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創業補貼
1、寧波個體工商戶補貼6000什麼可以拿到
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將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單個自然人申請個體經營,應當是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請個體經營,作為戶主的個人應該有經營能力,其他家庭成員不一定都有經營能力。個體工商戶享有合法財產權,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據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單個自然人申請個體經營,應當是16周歲以上有勞動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請個體經營,作為戶主的個人應該有經營能力,其他家庭成員不一定都有經營能力。個體工商戶享有合法財產權,包括對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據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種債權。
2、寧波營業執照補貼6000標准可以拿幾年
憑借營業執照領取的補貼是5000元,而且只能拿一次。
相關政策如下:返鄉創業人員(包含大學生、農民工、退伍軍人等)創辦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家樂、農業產業化企業、手工藝品加工作坊、物流服務、農村服務隊等經濟實體,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將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其中,若返鄉創業人員吸納貧困戶成員一起創辦經濟實體的,補貼增加20%。由所在鄉鎮政府做意見蓋章、縣就業服務中心審核蓋章後,即可領到補貼款。
3、如何申請寧波市區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
一、申報對象
本市戶籍人員和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二、申報條件
上述對象從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級統籌區內新創辦創業實體(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申報個體工商戶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的,其享受期間的月平均納稅額須達到500元(含)以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業,不受本條款限制。
三、申報材料
1.《寧波市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為高校畢業生的,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4.個體工商戶需提供銀行結算賬戶存摺卡;
5.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稅務部門開具的完稅憑證(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不需提供);
6.受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受理時間
2015年7月16日- 7月31日(節假日除外)。逾期不再辦理。
五、受理地點
營業執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人力社保服務機構.
六、表格下載
申請表格和所需資料下載查閱可登錄寧波就業創業網:http://www.nbjy.org.cn。
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333
市就業管理服務局 83867108
鄞州區就業管理中心 28830077
海曙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7329636
江東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7811397
江北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8001791
鎮海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6292807
北侖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86784040
保稅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86896593
大榭開發區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86762306
高新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87917553
東錢湖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88366925
4、寧波大學生就業補貼政策是什麼
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實施細則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穩就業工作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0〕19號)和《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甬政辦發〔2020〕41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創業者社會保險補貼(一次性創業社保補貼)
(一)享受對象
在我市初次登記注冊創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3年內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負責人。
(二)享受條件
1.正常經營並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滿1年。
2.申報期月均實繳納稅額500元(含)以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不受本款限制)。
(三)補貼標准和期限
享受標准為每人每年10000元,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四)經辦方式
採取「零申報」方式辦理,可通過大數據比對生成的符合條件對象,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無法通過大數據比對生成的符合條件對象,可登錄浙江政務網(http://nb.zjzwfw.gov.cn)申報,或向營業執照住所所在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經審核並公示無異議的,補貼資金在申報次月發放。
申報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創業者社保補貼申請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3.學歷證明(高校畢業生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4.完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非高校畢業生需提供)。
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一)享受對象
在我市登記注冊3年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民辦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單位(法人代表或經營負責人)。
(二)享受條件
招用本市戶籍勞動者、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辦理就業登記並按規定為其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滿1年。
(三)補貼標准和期限
每帶動1 人就業滿1年給予2000 元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享受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按被帶動就業人員連續享受期限計算。
(四)經辦方式
採取「零申報」方式辦理,可通過大數據比對生成的符合條件對象,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無法通過大數據比對生成的符合條件對象,可登錄浙江政務網(http://nb.zjzwfw.gov.cn)申報,或向營業執照住所所在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經審核並公示無異議的,補貼資金在申報次月發放。
申報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2);
2.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3.被招用人員學歷證明(高校畢業生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三、創業場租補貼
(一)享受對象
在我市初次登記注冊創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個體工商戶(包括個人獨資企業)3年內的法人代表或經營負責人。
(二)享受條件
在各類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等創業平台外租賃經營場地,簽訂1年以上期限租賃協議,營業執照住所地址、租賃經營地址、實際經營地址一致且實際經營滿1年。場地租賃雙方存在婚姻關系或使用虛擬地址登記注冊的不享受創業場租補貼。
(三)補貼標准和期限
補貼標准為經營場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由屬地財政予以補貼。享受期限每次不超過12個月,享受期限不超過3年。創業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場租補貼最長計算至法定退休月份。
(四)經辦方式
符合條件對象可登錄浙江政務網(http://nb.zjzwfw.gov.cn)申報,或向營業執照住所所在地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申報。經實地走訪審核並公示無異議的,補貼資金在申報次月發放。
申報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創業場租補貼申請表》(附件3);
2.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首次辦理時需提供);
3.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5、寧波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補貼領取,一定要寧波本地戶口嗎?
不是。
憑營業執照可領補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補貼辦法,但是都是有補貼的。補貼金額和政策也不一樣。可以到當地工商局詢問,領取創業補貼的具體方法和材料。
申領一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在提供創業者身份證、戶口本、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吸納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名單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登記失業人員內網失業登記列印件;高校畢業生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等相關資料及復印件。
(5)寧波創業補貼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6、關於初創企業補貼有哪些
創業補貼需要以下條件;
(一)補貼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
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學位證5年內)。
(二)補貼標准:以上人員成功創業(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機構注冊登記,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申請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資助5000元。
7、大學生可以申請一萬元補貼是在哪裡領取?
您說的補貼一萬元應該是大學生創業補貼,首先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規則,在這里拿寧波地區給你舉例。
1補助對象
在寧波創辦小微企業(任法定代表人)的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或高校在校生。
高校畢業生或高校在校生是指教育部認可的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等各類高等教育學歷畢業生或在校生。
符合在甬創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條件(詳見甬兩創辦〔2017〕6號文件)而未申報的,允許進行一次補報,逾期不再受理。
2補助標准
對申報時企業正常經營且帶動就業1人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萬元的生活補助。
3申報時間、地點及程序
1.申報時間為3月1日—3月23日,逾期不受理;申報地點為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上經營地址所在地的區縣(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2.區縣(市)經辦機構於4月2日前完成初審並將所在地兩創辦審核蓋章後的《寧波市創業大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和其他申報材料報市就業管理服務局;經復核後,市就業管理服務局將補助名單及《寧波市創業大學生生活補助匯總表》報市兩創辦確認同意後,在市兩創辦和市人力社保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3.市兩創辦會同市財政局根據全市雙創項目補助申報進度統一下撥補助資金,對因企業帳戶凍結、注銷等情況導致資金發放不成功的,取消補助資格。
4各區縣(市)經辦機構名錄
海曙
海曙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海曙區老實巷70號基威大廈6樓15-18號窗口
江北
江北區人才服務中心
江北區槐樹路88號人才服務辦公室
鎮海
鎮海區就業管理服務處
鎮海區駱駝街道慈海南路1230號人力資源市場二樓5-10號窗口
北侖
北侖區人才綜合服務中心
北侖區長白山路509號3樓8號窗口
鄞州
鄞州區就業管理中心
鄞州區錢湖南路578號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142-144號窗口
奉化
奉化區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奉化區南山路198號215辦公室
餘姚
餘姚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餘姚市陽明西路718號(原大豐行政樓三樓)
慈溪
慈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慈溪市北三環東路1999號4樓401辦公室
寧海
寧海縣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
寧海縣梅林街道職教中心大學生創業園四樓創業就業指導中心
象山
象山縣就業管理服務處
象山縣天安路999號南部新城商務樓1號樓404
保稅區
保稅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
北侖區興業大道2號保稅區行政服務中心1樓47號窗口
大榭
大榭開發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大榭開發區濱海南路111號大榭管委會東樓西大廳1樓31號窗口
高新區
寧波國家高新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管理服務中心
高新區廣賢路997號高新區行政服務大廳10-11號窗口
東錢湖
東錢湖旅遊度假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東錢湖玉泉南路302號1樓9號窗口
杭州灣
杭州灣新區人力資源開發和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杭州灣新區機電路498號303室
8、寧波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補貼申領必須寧波市戶口嗎?
寧波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補貼申領不需要寧波市戶口,只要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都可以領取。
寧波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補貼的補助范圍:
1、今年1-4月出口額同比減少10%以上(含)的外貿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以及根據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場所規范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列入復工復產負面清單的20類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3、被認定為科技型小微企業、「小升規」培育企業、隱形冠軍和「品字標」企業,以及傳承老字型大小、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傳統文化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4、今年1-4月有創業擔保貸款利息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已經享受過全額貼息等政策的不再補助)。
5、截止4月底,企業社保登記人數多於去年年底參保登記數的小微企業。
(8)寧波創業補貼擴展資料:
補助資金必須嚴格執行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和抗疫特別國債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用於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主要用於以下幾方面:
(一)支付生產經營房屋租賃費;
(二)支付創業擔保貸款利息;
(三)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四)支付生產經營性水電氣等費用;
(五)其他落實援企穩崗政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