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
1、濟南高新區如何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1)申請條件:在高新區申報創新基金的企業及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高新區登記納稅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職工人數不超過500 A;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4)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96;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注冊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5)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至少處於國內領先水平(國內前三名)。 (2)審查上報: 1)申報企業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或濟南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購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和了解有關要求; 2)按要求准備申請材料,並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3)企業將申請材料送高新區科技經濟發展局產業處。按有關要求進行審核,並對通過審核的項目進行推薦; 4)申報企業將書面材料及軟磁碟郵寄基金管理中心。 (3)資金撥付:通過基金管理中心受理、立項的項目,高新區按照《濟南高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匹配資金使用辦法》撥付補助經費或匹配資金。 (4)監理、驗收:按照有關規定對立項項目進行監理、驗收。
2、中小企業創新基金一年可以申報幾次
如果指的是國家的創新基金話,正常來說每年一次
但是因為這兩年特殊原因,所以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國家的創新基金都集中在這2010和2011年申報。
其中2011年的申報已經基本結束,接下來請等待2012年的申報通知,如果快的話估計年中就會出台。
但如果指的是地方的創新基金,那得根據地方的開展計劃來決定。有可能地方的創新基金是與國家同步的,那麼時間就跟國家的一致。如果地方的創新基金是有自己單獨的申報計劃的,那麼可能就是每年都可以申報。
3、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條件是什麼?
申請條件:
(1)申報項目技術領域符合科技部發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以後注冊的企業,企業職工不超過300人,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30%以上,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
占職工總數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於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當年營業收入的5%,企業資產總額及年營業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3)企業自籌資金不低於申報項目的新增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60%
申請基金額度:
與企業資產規模,所申請項目有關,列入重點項目最多200萬,一般項目最多100萬。
4、怎樣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一、申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程序:
1、到管理中心指定的申請資料發行機構或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購買《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材料匯總》,並認真閱讀和了解有關要求。
2、按要求准備項目申報材料,按規定格式錄制項目申報軟磁碟。
3、企業將申請材料送推薦單位(省科學技術廳計劃成果處或太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發展局),推薦單位進行審核並填寫推薦意見表。
4、裝訂申請材料,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郵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接受評審。
二、相關內容補充: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必將對我國產業和產品結構整體優化,擴大內需,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快速的發展等起到積極的作用。
5、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隨時可以申請的嗎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以下簡稱"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用於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負責創新基金的管理工作.
一、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
1.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較高,創新性較強,技術水平至少處於國內領先.
(2)產品有較大的市場容量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有較好的潛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3)項目應具備一定的成熟性.
①產品處於研發階段的項目,應已擁有被專家認可的創新性較高的實用技術,有明確的技術線路和產品構想,並有明確的市場應用目標;
②產品處於中試階段的項目,應已完成產品的樣品或樣機,並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藝路線以及有效的生產及市場經營計劃;
③產品處於規模化階段的項目,應已是成熟的產品並已小批量進入市場,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科技部每年年初發布創新基金年度重點項目指南,同時公布創新基金當年度招標的項目以及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及要求.
2.承擔創新基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②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製、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③領導班子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和較高的經營管理水平,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④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⑤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3%.開業不足一年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⑥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3.創新基金優先支持的對象:
①鼓勵並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產業關聯度大、節能降耗、有利於環境保護和出口創匯的項目.
②優先支持技術水平高、持續創新能力強、管理科學、產品市場和效益前景好的企業.
4.創新基金不支持的對象:
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無自主創新的單純技術引進項目、低水平重復項目、知識產權不清或有糾紛的項目、單純的基本建設項目、一般加工工業項目、實施周期超過三年的項目、投資規模過大的項目以及對社會和環境有不良影響的項目.
②已經上市的企業、資產和財務狀況不好的企業、中方擁有股權不足51%的企業、非技術性的服務企業以及純貿易企業等.
二、創新基金支持的方式
根據企業和項目的不同特點,創新基金分別以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1.貸款貼息
①主要用於支持產品具有較高技術水平,需要中試或擴大規模,形成批量生產及產業化,銀行已經有貸款意向的項目.
②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③貸款貼息一般按申請項目貸款額年利息的50%至100%給予補貼,貼息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2.無償資助
①主要用於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創辦企業的啟動資金,技術創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及中試階段的必要補助.
②項目總投資一般在1000萬元以下,資金來源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企業有與申請創新基金數等額以上的自有資金匹配,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對於地方政府財政給予匹配資助的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支持.
③創新基金資助數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個別重大項目不超過200萬元.
3.資本金(股本金)投入
①資本金投入主要用於支持技術起點高、具有較廣創新內涵、較高創新水平並有後續創新潛力,預計投產後具有較大市場需求、有望形成新興產業的項目.
②資本金投入的目的是引導其它資本的投入.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一般要求至少有一家以上投資合作夥伴一起投資.創新基金投入數額一般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的20%.
③企業資金來源應基本確定,投資結構合理.
④創新基金資本金投入的資金,原則上要求在一定期限內依法收回.
三、創新基金的申請
在同一年度內,創新基金對同一個企業原則上只支持一個項目.
企業應根據申請支持的項目所處的階段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明確選擇一種相應的支持方式.
1.申請時間
一般申請項目的申請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請材料寄出的郵戳日期為准;招標項目的投標時間按具體項目要求確定,截止時間按投標材料收到日期為准.
2.申請程序
符合創新基金申請條件或招標條件的項目,承擔企業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請或進行投標:
①按統一要求准備申請(投標)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申請材料"部分).
②推薦單位對申請(投標)項目進行推薦,並按統一要求填寫推薦意見表.
③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④按A4紙張大小將書面材料(附材料目錄)一式五份裝訂成冊.
⑤在規定時間內,將完整的申請(投標)書面材料、軟磁碟一次性郵寄管理中心.有條件的企業,其軟磁碟可通過訪問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進行輔助的網上申報.材料寄出後,一般不得更改和補充.
3.申請材料
企業申請創新基金支持或投標創新基金招標項目,均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①《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申請貸款貼息的,須分別由開戶所在地銀行信貸部門和貸款審批銀行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承貸意見.
②按《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提綱》要求編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有關機構和專家對該報告的論證意見(須附論證專家名單).
③推薦單位出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④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⑤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上兩年度以及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開業不足一年的新創辦企業須報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和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⑥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科技主管機構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明,用戶使用報告等).
⑦高新技術企業須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⑧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復印件).
⑨地方財政部門匹配資金的項目,須出具地方財政部門的批准文件.
⑩與項目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如列入國家科技計劃的有關批准文件、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等).
對①、②、③項要求的內容,還須按規定格式錄制軟磁碟.
企業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發現弄虛作假,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該企業的申請.
4.推薦單位
企業提出的申請或進行投標,須經一個推薦單位推薦.推薦單位一般應在企業所在地區選擇.推薦單位為熟悉項目及企業情況的地市以上(含地市)科技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
推薦單位須對企業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作出評價,並填寫《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推薦意見表》.
推薦單位必須嚴肅、認真、科學、公正地履行其職責,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其它虛假行為,管理中心將不再受理其推薦的項目.
5.申請咨詢和申請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創新基金的基本情況、有關文件、申請程序、申請要求以及相關申請表格和磁碟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瀏覽;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咨詢和索取;也可直接向管理中心咨詢和索取.
四、申請受理
1.受理單位
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創新基金項目的申請.
2.受理處理
管理中心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自收到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60天內,管理中心向申請(投標)企業書面發出《不受理通知書》,同時抄送推薦單位.對發予《不受理通知書》的項目,當年不得再次申請.
受理審查合格的項目,管理中心將組織有關專家和機構對其進行立項審查或評標.立項審查未通過或未中標的項目,管理中心將在自該項目申請之日起(招標項目自招標截止之日起)四個月內,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並抄送推薦單位.
所有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管理中心將酌情負責保存或銷毀.
3.受理情況查詢
企業可通過企業法人代碼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查詢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所有的狀態信息.
推薦單位可通過推薦單位代碼(由管理中心提供)和《推薦單位信息表》中自設的認證密碼,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在線查詢所推薦的申請項目在申請和立項過程中的所有狀態信息.
五、監督管理
通過立項審查並報經科技部、財政部批準的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以下簡稱"創新基金項目"),將在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上發布,同時書面通知申請(投標)企業和推薦單位,並與企業簽訂創新基金項目合同書.管理中心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下簡稱"監
理").
1.監理內容
監理的內容主要包括: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以及項目完成的質量情況.
2.監理要求
①承擔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以下簡稱"承擔企業")應自覺接受管理中心對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理.
②承擔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管理中心委託的信息匯總部門如實上報管理中心所要求的半年及年度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表(含軟盤)以及相關附件,並同時抄報推薦單位.
③創新基金的監理工作可以通過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輔助完成,承擔企業可以在線接受監理指導、獲得監理要求、查詢監理結果信息等.
④管理中心根據創新基金項目監理信息調查和實地考察的結果,對合同作出繼續執行、調整或中止等相應的處理.
3.合同變更
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擅自更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承擔企業需對合同的目標、進度和經費進行調整或中止合同時,應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科技部和財政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4.監理表格等資料的獲取方法
監理信息表格、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5.投訴受理
管理中心受理社會對創新基金項目有關問題的投訴,並對立項或實施過程中有重大爭議的項目進行調查,及時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6.違約處理
承擔企業如有嚴重違約行為,管理中心將依據合同有關條款中止合同.對中止合同的項目,承擔企業應進行項目財務清算,並將基金支持的剩餘經費如數返還管理中心.同時,將取消該企業以後三年內申請創新基金支持的資格.
六、項目驗收
1.驗收時間和依據
在創新基金項目合同到期時,管理中心依據合同書對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驗收內容
創新基金項目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①合同計劃進度執行情況;
②項目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
③創新基金研究開發項目取得的成果情況;
④資金落實與使用情況;
⑤項目實施前後企業的整體發展變化情況.
3.驗收程序
①承擔企業應在項目合同到期後的兩個月內,向管理中心報送經推薦單位簽署意見的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
②管理中心收到創新基金項目驗收表和軟盤後,將根據項目情況,分別以書面審查、委託地方科委審查、管理中心組織實地審查等三種方式,對創新基金項目的完成情況進行審查驗收,並填寫驗收意見.
③經審查後,管理中心對按期完成合同目標及有關要求的項目予以通過驗收,並撥付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基本完成合同目標的項目做結題處理,並視情況撥付或減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對沒有完成合同目標,差距較大的項目不予通過驗收,並停撥合同約定的經費余額.
4.驗收表的獲取方法
驗收表及規定格式的軟磁碟錄入程序可從國際互聯網創新基金網站直接下載;或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科技主管部門以及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索取.
6、企業如何申請創新基金
首先,得保證您公司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您公司的知識產權來寫一份創新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同時要有查新報告、技術開發合同等資料。在您公司具備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您公司所在省的技術服務機構官方網站注冊後,在指定日期內准備相關資料並裝訂成冊,進行初審、復審即可。
7、中小企業如何申報創新基金,都需要准備那些材料,申報流程是什麼?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申請須知
(2007年度)
「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以下簡稱「創新資金」)是專門用於鼓勵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資金。創新資金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符合北京領域發展特點的項目和企業。
第一章、支持對象及支持方式
一、創新資金支持的對象
(一)創新資金支持的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必須是以生產、銷售、技術服務和盈利為目的,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二)承擔創新資金支持項目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北京地區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業務,申請支持的項目必須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
3.企業管理層有較高經營管理水平,有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並有持續創新的意識;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30%,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於銷售額的5%。申請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
二、創新資金優先支持的重點范圍
2007年創新資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原則上參照國家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乾重點項目指南》執行,優先支持符合北京領域發展特點的企業和項目,包括:
1.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並能形成出口創匯的高技術項目;
2.以企業為主體的新型產、學、研聯合創新項目;
3.北京市高新技術產業孵化基地內的在孵企業及項目;
4.在北京市重點領域開展的高技術服務項目,包括設計創意行業等;
5.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取得自主知識產權的項目;
6.優先支持企業間的合作,特別是以大企業帶動小企業的科技項目;
7.已獲得國家政策性貸款,或以知識產權質押方式取得貸款的科技項目。
第二章 項目申請
創新資金項目申請時使用國家創新基金網路工作系統(以下簡稱「網路工作系統」),企業需登錄系統進行網上申請。
一、申請時間:
2007年度申請創新資金項目截止時間為5月15日,接受申請截止時間以申報企業將申請材料上傳至服務機構,並將完整書面材料送交服務機構日期為准。
二、申請程序
(一)注冊:
企業在網路工作系統上進行注冊:將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注冊承諾書、企業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的復印件一式兩份,分別裝訂成冊,報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務機構進行認證;
服務機構審驗合格後激活企業身份,企業完成注冊。如注冊信息有變化,服務機構需確認後重新激活;
(二)項目申請流程
1.完成注冊的企業,按注冊時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路工作系統,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並提交相關的承諾書和聲明;
3.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填寫申請材料;
4.企業將填寫完成的內容發送服務機構,同時將相關附件書面副本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後報送服務機構;
5.服務機構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認證,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進行相關的修訂工作,企業將通過審查的申報材料一式六份分別裝訂成冊報送服務機構;
6.服務機構將完成審查認證的材料報送市科委,市科委將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
企業需提交的書面申請材料包括:
(1)項目申請材料(包括企業注冊資料、按「創新資金網路工作系統」申請材料列印的書面材料、相關附件)。
其中附件材料包括:
①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2005年、2006年年度的會計報表和相應的審計報告(含會計師事務所營業執照、注冊會計師證書的復印件),2007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報表附註等;經過審計的財務報表每頁需加蓋審計單位印章(或蓋騎縫章)。
2007年注冊的新辦企業,報送企業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企業會計報表;
②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證明文件(如技術報告、查新報告、鑒定證書、檢測報告、用戶使用報告等);
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限高新技術企業提供);
④國家專賣、專控及特殊行業的產品,須附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
⑤留學人員投資(含獨資和合資)創辦的企業,須提供留學就讀學校出具的學位(學歷)證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投資資金證明或股權證明、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或省級以上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有效證明等文件;
⑥能說明項目知識產權歸屬及授權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技術合同等)。企業與技術持有單位合作的項目簽訂技術合同時,技術持有單位必須是具有法人資質的單位。技術轉移類項目需附相關合同;
⑦與項目和企業有關的其它參考材料 (如環保證明、獎勵證明、用戶定單、產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國家科技經費支持的科技計劃項目,必須提供有關的立項批准文件和驗收結論(報告);
三、注意事項
(一)2007年北京地區共有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科技園區管委會、海淀園區管委會等三家推薦單位具備向科技部推薦創新基金項目的資格。北京地區的申報企業只能根據自身特點選擇其中一家推薦單位申報一個項目,嚴禁重復申報,發現重復申報的企業將取消其申報地方創新資金及國家創新基金的資格。
(二)已獲得國家創新基金或地方創新資金支持的企業,必須在已立項項目驗收合格後,方可申請新項目;驗收基本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當年不得申請新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項目,承擔企業原則上三年內不得申請新項目。
(三)對於2006年以前(含2006年)已申報國家創新基金或地方創新資金但未立項的項目,今年申報時請慎重考慮,如無重大改進地方創新資金將不予受理。
(四)對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認真核對,在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再要求企業補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認為企業無法提供。
第三章 評審立項
2007年創新資金評審工作按照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專家評審工作規范》,從全市統一的專家庫選聘專家,以公平、公開、公正為原則,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對經過評審給予創新資金支持的項目,將通過北京市科委網站等途徑向社會公布,並報送市財政部門備案。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項目進行分檔支持。創新資金立項項目中符合國家創新基金條件的將由北京市科委統一推薦至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第四章 服務機構
北京市科委委託北京高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創業中心」)作為服務機構,負責北京市創新資金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創新資金的有關信息可從市科委網站查詢,也可向創業中心咨詢。
創業中心地址:朝陽區安翔北里甲11號(健翔橋北300米路東)
受理:北京創業大廈A座一層服務大廳
咨詢電話:64853165/66-226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8、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請有沒有難度?需要注意那些方面?
創新基金是屬於國家級項目,相比市級省級項目來說難度還是有的。但最主要的還是公司項目的創新性。
以下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申報所需附件清單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
4.公司章程
5.驗資報告
6..專利證書
7.查新報告
8.檢測報告
9.審計報告
10.可行性報告及市場推廣計劃書
(長沙德科投資管理)
9、請問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國家國家中小企業創新基金 申報的流程分別是什麼? 請詳細點,到那些部門。
申報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需要提交:認定申請表、可行性研究報告和一些附件。
附件大概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項目實施所應具備的固定資產證明(固定資產清單、購置發票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申報單位上年度的財務報表以及最近一個月的企業財務報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註等。財務報表應加蓋申報單位印章(當年注冊的新辦企業,須報送企業注冊時的驗資報告和最近一個月的企業財務報表)。可說明知識產權歸屬和授權使用的證明文件:如:專利證書、軟體著作權、技術轉讓合同、產權使用授權書,產權使用認可書等的復印件等。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葯、醫療器械、農葯、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申報時必須提交相關主管機構出具的批准證明;
除此以外,如果有高新證書、用戶報告或者一些獲獎證書,也可以加上會更好的。
申報創新基金的話首先要進行注冊,注冊流程為:
1.申報創新基金的企業,在創新基金網站上在線填寫企業注冊信息;
2.下載法律文書、注冊信息表,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
3.將企業注冊資料: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注冊承諾書、企業注冊信息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企業章程、驗資證明等的復印件一並送交企業選定的服務機構進行認證;
4.服務機構審驗合格後激活企業身份,企業完成注冊。一經注冊,原則上企業不得變更注冊信息;
5.注冊後沒有申報國家創新基金的企業注冊資料由項目組織單位每年年底一次性集中寄送管理中心備案
注冊好用戶名後開始申報流程:
1.完成注冊的企業,按注冊時提供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創新基金系統,選擇申報項目欄目進行操作;
2.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了解和明確操作要求,並提交相關的承諾書和聲明;
3.按照系統的詳細提示,填寫申報材料(創新基金申報系統提供了詳細的指標定義和解釋、填報說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關學習知識,企業完全可以獨立完成填報過程;服務機構也可以通過在線方式進行具體的指導);
4.企業將填寫完成的內容發送服務機構,同時將相關附件的書面副本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企業加蓋公章後報送服務機構;
5.服務機構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審核認證,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和建議;協助企業進行相關的修訂工作;
6.服務機構將完成審查認證的資料報送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單位,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單位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後,項目組織單位進行地方基金技術評審和財務評審,立項後由推薦單位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