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金融政策
1、金融創新的內容及方式都有哪些?
1、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
3、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4、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金融創新(英語:financial innovation),是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利潤,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的確立,金融發展將主要依靠社會經濟機體的內部力量——金融創新來推動。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各種新型理財品種的推出,深圳中小企業板塊的建立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
2、金融創新有哪些
金融創新(英語:financial innovation),是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利潤,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廣義的金融創新是指發生在金融領域的一切形式的創新活動,包括金融制度創新、市場創新、產品創新、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狹義的金融創新主要指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務等業務創新。通常所說的創新主要是指狹義的金融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著金融產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由於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 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4. 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5. 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標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
3、深圳市出台33條扶持金融金融創新成重點是真的嗎?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布《深圳市扶持金融業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以進一步完善本市的金融支持政策體系,吸引優質的金融資源聚集於此,推動深圳的金融業可持續發展。據悉,該《若干措施》分為五大項共三十三條,並在全國首次設立金融科技(Fintech)專項獎,以鼓勵金融企業在金融科技方面的技術性創新。
其實早在2003年,深圳市就曾推出支持金融發展的若干規定,並先後三次修訂進行完善,使深圳市率先成為我國重要的金融城市之一。此次頒布的《若干措施》主要分為五個部分,一是,優化金融政策環境;二是,鼓勵金融總部企業做大做強;三是,支持金融企業分支機構落戶布局;四是,規范發展新興金融業態;五是,培育引進創新型金融機構,完善配套金融支持體系。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中強調要要充分發揮「金融創新獎」和「金融科技專項獎」的創新激勵作用。「金融創新獎」早於2005年就在深圳設立,以激發深圳市的金融創新活力。在此次的《若干措施》中,金融創新獎年度獎從原來最高1150萬元增至最高1950萬元,獎項總數由38個增至52個。國內首設的金融科技專項獎則重點獎勵在區塊鏈、數字貨幣、金融大數據運用等領域,年度獎勵額度控制在600萬元以內。
4、河北省在提升創新創業金融服務水平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引導城市商業銀行回歸服務小微企業等實體的本源,增強村鎮銀行服務能力,鼓勵大中型銀行加強創新創業服務,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作用,促進股權交易融資,推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完善財政支持金融創新的方式方法,建立常態化對接機制。
5、如何對接地方政府對創新發展戰略的金融財稅扶持政策?
目前各地方政府、高新園區管委會相應出台了如貸款補貼、擔保補貼等金融扶持政策。《指導意見》要求證監局加強政策對接和引導。推動雙創債納入地方政府債券貼息、投資補助、擔保補貼等科技金融支持政策體系。同時,運用市場化手段增強雙創債活力,增強投資者吸引力。引導政府專項資金、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等投資雙創債。
6、如何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
根據國家規定,農村可以興辦多種所有制的金融機構。十七屆三中全會和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農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結合,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寬融資渠道,綜合運用財稅杠桿和貨幣政策工具,定向實行稅收減免和費用補貼,引導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各類金融機構都要積極支持農村改革發展。農業銀行要堅持為農服務的方向,強化職能、落實責任,穩定和發展農村服務網路。農業發展銀行要拓展支農領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業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信貸支持。郵政儲蓄銀行要擴大涉農業務范圍。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改善農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保持市(縣)社法人地位穩定,發揮為農民服務主力軍作用。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加強監管,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允許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發展農村保險事業,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
7、金融創新的主要內容有哪些?金融創新的未來發展你有什麼觀點?
(一)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金融工具的創新是金融創新最主要的內容,它是所有其他金融創新的基礎。如,金融工具創新導致在傳統金融產品和一般商品期貨的基礎上產生了金融期貨,主要有利率期貨、貨幣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
(二)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到了80年代,隨著證券交易的國際化和技術的不斷進步,金融業不僅可以從事跨越國境的股票交易和債券交易,而且也可以在其他國家發行本國的債券與股票,基本形成了一個全球性的證券市場。歐洲票據市場是在原有的歐洲銀團貸款市場和歐洲債券市場的基礎上形成的,把信貸和債券流動結合起來,具有短期銀行信貸和流動性有價證券的雙重屬性。
(三)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8、如何鼓勵互聯網金融創新
,指導意見在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一是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平台;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是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創新商業模式,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
三是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
四是相關政府部門要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營造有利於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
五是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是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勵符合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促進市場化徵信服務,增強信息透明度等。
■名詞解釋
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促進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義,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在滿足小微企業、中低收入階層投融資需求,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引導民間金融走向規范化,以及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可以發揮獨特功能和作用
9、簡述金融創新主要表現在哪幾個方面
1、金融工具創新
金融工具創新指金融業能為各種信用形式的演變和擴展而適時地創造新的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如支付方式、期限性、安全性、流動性、利率、收益等方面具有新特徵的有價證券、匯票、金融期貨等交易對象。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指金融業通過金融工具創新而積極擴展金融業務范圍,創造新的金融市場。歐洲證券市場源於20世紀70年代初期美國的證券公司首先在倫敦的歐洲債券市場,然後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進行國際證券交易,其他國家紛紛仿效。
3、金融制度創新
金融制度創新是指在金融組織或金融機構方面所進行的制度性變革。它既指各國金融當局調整金融政策、放鬆金融管制所導致的金融創新活動,如建立新的組織機構、實行新的管理方法來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也包括金融組織在金融機構制度方面所做的改革。
4、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