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態創新
1、生態創新的幾個基本問題的論點論證解答?
生態創新是一個全新的理論。它結合當前被全世界廣泛關注的生態環境問題,運用經濟領域的眼光和手段,開拓出了一個嶄新的研究領域。追溯其根源,不能不提及美籍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特。他認為,創新是一個經濟概念,而不是一個技術概念,單純的發明創造不是創新,只有當它被用於經濟活動時,才成為「創新」。我國著名生態經濟學家劉思華由此將生態創新定義為:「指包括生態系統本身的變革、創造新的人工系統和經濟社會系統,即社會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再生產,各個環節生態化過程。」
生態創新這一社會理論的形成與當下的社會時代特點緊密相關。當前,由於環境污染、植被破壞、水土流失等問題日趨嚴重,如果單純依靠投入來治理,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都無力承擔。生態創新的最終目的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理論的核心在於取得代內公平和代際公平。代內公平包括一個國家范圍內不同階層之間的公平和國家之間的公平,它強調資源的有效利用,要求單位資源消費量為人口創造的福利最大化;同時,它又排斥平均主義,過度的平均不利於資源開發和經濟效率的提高。代際公平涉及的是稀缺資源在不同代人之間的合理配置的問題,具體體現為在數量上要至少保持穩定,在質量上要求不至於發生代際退化。
2、「毀綠補種」判決為何是生態司法樣本?
湖北武漢新洲一男子因盜伐65棵意楊,被判刑兩年、緩刑兩年,同時,法院還另判其在原地補種130棵苗木並保證存活。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人民法院作出的我市首例「毀綠補種」刑事判決於8月14日生效。
近年來,一些法院在刑事案件審理中,針對非法狩獵、非法捕撈、盜伐林木、盜采砂石、水資源污染等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犯罪行為,創新司法理念,建立生態修復司法保護機制,不拘泥於刑法條文的規定,在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罰金的刑罰之外,還根據被告人損毀綠地林木以及非法捕獵、盜采等的數量,結合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程度等案件具體情況,依照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以及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判令被告人做出經濟補償,且在一定期限內以「毀綠補種」等形式,加倍栽種「悔過林」,並盡到養護責任,確保林木成活率等,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這種以判令侵權人消除妨害、恢復原狀等生態墾復、修復形式,來代替單純的物質損害賠償的做法,充分展現了運用司法手段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在最大程度上恢復、保護好綠水青山的同時,足以給被告人留下深刻教訓,讓其充分認識到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嚴重,進而誠心悔罪糾錯。同時也對世人起到警醒、教育、示範作用,讓案件判決取得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刑罰的功能和目的,不僅在於嚴厲的懲罰,更在於有效的教育和預防,對犯罪行為人以及整個社會都起到行為預測和規則引領的作用,讓犯罪行為人真正從內心敬畏法律、信仰法治,進而構建文明、法治的社會秩序。如果就案辦案,簡單地一判了之、一罰了之,犯罪行為人除了「認栽」之外,可能並不會真正地認罪悔過,那麼刑罰應有的教育預防作用就無法有效發揮,同時被毀壞的綠水青山,如果就此廢棄、不加修復,可能就會雜草叢生、荒山禿嶺,滿目瘡痍,留下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後遺症」,那麼刑罰的功能和司法裁判的社會價值都將大打折扣。
司法在定分止爭,化解個案矛盾糾紛的同時,其最大價值就在於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打造誠信、文明、法治的社會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與和諧穩定社會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水青山是美麗中國畫卷的重要內容,建設、呵護好綠水青山,有損害就必有修復,是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健康良性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推進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
法院作出的「毀綠補種」刑事判決,用法治手段促進生態保護修復,讓破壞生態環境的罪犯,不僅面臨嚴厲的刑事懲罰,還必須承擔起修復、彌補生態環境的法律責任。這一判決可以說實現了執法辦案與生態修復的綜合效果,彰顯了生態修復性司法保護的理念,打造了生態保護的司法樣本,發揮了司法為經濟社會發展與和諧穩定社會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的應有價值。這樣的司法,也是生態的,環保的,可親的,接上了人與自然和諧一體的地氣,有助於提高全社會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意識。此判決受到社會和群眾廣泛點贊也是情理中事。
來源:法制日報
3、法院執行創新思路
法律分析:推進「互聯網+」,創新執行工作模式。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是人民法院的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當前,信息技術已覆蓋了全社會的生產生活,也悄然改變著人們的思考方式。「兩個法官一台車,挨家挨戶滿街跑」早已不適應時代潮流,信息技術也在推動著執行工作的深刻變革: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網路司法拍賣……信息化為執行工作打開了嶄新的局面,成為攻克執行難的有力武器。鯉城法院把信息化建設作為實現執行工作現代化的重中之重,勇立潮頭、敢於創新,深度拓展執行指揮中心的功能,率先利用信息化發起跨域協作執行,跨域領取執行款、遠程指揮大型執行案件、遠程視頻直播把握「鍵對鍵」與「面對面」有機統一,加強執行大數據分析,大力推進執行信息系統優化升級執行,一系列信息化操作,讓當事人體驗到了信息化執行的優勢。在網路司法拍賣方面,鯉城法院與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在泉州法院首個引入商業貸款,並由銀行客戶經理協助辦理電話咨詢、看樣等工作,有效提高了拍賣的成交率、溢價率。把握「鍵對鍵」與「面對面」有機統一,加強執行大數據分析,大力推進執行信息系統優化升級使執行信息化水平邁上一個新台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政務服務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
4、公考寫作 組合拳 沖鋒槍 先手棋,用法的詞有哪些
深秋的八閩,綠意盎然,空氣清新。作為森林覆蓋率持續位居全國第一,全國唯一水、大氣、生態環境質量全優的省份,福建被譽為「山海畫廊,人間福地」。
從綠色福建、生態福建到清新福建,一以貫之的是綠色施政理念。在此背景下,福建法院堅持理念先導、機制先行、模式先試和品牌先創,舉司法之力加大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形成符合省情、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司法保護之「福建樣本」。
理念先導:
補種復綠的三贏效應
10月8日,龍岩市永定區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庭長林燦崗來到古竹鄉陂子角村,回訪盧大娘復綠補種情況。放眼望去,因大火留下的滿山瘡痍已化為滿眼綠意。去年11月,盧大娘到農田幹活,將鏟好的稻草堆成堆並點火燃燒,不慎引發森林火災,導致155畝林地受損。永定法院積極促使盧大娘與被毀山場林權所有人簽訂了補種協議,最終對盧大娘從寬處理,以失火罪依法判處其緩刑。
這是我省自實施補種復綠生態補償機制以來的成功實踐案例。
「補種復綠的做法源於生態修復司法理念。在這一理念的指引下,實現刑罰的懲罰功能,使被損環境得到盡快修復,還促使罪犯早日回歸社會,可謂"一判三贏"。」全國人大代表、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張玉珍告訴記者。
長汀,曾是我國四大水土流失嚴重地之一。為防止生態案件一判了事,當地法院創新生態環境犯罪案件「判後三督促」機制,即督促被告人落實修復義務、督促所發司法建議的落實、督促被判處緩刑人員落實承諾。通過此舉,當地近96%的被毀林地重披新綠。省人大代表、長汀縣水土保持站站長彭紹雲說,長汀的生態文明建設,離不開法院的保駕護航。
生態修復理念發端於「林」,又不止步於「林」。全省法院將單純的林業林權保護拓展到全面的生態環境保護,探索從森林延伸到空氣、水流、海域、灘塗、礦產資源等領域的生態司法保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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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制先行:
公益訴訟的制度安排
10月29日,由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福建省綠家園環境友好中心以原告身份提起,「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實施後全國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南平中院落槌。
專家指出,該案是個積極信號,預示著環境公益訴訟立案難的老問題將開始瓦解。媒體紛紛將此案視為「中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走向規范化和制度完善的分水嶺」,標桿意義明顯。
生態公益訴訟的制度設計,讓更多的公民和社會組織意識到,運用新《環保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手握利劍保護自己的家園,讓無序生產、無視生態的污染企業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早在公益訴訟相關法律規定尚未明朗、訴訟主體尚不明確情況下,我省法院就先行一步,積極探索生態公益訴訟工作機制,嘗試以林業主管部門、環保公益組織作為原告提起生態公益訴訟,為國家挽回巨額經濟損失。公益訴訟入法後,我省法院進一步暢通訴訟渠道,積極健全完善受案范圍和訴訟程序等相關機制,對公益訴訟所涉訴訟主體資格、舉證責任、訴訟費用及禁令判決等實踐性問題進行探索,鼓勵、推動環境公益訴訟有序開展,推動生態公益訴訟改革落地。
模式先試:
專業審判的改革紅利
去年5月,廈門大學海洋與地球學院教授楊聖雲有了一個新的身份——省高院生態環境審判技術咨詢專家。這意味著,今後,他將與其他11名環境資源專家一道,參與省高院生態環境疑難法律問題「把脈」,為審理生態環境重大疑難案件提供專業技術支撐。
專家建言、智庫助力,讓我省生態審判專業化特色日漸凸顯。
早在1982年,我省就率先成立覆蓋全省的林業審判庭,為守護中國最綠省份築牢法治屏障。隨著環境資源約束趨緊,涉及生態各類案件日趨復雜,原有林業審判庭收案范圍窄小,已難以適應生態案件審判工作的需要。省高院生態環境審判庭庭長祝昌霖告訴記者,以往除林業外的其他涉生態環境資源各類案件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庭受理。這種模式下,司法尺度難以統一,法律矯正功能的合力難以聚集。於是,一場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改革在全省持續推進——
地處閩東山區的柘榮法院率先發力。隨著2007年「國家級生態示範區」落戶當地,柘榮法院應勢而為,成立全省首個生態環境審判庭;
2010年5月,漳州中院成立全國首個中級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
2014年5月,省高院成立全國首個高級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
改革後的全省法院生態資源審判庭,推行集中管轄制度,對涉及生態環境資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訴執行等各類案件統一歸口管理。涉及生態的刑事案件就擴大到如破壞森林植被等31類,民商事糾紛案件擴大到涉及大氣、水、雜訊、放射性、土壤等環境污染責任等18類,解決了過去審判資源閑置不均、審理標准寬嚴不一等問題。
截至目前,我省法院已設立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庭65個、專門合議庭17個,生態環境資源審判人員達300餘人,審判機構數、生態法官人數、辦結生態環境資源案件數,均居全國法院首位。
品牌先創:
綠色司法的民心戰略
一輛車、一枚國徽、三五張桌椅,這是古田縣法院生態車載巡迴法庭的全部家當。車載巡迴法庭開進山村、駛入集市,讓國徽閃耀在大樹下、法槌聲響在弄堂里。
幾年前,古田縣寶峰村前任村幹部瞞著村民,將村裡千畝松木林賤賣。就在此時,生態車載巡迴法庭駛進村莊,法官林章平向村民支招——走訴訟渠道。後來,歷經4個月,古田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前任村幹部未經村民代表大會通過,擅自賤賣村裡財產,程序違法,合同無效。
生態是我省最具競爭力的優勢之一,全省法院以生態司法保護為主品牌,大力推進生態司法品牌戰略。
各地法院不斷創新生態司法便民模式,在重點林區、景區、礦區、自然保護區、海域等設立生態巡迴法庭、辦案點、服務站142個,法官利用節假日、農閑時間等開展巡迴辦案、法制宣傳,就地立案、就地開庭、就地調解、就地宣判,讓老百姓感到「法律就在身邊、法院就在家門口」。
針對生態環境糾紛日益多元化、利益難平衡的特點,我省各地法院建立矛盾糾紛訴(訪)前化解工作機制,設立訴前調解室、調解聯絡點,形成村、鄉、縣、市四級生態環境矛盾糾紛化解網路。同時,將調解模式從單一向聚合轉換,將調解階段從訴前向訴中、判後各個環節延伸,將調解類型從涉林向涉生態環境資源各個領域拓展,使大量涉生態環境矛盾糾紛案件更多以和諧方式得以解決。2011年以來,全省訴前化解涉生態類糾紛3966件,促進了林區、生態區的穩定和發展。
5、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2021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
認真貫徹黨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堅持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雙輪驅動,一仗接著一仗打,一個難題接著一個難題攻克,讓公平正義成為新時代人民司法的鮮亮底色。2021年,全國法官人均辦案238件,一審服判息訴率88.7%,二審後達到98%,長期未結訴訟案件同比減少16.3%,在案件壓力增大情況下,審判質效指標持續穩中向好,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不斷增強。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責任體系建設,推動健全制約有效、監督到位、權責統一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細化「四類案件」監督管理,確保院庭長監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出台法官懲戒工作程序規定,扎緊違法審判責任追究的制度閉環。推進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法律適用工作領導小組,發揮審判委員會、專業法官會議、司法解釋、案例指導統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類案檢索、量刑規范化,運用司法大數據輔助辦案,加強對各高級法院審判業務文件審查,規范法官裁量權。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機制,補齊短板,努力解決裁判尺度不統一問題,堅持不懈防止公平正義因地區、城鄉、行業和身份不同而出現差異、打折扣。
提高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落實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出庭作證,以庭審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實體公正。依法准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改革和建設,更好實現就地解決糾紛、方便群眾訴訟、維護司法公正。
加強智慧法院建設。面對疫情,智慧法院大顯身手,全國法院在線立案1143.9萬件,在線開庭127.5萬場。司法區塊鏈上鏈存證17.1億條,電子證據、電子送達存驗證防篡改效果明顯。形成經濟社會運行大數據報告220份,「數助決策」服務社會治理。知識服務平台涵蓋類案推送、信用評價、庭審巡查等業務場景,為全國法院提供智能服務1.4億次。智慧法院創新成果在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強智慧法院建設進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科技賦能司法展現廣闊前景。
完善互聯網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廣州互聯網法院運用先發優勢,推動技術創新、規則確立、網路治理向前邁進。浙江法院推進「全域數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數字福建」,重慶法院探索「全渝數智法院」,司法緊跟數字時代步伐。為老年人、殘疾人等積極提供輔助引導或線下服務,幫助跨越「數字鴻溝」。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線訴訟、在線調解、在線運行三大規則,以人民為中心的互聯網司法規則體系逐步建立。我國互聯網司法從技術領先邁向規則引領,為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提供司法保障,為世界互聯網法治發展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二、自覺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
自覺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要求貫徹到法院工作各領域各環節,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傾聽人民心聲,接受人民監督,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
自覺接受人民監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接受人大監督,就是接受人民監督。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嚴格執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決議決定,依法報告工作。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知識產權審判工作,落實審議意見和全國人大監察司法委專題調研報告意見,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為保護當事人訴訟權利、公正高效審理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保障。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自覺進行民主協商,接受民主監督,參加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共商提高涉外執法司法質效和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通過召開座談會、聯合開展重點課題調研、共同舉辦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峰會等形式,就司法政策進行民主協商,真心誠意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建議,努力改進工作。辦好代表建議、政協提案是接受監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議、399件日常建議和153件政協提案飽含的民聲民意,積極轉化為公正司法的具體措施。比如,就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建議,發布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與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建行政司法協同機制。就加強食品安全司法保護的建議,完善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邀請代表委員旁聽庭審、見證執行、視察法院,讓司法活動始終置於人民監督之下。6960名各級代表委員、特約監督員、律師在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日受邀見證。公開是最好的監督,裁判文書網累計公開文書1.3億份,網上觀看庭審直播累計超過456億人次。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聽取特約監督員、特邀咨詢員和專家學者意見建議,善於從意見建議中准確把握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自覺接受輿論監督,回應社會關切熱點,會同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聯合發布「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與輿論形成良性互動,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保障人民參與司法。暢通人民參與司法決策的渠道,努力讓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都充分體現民意。通過組織座談、走訪調研等形式,聽取代表委員特別是企業界代表委員、特約監督員意見,了解疫情下「企業想要什麼」、「司法能做什麼」,有針對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20條。邀請代表列席審委會發表意見,共同研究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就「同命同價」、網路消費、在線訴訟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5件司法解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到4138條意見建議。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參與司法的最直接形式。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擴大參審范圍,落實隨機抽取。全國共有33.2萬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237.3萬件,其中參與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結群眾廣泛關注、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發揮人民參與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緊緊依靠人民支持推進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難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訴訟制度,修訂人民法院組織法、法官法,就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設立專門法院作出決定,有力支持司法體制改革。31個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決議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進解決執行難。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支持人民法庭促進基層社會治理。代表委員寓支持於監督之中,積極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有的直接參與法院化解矛盾糾紛。在掃黑除惡、攻堅執行難、一站式建設等一場場硬仗中,代表委員大力支持,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展現蓬勃生機。
貫徹監察法和監察法實施條例,支持配合監察機關依法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自覺接受監察機關對法院工作人員監督。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審理抗訴案件,健全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制度,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三、著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法院鐵軍
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和法院隊伍教育整頓,法院隊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煉,思想作風發生深刻變化,精神面貌煥然一新。
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輪訓幹警80萬人次,把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新進機關青年幹部「第一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推進黨史學習培訓全員覆蓋,引導幹警築牢政治忠誠,從黨的百年奮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舉辦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人民審判成就展,推出《紅色法庭百年志》紀錄片,賡續人民司法紅色血脈。推出15項司法為民實事清單,組織200餘項辦實事活動,用為民辦實事的實際成效慶祝黨的百年華誕。
著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額、遴選、考核、退額等制度,擇優選能。開展全國基層法官大輪訓。加強知識產權、涉外等專業化審判人才建設。完善法官法新舊銜接政策,支持西部和邊疆民族地區法院隊伍建設。培養雙語法官2373人。設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區)實踐基地,加強援藏援疆援青幹部選派,讓青年幹警經風雨、見世面、壯筋骨、長才幹。引導廣大幹警改進司法作風,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落實「三嚴三實」要求,全國四級法院院長、班子成員分別到6028個鄉鎮人民法庭駐庭調研,撲下身子,沉下心來,與法庭幹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眾為師,面對面聽民聲,心貼心解民憂。
深入開展法院隊伍教育整頓。堅持刀刃向內,清除沉痾積弊,全國法院59萬名幹警接受革命性鍛造,實現刮骨療毒、激濁揚清、鑄魂揚威。堅持問題導向,不護短、不遮醜、不諱疾忌醫,一體推進頑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堅決整治年底不立案,嚴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調代立、增設門檻,全國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長104.2%,群眾反映長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1990年以來「減假暫」案件1334.5萬件,對有問題或瑕疵的5.9萬件督促逐一整改,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出台減刑假釋案件實質化審理意見,決不允許「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破壞公平正義。狠抓「三個規定」落實,各級法院全部突破「零報告」,11.2萬人次記錄報告信息12.8萬條,有干預就報告、有過問就上報形成習慣。出台近親屬禁業清單、規范離任人員從業等規定,堅決斬斷利益輸送鏈條。以零容忍態度清除害群之馬,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21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3066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509人。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刻汲取孟祥等反面典型教訓,開展警示教育,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學習英模、弘揚正氣,全國法院涌現出一大批新時代好法官好乾部,694個集體、596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滕啟剛等24名法官犧牲在工作崗位上,他們用生命詮釋了對黨和人民的無限忠誠、對法治事業的無限熱愛。廣大幹警深入學習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衛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踐行「一心為民、知恩報黨」,「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盪盪」,「說實話、辦實事,脊樑不彎、正義不低頭」。
各位代表,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發展進步,最根本在於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掌舵領航,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生動實踐,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民主監督,國家監察委員會監督,最高人民檢察院監督制約,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支持,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精準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高品質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對司法實踐新情況新問題研究不夠,有的案件審判質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基層司法能力仍需加快提升。二是司法改革還存在不到位問題,系統集成不夠,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綜合配套舉措落實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時有發生,既有存量、還有增量,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任重道遠。四是專業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問題比較突出,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難、留人難等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黨的領導下,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6、如何提升城市功能品質 改善生態環境??
12月21日,為期兩天的南京市委十二屆二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調研南京提出的要求,回顧總結南京「十一五」及今年全市工作,審議通過市委「十二五」規劃《建議》,研究部署「十二五」及明年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團結帶領全市人民,站在新起點上,為堅持科學發展、奮力走在前列、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市委常委會主持會議。市領導朱善璐、季建業、陳紹澤、沈健、錢繼紅、鄭澤光、王奇、許慧玲、劉以安、劉志偉、龍翔、周謙、戴華、趙曉江出席會議並在主席台就座。昨天上午召開的大會上,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朱善璐代表市委常委會作工作報告,市委副書記、市長季建業代表市委常委會作《關於制定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建議(草案)》的說明。市委常委會、市政府領導班子書面報告了廉潔從政情況。市委常委、副市長書面述職述廉。
朱善璐在報告中說,即將過去的一年是實現「十一五」順利收官、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發展環境,市委常委會團結其他市級領導班子帶領全市幹部群眾,一手狠抓應對危機挑戰,一手搶抓新的發展機遇,全力確保經濟高開穩走,不失時機地把工作著力點轉到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上來,統籌推進其他各項重大建設和黨的建設,圓滿完成市委十二屆十七次全會和市「兩會」確定的全年各項目標任務,賈乾勇先生指出全面實現並超額完成市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十三次人代會確定的「十一五」目標任務。一是保持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良好勢頭。全市GDP預計到年底將突破5000億元,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突破500億元,人均GDP逼近1萬美元大關,地區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服務業增加值三項主要指標在省轄市中位次明顯前移。二是創新驅動引領產業轉型升級有了長足進步。南京成為全國首家「中國軟體名城」,科技進步貢獻率提高到55%。三是統籌城鄉發展、民生改善取得重要進展。出台18條政策措施支持郊縣加快發展,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首次超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四是城市開放度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成功取得2014年夏季青奧會舉辦權、2013年亞青會主辦權,向全球直播佛頂骨舍利盛世重光慶典活動。五是政府機構改革和基層黨建創新探索出新的路數。政府大部制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公推直選在全市村和社區基層黨組織實現全覆蓋。
朱善璐在報告中將市委常委會一年的工作概括為8個方面。他說,市委常委會認真貫徹執行黨和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南京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始終堅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注重把方向、定大事、管全局,充分發揮了常委集體領導的核心作用。一年來集中力量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鞏固和發展經濟企穩回升勢頭,確保經濟平穩較快運行實現高開穩走。二是著重把保障民生放在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地位,千方百計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維護穩定,社會建設水平進一步提高。三是強力推進科技創新與高端項目投入,創新驅動和產業轉型升級邁出新步伐。四是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質,城市現代化建設進程進一步加快。五是突出抓好統籌協調,城鄉一體和區域協調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六是搶抓青奧會第一機遇,全面啟動籌備工作,帶動城市國際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七是大力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文化南京建設,鞏固和發展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八是始終堅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
朱善璐在報告中全面總結了「十一五」的發展成果。他說,回首「十一五」,全市廣大幹部群眾面對宏觀環境的復雜變化,特別是國際金融危機的嚴重沖擊,面對一系列重大活動的集中考驗,堅決貫徹和省委決策部署,按照新世紀兩次黨代會確定的方針戰略,圍繞「兩個率先」目標,堅持率先發展、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直面挑戰,奮發進取,埋頭苦幹,各項工作取得可喜成就。過去的五年,是南京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加快經濟做強做大取得重要進展的5年,是南京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取得重要成果的5年,是南京城市現代化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的5年,是南京改革開放動力與活力不斷增強的5年,是南京黨的建設在創新中前進的5年。同時,在總結工作成績的時候,必須清醒認識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一系列矛盾問題亟待解決,必須在今後盡快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認真解決。
季建業從6個方面對「十二五」規劃《建議》(草案)作了說明,一是關於「十一五」時期南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情況;二是關於「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三是關於創新驅動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四是關於提升城市功能品質,改善生態環境,提升城市首位度;五是關於全域統籌、城鄉一體發展;六是關於富民和諧及社會建設。季建業說,根據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精神,結合南京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議》明確了制定「十二五」規劃的指導思想,並拓展和深化了城市發展總體定位,提出了五大發展戰略以及「十二五」期間6個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十二五」期間,南京必須把堅持科學發展、奮力走在前列作為「十二五」期間發展的主題,必須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型創新跨越發展作為「十二五」時期發展的主線,必須把建設現代化國際性人文綠都、率先實現基本現代化作為「十二五」時期發展的目標,必須順應科學發展的新變化新特徵,提升南京發展戰略。
21日下午,全會就朱善璐所作工作報告,市委「十二五」規劃《建議》(草案)和季建業所作說明進行了分組討論。
市委委員、候補委員,市紀委委員,市政府副市長,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黨員領導,市法院院長,市檢察院檢察長,各區縣委書記、區縣長、紀委書記,市各部委辦局、直屬單位黨政主要領導,駐外辦事處主要領導,部分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出席會議。(編輯:賈乾勇)
7、科技創新對人民法院的工作產生了哪些積極影響?
和人民法院對新的一些工作手段和工作技術了解一下,是可以通過網上進行處理的。
8、法院發大氣污染「禁令」是真的嗎?
是真的,8月18日,在審理全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大氣污染責任糾紛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首次依職權採取行為保全措施,裁定禁止北京多彩聯藝公司未經環境審批,在不符合環境保護標准情況下繼續從事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生產行為,防止損害擴大,保護生態環境。同時,法院在廠區現場實施了行為保全。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保全令」大多是財產保全,進行行為保全的案件比較少;多是當事人申請法院保全,由法院主動依職權在開庭審理前採取保全措施的少。此次北京市法院首次就環境污染案實施行為保全,具有破冰意義。
環境公益訴訟為何需要「保全令」?原因就在於,環境違法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所造成的損害常無可挽回,雖然涉事污染企業生產已停止,但仍有恢復生產的可能性,法院需提前採取停止侵害的措施。畢竟企業排污與環境受損關系、損害結果認定等有個過程,要避免污染打這個「時間差」,就得未雨綢繆。
「保全令」是環境公益訴訟的重要配套措施,在許多發達國家,原告若認為不採取措施將難以實現對環境公共利益的保護,就有權向法院申請對被告發出臨時停止或實施某一行為的命令。
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的確立,為環保組織、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提供了法律依據。但要想真正發揮其「環保利器」作用,必須完善配套制度,也在法律范疇內進行必要的「破局」式司法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