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創業補貼政策2017年
1、2017國家創業補貼政策新政策出台對創業者有哪些補貼
創業者初次創業成功後,可在1年內享受市或縣市區創業扶持資金提供的租金補貼和開業指導、項目推介、專家評析、融資等服務。具體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將其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發給本人;創業者創辦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工作的通知》(魯政發〔2006〕3號)規定,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的標准,給予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四項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創業者本人屬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困難人員、且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人享受創業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同等的社會保險和崗位開發補貼待遇;創業企業招用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吸納一名失業人員500元的標准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與崗位開發補貼期限為: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創業補貼申領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申請補貼,首先要在工商登記注冊30天內,持《營業執照》、《居民身份》、本人身份證明(包括《就失業登記證》、《畢業證書》、《殘疾人證》)等相關證件,到創業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創業登記;其次,在正常經營滿一年後,持相關材料到創業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機構辦理補貼申請,填寫相關表格,經鎮(街)機構審查合格的,報所屬各縣市區勞動就業辦公室審批2017年創業補貼有哪些政策2017年創業補貼有哪些政策。其中在市工商登記注冊的或申請人系市屬企業就業轉失業人員的,上報市勞動就業辦公室審批。
創業場所租賃補貼標準是多少?
符合補貼條件的創業者首次領取營業執照、進入勞動保障部門、街道(鎮)開發的創業場所或者自己租賃的創業場所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按先繳後補的原則,給予不超過場所租賃費50%的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萬元;其中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其吸納就業情況給予不超過場所租賃費50%的補貼,補貼期限為2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1萬元。
煙台市對創業人員有哪些稅費減免政策?
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軍隊退役人員、返鄉農民工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經同級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後,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依法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除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創業者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2017年創業補貼有哪些政策文章2017年創業補貼有哪些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867292.html,轉載請保留此鏈接!。符合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現行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要推行個體經營試營業制度。
煙台市對創業人員有哪些經營場所扶持政策?
在符合城鄉規劃以及市(鎮、村)容、安全、環保、衛生、消防等法律法規要求並徵得物權相鄰業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有效合法的經營場所進行工商登記,租房協議可作為有效的經營場所使用憑證。經電信主管部門核發許可證並依法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後,鼓勵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從事電子商務經營。
廣州市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創業補貼優惠政策
(一)補貼對象:
1.在穗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
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學位證5年內)
品友互動
(二)補貼標准:
以上人員成功創業(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機構注冊登記,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申請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5000元2017年創業補貼有哪些政策投資創業。
(三)申領時間:
按兩個月為周期申領補貼項目。申請單位或個人在申報周期第一個月(1、3、5、7、9、11月)20日前向高指中心提出申請。
(四)申領材料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由於2015年10月1日起,新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則提交相應材料是不需分開已經);
2、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中國銀行存摺復印件;
3、社保登記證復印件;
4、畢業證復印件/在校生在校證明原件;
5、身份證復印件。
(五)說明
1、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交原件以便核對;
2、申請人為創業企業主要負責人(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供工商部門蓋章確認有關公司股東相關證明,即《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3、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門認證的相關證明。
2、殘疾人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享受稅收優惠規定的「四殘」人員(盲、聾、啞、肢體殘疾)擴大到「六殘」人員,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而享受稅收優惠的安置殘疾人就業企業,則擴大到由社會各類投資主體設立的各類所有制企業,將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都列入了適用范圍。
對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在增值稅或營業稅方面實行按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或減征的辦法。也就是安置的殘疾人員越多,可扣除的稅額就越多,比如說,一個企業有200名員工,假設現在已按規定安置總員工人數的25%(即50人)以上的殘疾人,即可享受流轉稅的優惠。如果以每名殘疾人員最高一年3.5萬元限額,按50名員工算,一年就可以在流轉稅方面少支出175萬元的稅金。不過對兼營增值稅和營業稅業務的單位,可在「退還增值稅」或者「減征營業稅」的兩種方式中任選一種,但選定後一年內不得更改。
對一個單位既安置了殘疾人就業,又安置了下崗再就業人員,那是否可以一並享受下崗優惠政策和殘疾人優惠政策這一問題,稅務人員表示,可選擇適用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執行。
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安置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而且還能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工資加計扣除部分,如果大於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可扣除其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部分,超過部分則不得再扣。可同時享受其他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3、三級殘疾人補貼政策2017年
1.殘疾人的所得,經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注意:是減征不是免徵,要申請當地地方稅務局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3.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辦法。(財稅[2007]92號)
4.單位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並可按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財稅[2007]92號)
5.國家對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條)
6.國家鼓勵扶持殘疾人自主擇業、自主創業。對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應當依法給予稅收優惠,有關部門應當在經營場地等方面給予照顧,並按照規 定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國家對自主擇業、自主創業的殘疾人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等扶持。(《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十九條)
7.城鄉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車主可獲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的通知 財社[2010]256號)
8.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全國平均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
(3)殘疾人創業補貼政策2017年擴展資料
扶貧策略
一是進一步被納入國家扶貧開發大局,並重點推進。《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國家有關部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說,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戰略下的貧困殘疾人脫貧的頂層設計基本完成。
二是貧困殘疾人數量逐年減少。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貧困殘疾人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得到較好落實。5年來,有超過500萬的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家庭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300多萬有勞動能力和意願的貧困殘疾人通過實用技術培訓掌握了1門以上的勞動技能,44.5萬貧困殘疾人家庭通過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住房條件得到明顯改善,8.3萬貧困殘疾人通過康復扶貧貸款支持,有效緩解了生產資金短缺的困難。
三是助推了保障貧困殘疾人脫貧制度的建立。國務院制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下稱「兩項補貼」)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其中「兩項補貼」制度已在全國所有行政區劃內建立,2100萬人次殘疾人從中受益,「兩項補貼」已成為當前貧困殘疾人擺脫貧困的重大制度支撐。
4、殘疾人自主創業可以申領補貼嗎
關於殘疾人自主創業和個體經營享受扶持:
1、具有本市戶籍、持有殘疾人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女年滿16周歲、不滿50周歲)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的失業殘疾人。可以獲得資金和場地租賃方面的政策扶持:
2、自主創業並取得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標准享受創業扶持;租賃場地的,再享受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3、從事個體經營(含農村民俗旅遊經營)實現就業並取得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准享受扶持;租賃場地的,再享受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場地租賃費扶持。
4、進入市場從事個體經營或由街道(鄉鎮)、社區安排,在社區內從事個體經營或便民服務的殘疾人,按照最高不超過5000元的標准享受扶持。
以上均為一次性扶持。扶持實物的,計入扶持資金。
(4)殘疾人創業補貼政策2017年擴展資料:
一、扶持范圍
(一)本意見所稱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包括殘疾人自主創業和殘疾人靈活就業。
(二)殘疾人自主創業,是指殘疾人通過創辦經濟實體、社會組織等形式實現就業。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
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自主創業。
(三)殘疾人靈活就業,是指從事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實現就業。包括從事家庭副業、家政服務、修理裝配、便民理發、綠化保潔等;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靈活就業。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優先照顧
(四)殘疾人在登記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濟實體,或登記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時,相關部門應提供合理便利,優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
(五)政府和街道興辦貿易市場,設立商鋪、攤位,以及新增建設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應免費提供店面。
5、殘疾人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
我國針對殘疾人創業,國家頒布了一系列的稅收優惠政策,幫助他們完成自己的成功夢。殘疾人創業優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內容:
下列事項免徵增值稅或給予優惠: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供殘疾人專用的假肢、輪椅、矯型器;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由民政部門、街道、鄉鎮舉辦的福利企業,安置「四殘」(指盲、聾、啞和肢體殘疾)人員比例占企業生產人員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冊」,持有合法有效的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但從事商品批發、零售的民政福利企業不能享受。
安置「四殘」人員比例不同,享受的優惠程度不同:「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總數50%以上的,其生產增值稅應稅貨物,採取先征後返的辦法,即企業先繳納,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再全部返還。「四殘」人員占企業生產人員比例為35%~50%的,若企業發生虧損,可給予部分或全部返還已征增值稅,具體比例的掌握以不虧損為限。
殘疾人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1、營業稅:殘疾人員利用自己的技能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是隨同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附征的。所以,如果免徵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也就免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稅。
3、企業所得稅:對民政部門辦的社會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4、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員所得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5、城鎮土地使用稅:民政部門舉辦的安置殘疾人員佔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廠用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車船使用稅。殘疾人專用的特製車輛免徵車船使用稅
6、有殘疾證的創業國家有什麼政策補助
1、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由各地給予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
2、殘疾人創辦經濟實體和社會組織時,相關部門應提供合理便利,優先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政府和街道設立相關便民服務網點時,應預留不低於10%給殘疾人。
(6)殘疾人創業補貼政策2017年擴展資料
證件管理:
1、持證人對殘疾人證要妥善保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塗改、轉借。
2、殘疾人證遺失,應及時報告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聲明作廢後可申請補發。補發殘疾人證編號在原20位編號後加印「B」,第二次遺失補發加印「B2」,以此類推。同時,遺失的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資料庫中標明作廢。
3、殘疾人證污、損,影響正常使用,可以將污、損殘疾人證交回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作廢並免費換領。換領殘疾人證登記信息與原殘疾人證一致。
4、殘疾人戶口遷移,需到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開具殘疾人證遷移證明。殘疾人憑原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轉出的殘疾 人證申請表、評定表等檔案材料和出具的殘疾人證遷移證明,到新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登記入檔。
7、殘疾人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一、扶持范圍:
1.殘疾人通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
2.殘疾人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自主創業。
二、稅收優惠待遇:
1.殘疾人創業政府應提供便利辦理登記注冊、優先提供店面並適應減免店面租賃費用待遇。
2.創辦的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創辦的企業若為社會提供服務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按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創辦其他類型企業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
4.創辦的企業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費用和具有強制壟斷性的經營性收費;徵得行業協會商會同意,適當減免或降低會費及其它服務收費。生產經營困難的,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待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補繳。
5.創辦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企業並在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經營場所用電、用水、用氣、用熱按照民用標准收取。
三、補貼、扶持待遇:
1.殘疾人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康復扶貧貼息貸款,貼息部分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85號)等規定進行貼息。
2.殘疾人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由各地給予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
3.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可申請扶貧小額信貸,具體貼息標准參考各地貼息管理辦法執行。對信用良好的殘疾人創業者經綜合評估後可取消反擔保。
4.殘疾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鼓勵地方開展一次性補貼試點。
5.享受城鄉低保的殘疾人首次自主創業的,政府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鼓勵殘疾人通過自身努力就業增收,擺脫貧困。
【法律依據】:《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辦法》
第二條 納稅人享受安置殘疾人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適用本辦法規定。
本辦法所指納稅人,是指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納稅人首次申請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以下備案資料:
(一)《稅務資格備案表》。
(二)安置的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逐頁加蓋公章。安置精神殘疾人的,提供精神殘疾人同意就業的書面聲明以及其法定監護人簽字或印章的證明精神殘疾人具有勞動條件和勞動意願的書面材料。
(三)安置的殘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逐頁加蓋公章。
第九條 納稅人本期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期應退增值稅額=本期所含月份每月應退增值稅額之和
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安置殘疾人員人數×本月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
月最低工資標准,是指納稅人所在區縣(含縣級市、旗)適用的經省(含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月最低工資標准。
納稅人本期已繳增值稅額小於本期應退稅額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內以前納稅期已繳增值稅額扣除已退增值稅額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後納稅期退還。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小於或等於年度應退稅額的,退稅額為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年度已繳增值稅額大於年度應退稅額的,退稅額為年度應退稅額。年度已繳增值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後年度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