德風險。要推進復雜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就必須約束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一方面要對國有金融控股集團的高管們進行管制,一定程度上約束高管們的冒險投機行為;另一方面要對投資復雜金融衍生品進行嚴格的預算和約束,在預防道德風險的同時,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
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建立金融創新的風險預警機制,加強系統性風險評估。應採取不同指標進行金融風險預警,要建立一個風險評估體系,確定一個范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管理金融創新所產生的風險。此外,也可以從諸如投資戰略、投資信譽、投資領域等多個方面進行考慮,建立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
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當前,以逃避金融監管為目的的金融創新活動規模不斷擴大,加強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迫在眉睫。我們需要金融創新來為經濟服務,但更需要加強金融監管,保證金融安全。因此,加強與相關國家金融監管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實現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是完善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