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創新
1、如何激勵企業技術創新
當今的趨勢是由單項創新到綜合創新(全方位創新),個人創新轉向群體創新。 作為一個企業應該如何創新呢?
首先,樹立全方位創新理念,建立創新激勵機制。創新意識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強大動力,不可偏廢。創新激勵機制至關重要。
其次,企業具備鼓勵創新的開放系統,倡導學習和提升個人工作技能。營造集思廣益的氛圍,中高層以上管理人員鼓勵並善於採納下屬意見,員工普遍習慣於採納同事的意見。許多跨國公司都建立合理化建議獎勵制度。
第三,公司在資源配置上要傾斜。創造本身需要投入,產品創新和技術需要資金和人力資源的支持。
第四,建立起恰當的激勵機制,給員工一定的培訓,並且有衡量績效的制度。
2、鼓勵創新的標語
不想醒來,夢卻被叫起,星星和我的距離,就像天各一方的拉大鋸。落花流水無情寄,燈火通明淚決堤。如果我是空中一尾魚,何時才可回到小溪居。
精選的關於創新的宣傳標語大全
1、攜手創新,共建和諧社會。
2、創新是夢想和現實的橋梁。
3、新奧因成功而美好,員工因創新而精彩。
4、堅持創新,再鑄輝煌。
5、匯集人才、組織人才、培養人才、鍛煉人才、創新人才。
6、探索無止境,發展也無止境,創新更無止境。
7、行動是成功的開始,等待是失敗的源頭,創新是發展的橋梁。
8、只有一條路不能選擇——那就是放棄的路。
9、轉變增長方式,提高創新能力,建設和諧社會。
10、時時尋求效率進步,事事講究方法技術。
11、成功者找方法,失敗者找借口,開拓者找創意。
12、財富不選國家人種,創新不擇貧富階級。
13、不是空洞口號,創新是必要行動。
14、創新無條件,信手偶得之;創新無訣竅,突發奇想中。
15、融合德智勇勤,創新其樂無窮。
16、偉人語錄成就經典,平凡崗位創新世界。
17、創新突破穩定品質,落實管理提高效率。
18、闖一番事業是最好創新。
19、只有一條路不能拒絕——那就是創新的路。
20、創新才是走自己的路。
21、人人提案創新,成本自然降低。
22、誠實是做人之准則,信用是社會的靈魂,創新是企業的根本。
3、如何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
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是企業生存、發展和提高綜合競爭力的根本途徑,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要求,是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當務之急。近年來,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積極性迅速增強,但從總體上看,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還比較薄弱。要加快推進技術創新工程,綜合運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務等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
一是完善和落實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相關政策。進一步落實《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及其實施細則,特別是與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相關的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等政策,加強政策的宣傳和培訓,使企業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帶來優惠,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做好政策實施的評估督促,建立政策跟蹤研究和不斷完善的長效機制,在實踐中健全和完善政策體系。
二是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支持企業更多地承擔國家及地方重大科技項目。鼓勵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面向企業開放共享科技資源。建設一批面向企業的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幫助企業開發新產品、調整產品結構、創新管理和開拓市場,提升核心競爭力。構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和風險投資機制,發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扶持和壯大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
三是加強企業研發條件和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基地,鼓勵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共建各類研究開發機構,支持企業研發能力建設。鼓勵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各類人才的培訓,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養技術人才。鼓勵企業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組織和動員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員深入企業開展多元化的創新創業服務。利用科技中介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搭建科技人員與企業雙向選擇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從科研院所和高校選派一批科技人員進入企業,研發技術、開發產品。特別是鼓勵科技人員帶技術、帶產品進入企業推廣應用。鼓勵科技人員直接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科技創業。
4、重慶如何鼓勵企業創新創業?
支持各類企業集成運用創新驅動優惠政策,開展技術創新、產品創新、組織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等,培育新的產業業態和新的經濟增長點。積極推廣眾包、用戶參與設計、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和創業創新模式。鼓勵各類企業由傳統的管控型組織轉型為新型創業平台,通過在職培訓、技能競賽、專項獎勵等有效措施,推進職工全員創新。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領軍企業創建特色服務平台,面向企業內部和外部創業者提供資金、技術和服務支撐。推進企業內設研發機構實施法人化改革,內設研發機構按規定調整為研發類企業法人後,享受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創新創業相關政策。
5、企業如何鼓勵創新(舉例說明)?
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
比如介紹企業最新的創新成果,讓員工實實在在感受到創新就在自己身邊。在企業舉辦創新論壇時,管理層也應該積極參與,不只是發表歡迎致辭,而是作為表率深入參與創新,讓員工意識到創新的重要性,並積極將之落到實處。搭建網路交流平台,鼓勵全員建言獻策。
人是創新的主體
要把全員的創新潛能挖掘和釋放出來,形成企業創新的整體實力,重視員工的建議,為員工提供平等溝通和充分表達觀點的機會,走出「創新是專家教授的事,普通人做不了」的認識誤區。給員工提供針對性的培訓學習機會,提高創新思維能力。
再好的創新,都需要技術的支撐
企業要與時俱進,結合自己的業務,引進新的技術,加大生產技術、產品技術、管理技術、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建立好的獎懲機制
比如在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認同感,引入股權激勵後,對公司業績的考核不但關注本年度的財務數據,而且更關注公司將來的價值創造能力。
6、企業所得稅稅法中有哪些規定有利於助推企業研發創新?
法律分析:(一)關於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借鑒國際稅收政策和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成功經驗,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繼續實行優惠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考慮到我國目前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的15%的優惠稅率,僅限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區內區外政策待遇不一致,難以充分發揮有效作用。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稅法」)規定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不再作地域限制,在全國范圍都適用。目的是繼續保持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有利於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步伐,推動我國產業升級換代,實現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考慮到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是一個執行政策的操作性問題,需要根據發展變化的情況不斷加以完善,具體內容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比較妥當。目前,國務院相關部門正在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准進行研究論證。
(二)關於對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在我國的企業總量中,小企業佔比重很大。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特殊的地位。為更好地發揮小企業在自主創新、吸納就業等方面的優勢,利用稅收政策鼓勵、支持和引導小企業的發展,參照國際通行做法,新稅法規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實行20%的優惠稅率。
(三)關於對企業研發費用實行150%加計扣除和對創業投資實行稅收優惠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是新稅法規定稅收優惠的一項重要內容。為貫徹落實國家科技發展綱要精神,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新稅法實施後,與新稅法同步實行的實施條例中將具體規定企業的研發費用實行150%的加計扣除政策。這個扣除比例在全世界范圍內是比較高的,有利於引導企業增加研發資金投入,提高我國企業核心競爭力。新稅法規定,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按企業投資額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從而引導社會資金更多投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利於風險投資盡快回收,減少投資風險,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成長和發展。
(四)關於對環保、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實行稅收優惠根據新稅法的規定,將現行環保、節水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政策擴大到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加大對以上方面的資金投入力度,更加突出產業政策導向,貫徹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於我國節約型社會的建設。
(五)關於對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投資的稅收優惠新稅法規定,現行農林牧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繼續保留。農業是弱勢產業,世界各國一般都對農業實行特殊扶持政策。我國是農業大國,對農、林、牧、漁業項目給予稅收優惠,有利於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增值能力,促進農業產業結構、產品結構和區域布局的優化,對引導社會向農業的投資、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增加農民收入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起到積極作用。新稅法規定,對國家重點扶持的基礎設施投資可以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保留並適度調整對基礎設施的優惠,保持政策的連續性,有利於新稅法的順利通過和實施。
(六)關於對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就業是民生之本、安國之策,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壓力非常大,就業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殘疾人員更是社會弱勢群體,安置殘疾人員就業任務尤為艱巨。稅收優惠政策是鼓勵企業安置特殊就業人員、擴大就業的重要、有效措施,國家近年來已出台了許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為了進一步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在新稅法中,對該項政策做了適當調整:(1)將優惠范圍擴大到所有安置特殊就業人員的企業,有利於鼓勵社會各類企業吸納特殊人員就業,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好地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2)實行工資加計扣除政策並取消安置人員的比例限制。這樣調整,既有利於使所有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都能享受到稅收優惠,也有利於把稅收優惠真正落實到需要照顧的人群頭上,避免出現作假帶來的稅收漏洞。
7、鼓勵創新的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鼓勵創新的措施如下:
1、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比如介紹企業最新的創新成果,在企業舉辦創新論壇時,管理層也應該積極參與,不只是發表歡迎致辭,而是作為表率深入參與創新,讓員工意識到創新的重要性;
2、要把全員的創新潛能挖掘和釋放出來,形成企業創新的整體實力,重視員工的建議,為員工提供平等溝通和充分表達觀點的機會;
3、再好的創新,都需要技術的支撐。企業要與時俱進,引進新的技術;
4、對於一些大型的創新項目,耗資可能是巨大的,如果經過評估創新項目具有可操作性和無限潛力的,那麼公司要盡力籌措到資金,保證創新項目能持續進行下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第三十三條 國家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和技術創新的投入,自主確立研究開發課題,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國家鼓勵企業對引進技術進行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稅前列支並加計扣除,企業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可以加速折舊。
8、國家對創新創業的政策支持
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發揮事業單位在科技創新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的示範引導作用,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簡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技創新活力和幹事創業熱情,促進人才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的政策和制度環境,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就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
事業單位選派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是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成果同產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產力對接的重要舉措,有助於實現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合作期滿,應返回原單位,事業單位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對業績突出人員在崗位競聘時予以傾斜;所從事工作確未結束的,三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協商一致,自願流動到企業工作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掛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合同,約定崗位職責和考核、工資待遇等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應當約定工作期限、報酬、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進行權益分配等內容。
二、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職創辦企業,是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合理利用時間,挖掘創新潛力的重要舉措,有助於推動科技成果加快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自願流動到兼職單位工作,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期間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應該同時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將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事業單位應當與專業技術人員約定兼職期限、保密、知識產權保護等事項。創業項目涉及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科研成果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權益分配等內容。
三、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簡稱離崗創業),是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動性,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創新創業活力的重要舉措,有助於科技創新成果快速實現產業化,轉化為現實生產力。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創業企業或所工作企業應當依法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離崗創業人員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離崗創業期間非因工死亡的,執行人事關系所在事業單位撫恤金和喪葬費規定。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制度。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等,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創業業績突出,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不佔原單位考核優秀比例。離崗創業期間違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相關規定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處理。
9、如何促進我國企業技術創新
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是企業生存、發展和提高綜合競爭力的根本途徑,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迫切要求,是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當務之急。近年來,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積極性迅速增強,但從總體上看,我國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還比較薄弱。要加快推進技術創新工程,綜合運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務等多元化的支持方式,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真正成為研究開發投入的主體、技術創新活動的主體和創新成果應用的主體。
一、是完善和落實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相關政策。
進一步落實《規劃綱要》配套政策及其實施細則,特別是與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相關的稅收優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購等政策,加強政策的宣傳和培訓,使企業能真正享受到政策帶來優惠,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做好政策實施的評估督促,建立政策跟蹤研究和不斷完善的長效機制,在實踐中健全和完善政策體系。
二、是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
支持企業更多地承擔國家及地方重大科技項目。鼓勵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面向企業開放共享科技資源。建設一批面向企業的技術創新服務平台,幫助企業開發新產品、調整產品結構、創新管理和開拓市場,提升核心競爭力。構建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促進產學研緊密結合。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和風險投資機制,發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扶持和壯大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
三、是加強企業研發條件和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在具備條件的企業建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等基地,鼓勵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共建各類研究開發機構,支持企業研發能力建設。鼓勵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開展各類人才的培訓,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養技術人才。鼓勵企業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組織和動員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員深入企業開展多元化的創新創業服務。
利用科技中介機構、技術轉移機構等搭建科技人員與企業雙向選擇的信息交流平台,形成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從科研院所和高校選派一批科技人員進入企業,研發技術、開發產品。特別是鼓勵科技人員帶技術、帶產品進入企業推廣應用。鼓勵科技人員直接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科技創業。
10、鼓勵企業創新稅收措施有哪些
在國務院今年2月公布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60條配套政策中,稅收激勵措施共有8條之多。這8條稅收激勵措施具體是:
(一)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企業提取的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研究制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稅收政策。
(二)允許企業加速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企業用於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攤入管理費,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但不提取折舊;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可採取適當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的政策。
(三)完善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推進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徵所得稅,兩年後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繼續完善鼓勵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稅收政策。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計稅工資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四)支持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進口規定范圍內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用品,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重點項目、國家重大技術裝備研究開發項目和重大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的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五)完善促進轉制科研機構發展的稅收政策。對整體或部分企業化轉制科研機構免徵企業所得稅、科研開發自用土地、房產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政策到期後,根據實際需要加以完善,以增強其自主創新能力。
(六)支持創業風險投資企業的發展。對主要投資於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創業風險投資企業,實行投資收益稅收減免或投資額按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稅收優惠政策。
(七)扶持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對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認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內免徵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他符合條件的科技中介機構開展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研究制定必要的稅收扶持政策。
(八)鼓勵社會資金捐贈創新活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和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其他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基金的捐贈,屬於公益性捐贈,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