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創新制度
1、隋唐制度的創新
三省六部制和租庸調制。
隋朝沿用北魏以來的租調制,租調數量比北周輕,農民服役時間也短。後來又規定" 民年五十,免役收租",即交納一定的絹代替服役。
唐朝在隋朝的基礎上,以輕徭薄賦的思想改革賦稅體制,實行租庸調制。唐朝的租庸調制不再有年齡的限制。唐初施行兩稅制時,運作良好,人民生活安定,國家收入穩定。但自安史亂後,戶籍失修,生產破壞,國家支出大增,舊有的租庸調制已不合時宜,不得不以兩稅製取代之。
租庸調破壞的原因是因為均田制的破壞。租庸調制是要配合均田制的,其後均田制破壞,租庸調亦不可行。唐代人口不斷增加,到後來政府已無足夠土地實行均田制,領田者所得土地不足,但又要繳納定額的租庸調,使農民負擔不來,唯有逃亡,而造成租庸調制的破壞。另外,唐中葉後,土地兼並重。均田令雖然禁止買賣田地,但經府批准,田地仍可轉讓,使免課戶如官僚,寺院等可以兼並土地。失去土地的課戶仍要納租庸調,故在無法負擔的情況下不得不逃亡。大量課戶的逃亡,使政府的征稅對象減少,削減國家稅收,由此可見租庸調的破壞是因均田制的破壞。
又租庸調制本身存在不少漏洞,以致後來不得不破壞。首先,課戶與免課戶的分別,使免課戶無須負擔負役,並且享有占田佔地,建立庄園的特權,而且原來針對免課戶的戶稅和地稅,也由課戶一並承擔。而租庸調中的定額稅率,在人人領田一百畝的情況下是公平,但到後來人民領田許多不足百畝,而卻要繳納與領田百畝一樣的稅額,是絕對不公平的,故在不合時宜的情況下,租庸調不可行。
2、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是什麼?
隋唐制度的變化與創新:高度發達的隋唐政治文明兼容並蓄、綜采漢魏南北朝以來不同區域、不同族群的制度文化,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改革創新。
科舉制、三省六部制、兩稅法等都是在繼承前代政治文明的基礎上有所改革和創新,使之更加完善、更符合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發展的現實需要,從而創造出了更為發達、燦爛的文明,其成就因而超邁往古。
相關信息: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在二百八十多年的戰亂之後重新統一了中國。隋末大亂嚴重分裂,經過九年的統一戰爭唐朝建立。所以史學家常把「隋唐」並稱。在這三百多年間中國的封建社會得到很大的發展。
隋朝鼎盛時期北至東北遼寧一帶,西至新疆的塔克拉瑪干沙漠地區,東臨東海,南至越南北部一帶。唐朝鼎盛時期北至貝加爾湖以北和外興安嶺,西至中亞的鹹海,東至庫頁島,南至越南北部。
3、唐朝對科舉制度進行了創新,體現在什麼地方
唐代來武則天時代曾設立糊名自的辦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減少批卷者認出撰卷人的機會,這做法在宋代以後成為定例。同時又發明了謄錄的方式,由專人抄錄考生的試卷並以抄本送往評級。這樣批卷者連辨認字跡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與考官約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詞來作暗號,即所謂「買通關節」。為了減少這種可能,自宋太宗起訂立了鎖院的制度。每次考試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為臨時委派,以便互相監察。當考官接到任命後,便要同日進入貢院,在考試結束發榜前不得離開;亦不得接見賓客。如果考官要從外地到境監考,在進入本省境後亦不得接見客人。賄買若然被揭發,行賄受賄者都可能被處死;而同場的考官亦可能被牽連受罰。
4、唐朝制度上有哪些創新
兩稅法
兩稅法是唐朝中葉實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調制的賦稅制度。自唐玄宗開元(713-741)以後,均田制度逐漸廢弛,與之相適應的租庸調也難以為繼,封建大土地所有制進一步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大為減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採納宰相楊炎的建議,始改行兩稅法。兩稅法的主要內容:①國家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總稅額,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數額,向當地人民徵收。②土著戶(當地人)和客居戶(外來戶)均編入現居州縣戶籍,依照丁壯和財產(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戶等,按墾田面積和戶等高下攤分稅額。③每年分夏、秋兩次徵收,夏稅限6月納清,秋稅限11月納清,故稱「兩稅」(亦有一說因其分為戶稅、地稅兩項)。④兩稅依戶等納錢,按墾田面積納米粟;田畝稅以大歷十四年(779)墾田數為准,平均攤派。⑤租庸調和雜徭、雜稅悉省,但丁額不廢。⑥無固定居處的商人,所在州縣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稅。兩稅法變租庸調以人丁為徵收賦稅標準的原則為以財產、主要是土地為徵收標準的原則,是土地佔有狀況發生改變後的反映,是中國古代稅制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兩稅法實行初期,統一了紊亂的稅制,擴大了賦稅的承擔面,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後來,弊端叢生,征斂趨於苛重。但由於兩說法適應地主私有制經濟的發展,其稅制的基本原則為此後的歷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ps 三省六部制度為隋朝創新
5、5、隋唐時期有哪些重要的政治制度創新?對後世產生了什麼重大影響?
隋唐確立並完善了三省六部制,使決策、審核、執行分歸相對獨立的三省,分割了相權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分割了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使君主專制在「君主集權」的框架下也容納了部分「民意」,中央決策和行政體系也更加完善。
(5)唐朝創新制度擴展資料自漢以來,特別是隋唐時期在承襲前朝制度基礎上進行的創新,表現為三個方面:
一是選官制度,從漢代的察舉制到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再到隋唐時期的科舉制,選拔標准從以推薦為主轉移為以考試為主,這使得選拔更加的公平公正,選官制度也逐漸走向成熟和完善;
二是中樞政務機構,隋唐確立並完善了三省六部制,使決策、審核、執行分歸相對獨立的三省,分割了相權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分割了君主專制的中央集權,使君主專制在「君主集權」的框架下也容納了部分「民意」,中央決策和行政體系也更加完善;
三是賦稅制度,從漢代的編戶齊民到唐代的兩稅法,賦稅制度都在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唐代的賦稅改變了自戰國以來以人丁為主的標准,在拓寬征稅廣度的同時還調動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隋唐時期的制度之間相互配合,相互推動,從而構成一套完整的運轉體系。
6、隋唐時期創立了哪些新的制度
隋朝第一任天可汗(隋文帝)其實很牛,制度上最牛B的就是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了吧,延用到清朝。然後就是科舉的雛形分科考試錄取公務員,這一創舉在唐朝繼承發揚推廣,但其實是第一任天可汗搞出來的。
唐朝的天可汗三號世民同志(第二任就是步子太大把自己玩死了的隋煬帝),其實最大的成就是穩穩的山寨並發揚一號天可汗的各種牛B之處,直到四號天可汗武則天她老公才算是基本上學習落實完。。。。所以說,二號的步子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真是死得不冤。
如果說創新的話,其實唐朝只有唐初借鑒秦漢軍爵授田創造出的,在均田制基礎上創立的農兵合一的府兵制,即折沖府制了,這一先進的軍事制度,是隋末統一戰爭時期,初唐越敗越強,最終席捲關中,奪取天下的基石(沒錯,唐初其實李閥的戰力就是個渣渣,所謂的秦王武功也是假的,他只是和蒙哥馬利一樣,只打實力是對手幾倍的仗而已,沒超過兩倍的仗全輸了,除了了玄武門這場內戰,哈哈)。不過到了中唐以後,由於無田可均,府兵制其實也和秦漢的軍爵授田制一樣,壽終正寢了。
7、唐朝制度上有哪些創新?
兩稅法
兩稅法是唐朝中葉實行的用以取代租庸調制的賦稅制度。自唐玄宗開元(713-741)以後,均田制度逐漸廢弛,與之相適應的租庸調也難以為繼,封建大土地所有制進一步發展,國家財政收入大為減少。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採納宰相楊炎的建議,始改行兩稅法。兩稅法的主要內容:①國家根據財政支出定出總稅額,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數額,向當地人民徵收。②土著戶(當地人)和客居戶(外來戶)均編入現居州縣戶籍,依照丁壯和財產(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戶等,按墾田面積和戶等高下攤分稅額。③每年分夏、秋兩次徵收,夏稅限6月納清,秋稅限11月納清,故稱「兩稅」(亦有一說因其分為戶稅、地稅兩項)。④兩稅依戶等納錢,按墾田面積納米粟;田畝稅以大歷十四年(779)墾田數為准,平均攤派。⑤租庸調和雜徭、雜稅悉省,但丁額不廢。⑥無固定居處的商人,所在州縣依照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征稅。兩稅法變租庸調以人丁為徵收賦稅標準的原則為以財產、主要是土地為徵收標準的原則,是土地佔有狀況發生改變後的反映,是中國古代稅制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兩稅法實行初期,統一了紊亂的稅制,擴大了賦稅的承擔面,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人民的負擔。後來,弊端叢生,征斂趨於苛重。但由於兩說法適應地主私有制經濟的發展,其稅制的基本原則為此後的歷代封建王朝所奉行。
8、1.隋唐時期有哪些政治制度的創新?說明其歷史意義。2.簡介安史之亂。3.爆發安
隋唐時期政治制度的創新:1.三省六部制,該制度的創立,提高了辦事效率,完整的相權被分割,避免了權臣獨攬大權,有利於加強皇權。三省六部制的確立和完備,是中國政治制度的重大變革,對此後歷朝產生了深遠影響。2.科舉考試制度,科舉制使出身社會中下層的讀書人通過相對公平的考試參與政權,擴大了統治基礎,提高了官員的文化素質,加強了中央集權。
9、隋唐時期有哪些政治制度的創新?
隋唐時期制度創新的典型事例:
1.科舉制度(選官制度):廢除原來的九品中正制,隋朝創立科舉制度,唐朝進一步完善;
2.三省六部制。
3.賦稅制度:租庸調制度中的「庸(納絹代役)」、兩稅法。
10、隋唐時期有哪些政治制度的創新?說明其歷史意義。
隋朝是中國歷經長時期戰亂後重歸統一的時代,為了適應新的局面,鞏固統治,隋統治者採取了一系列強化措施。其中中央政權建立三省六部制度是最重要的改革創新措施之一。而唐朝基本延續了隋的制度,在此基礎上予以完善和發展,最終形成了中華民族國家一直沿襲的政治制度直到清末。相對於以前復雜、低效的政權機構,隋在中央設五省,因尚書、門下、內史三省和尚書省下轄的吏戶禮刑兵工六部為最主要的政權機構,以上機構一般概要稱為三省六部制度。唐朝時宰相名額擴大並設立了政事堂,並吸收低品級官員參與宰相事務,這有利於發揮整個統治階級的意志,更加是為了加強皇權,反映了曹魏時代以來皇權和相權的爭斗。三省六部制加強了中央集權,適應了統一大帝國建立後提高行政效能和擴大統治組織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