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創新工作
1、為什麼要實行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
減少羈押期限,節省司法資源。
2、檢察機關如何在刑事檢察工作中提升法律監督能力
1、加大法律監督力度,不斷提高監督質量
加大對立案監督、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開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監督,著力改變民事審判監督相對薄弱的狀況。二是著力監督對嚴重刑事犯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該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三是著力監督刑罰的執行及監管,依法糾正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問題,做好糾防超期羈押工作。四是進一步加大抗訴力度,提高抗訴質量,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五是進一步加強自偵案件的監督,做到依法辦案,保障人權。六是針對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開展必要的專項監督活動,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2、深入推進機制創新,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完善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行為要加大追究力度。完善公檢法配合與制約機制。做好法律監督,需要公檢法三家單位的配合協作,減少分歧,特別在統一執法尺度方面。應在立案標准、羈押必要性認識、批捕、起訴標准和法院審理標准上做到相統一、相一致。同時,重點還要相互制約,相互配合有利於案件進展,相互制約才有利於公平公正。檢察機關更要在案件事實、證據方面嚴把關、把好關,做到事實證據統一、程序實體兼顧,以法為是、秉公監督。正確處理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紀檢監察機關的關系,既要分工負責,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做到監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監督,嚴格公正執法、暢通訴訟渠道,提高監督實效。
3、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提升監督能力
當前,刑事犯罪案件仍處高發階段,檢察機關側重於刑事檢察和自偵工作,對法律監督重視不夠,導致基層檢察幹警客觀上忙於辦案,忽視了監督工作,所以必須克服重辦案、輕監督,重配合、輕制約的觀念。
3、刑事偵查工作具有什麼特點
迅速及時、客觀全面、深入細致等特點。
1、迅速及時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要立即組織偵查力量,制定偵查方案,及時採取偵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種證據。偵查工作必須迅速及時,這是由偵查工作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
2、客觀全面
所謂客觀,就是指一切從實際情況出發,尊重客觀事實、按照客觀事實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它並如實反映它。所謂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調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況,不能僅僅根據案件的某個情節或部分材料就下結論
3、深入細致
刑事案件千變萬化,十分復雜。在偵查過程中,為了准確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偵查人員還必須堅持深入細致。
(3)刑事創新工作擴展資料:
刑事偵查的任務:
偵查工作的任務,就是依照法定程序發現和收集有關案件的各種證據,查明犯罪事實,查獲和確定犯罪嫌疑人,並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防止現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繼續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從而保證刑事追訴的有效進行。
具體而言,是指偵查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各種證據材料,准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查獲犯罪嫌疑人,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防止犯罪分子逃避偵查或者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以便將犯罪嫌疑人順利交付起訴和審判,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刑偵大隊創新服務群眾工作措施
一,教會人們如何防騙,防盜。
二,教會人們如何應用法律捍衛自己的權利而不專是與人打架吵架。
三,屬教會人們如何保護好犯罪證據。
四,讓人們知道刑偵手段,使人們不敢犯罪。
五,對於當下人們關心的刑事問題,例如當下的碰瓷,扶老人被詐騙等提供解決辦法。
六,講解遵紀守法要達到的世界目的,這樣人們知道法律的作用,而不是停留在法律是約束人的這一個思維上。
可以用微博,微信,宣傳欄等進行宣傳
O(∩_∩)O哈哈~
5、如何做好新時期刑事執行檢察工作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人權司法保障、隊伍履職能力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挑戰。比如,人民群眾反映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突出問題的范圍逐漸擴大,從監禁刑到社區矯正,從刑罰執行到刑事強制措施執行,再到日常監管司法;對花錢買功、買刑等司法腐敗問題關注之高前所未有;少數刑事執行檢察人員司法理念轉變不夠徹底,工作中貫徹執行人權保障理念不到位等,嚴重影響了司法公信力。
面對挑戰,應從以下六個方面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強化公正履職。司法公信力的基礎在於公平公正司法,而案件是執行機關和被監管人體會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最直接的途徑。因此,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應當進一步強化案件質量控制,增強可信度。健全完善刑事執行檢察效果評估檢查機制,對辦案質量,效果進行經常性評查,及時改正工作中的不規范、不合理行為。完善辦案質量終身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機制,建立有效的案件登記制度,如開展安全防範檢察情況,一定要詳細記錄在案,這既是規范化建設的需要,也是事故責任倒查的需要。完善機構內部分工管理制度,強化隊伍正規化、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二是切實維護刑事執行場所監管安全和社會穩定。充分發揮派駐檢察作用,對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利用糾正違法通知書和檢察建議等方式,做到發現及時、監督有力、整改有效,堅決避免因監督不到位而導致各種事故,有力維護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強化與監管部門配合,共同維護監管安全,加強同步監督工作,同步分析監管工作形勢和監內安全形勢,同步分析存在問題、研究解決途徑,確保各項工作高效進行。
三是強化被監管人人權司法保障。為贏得被監管人及其家屬真心信服,強化被監管人知情權、健康權的保障,健全完善各項配套制度。嚴格執行最高檢關於被監管人死亡檢察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監管場所被監管人死亡發現、報告、調查、處理等工作流程。加強受理控告申訴的制度保障建設,建立完善被監管人投訴處理機制,建立檢察官接待被監管人及其親屬制度,依法處理被監管人及其親屬的控告、舉報和申訴,有效防範、糾正體罰、虐待等侵犯被監管人人身權益違法行為。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以規范的司法行為把風險降到最低。
四是加強隊伍履職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現身說法、案例教學、實地考察,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和研討交流活動,促進刑事執行檢察人員增強素質能力,依法正確履職。強化上下級間的溝通交流、聯動協作機制,下級部門要切實總結實踐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復雜問題,及時匯總分析、上報;上級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的指導,發揮好率先垂範作用。堅定理想信念,堅守職業良知,堅持秉公執法,努力建設一支素質過硬的刑事執行檢察隊伍。
五是規范刑事執行檢察司法行為。准確把握與被監督單位的關系,加強自我約束,杜絕選擇性司法。著重加強制度機制建設,進一步明確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司法程序、責任和質量標准,特別是要實現辦案工作的標准化、規范化、精細化和程序化,加強制度管人,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不規范司法、隨意司法,確保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六是深化刑事執行檢察機制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與執行部門的溝通協調,完善監督後的督促和跟蹤監督機制,明確刑事執行部門無正當理由不回復、不糾正、不執行監督意見時相關人員的責任,探索建立定期通報、更換辦案人、違法信息台賬等工作機制;加強與其他政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形成分工負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工作格局,確保執法司法標准統一、刑事法律施行統一;進一步加強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公開力度,倒逼規范司法,提升司法公正水平;等等。
(作者為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