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創新模式
1、集中管轄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集中管轄是根據審判實踐的需要,將一些專業化程度比較高或者分布比較分散的案件集中到某一法院進行統一管轄的制度。 目前我國實行的集中管轄案件比較多,卻大都集中在涉外民商事案件、 知識產權案件等案件中,行政訴訟案件在集中管轄方面尚屬新的領域。行政訴訟集中管轄作為集中管轄的一種,是指對特定轄區內的行政訴訟案件交由一個或者幾個特定的法院進行集中管轄的制度。行政訴訟集中管轄制度既是一種改革創新的方法,又是一種新的司法管轄模式,它可以解決當前行政司法環境惡劣、行政審判效率不高、司法資源配置不當等諸多現實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什麼是區域創新系統?主要創新的模式有哪些
區域創新系統是指在一定的地理范圍內,經常地、密切地與區域企業的創新投入相互作用的創新網路和制度的行政性支撐安排。區域創新系統的概念主要來源於創新系統和區域科學的研究成果。創新系統文獻將創新概念化為一個進化的和社會的過程,認為技術創新是許多行為主體的相互激勵和影響的產物,並受到來自公司內外部的許多因素的作用,這反映了對技術創新過程的認識已從單個企業及內部向多個行為主體及網路化過程的轉變。
系統類型
由於現實經濟中區域發展的多樣性和復雜性,許多學者基於社會學和制度學的視角對區域創新系統進行了分類研究。本文依據治理結構、社會根植性、創新主體、創新環境以及主體互動程度等將區域創新系統區分為以下三個類型。
地域根植性區域創新網路、區域網路化創新系統和區域化國家創新系統。
1、地域根植性的區域創新系統。該類區域創新系統是一種專業化產業區的中小企業網路,以"第三義大利"的伊米莉亞·羅馬涅(Emilia-Romagna)地區為典型。公司把他們的創新活動主要建立在本地的及企業間聯系的學習過程中,技術轉移活動基本在當地進行。經濟社會學家格蘭諾維特(Granovetter)將其描述為地域性的根植於特定地區的創新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中小企業之間以及與各類公共服務部門之間形成了以網路為基礎的創新,並支持和促進區域范圍內適合的技術和組織學習。
2、區域性的創新系統網路。區域網路化創新系統被認為是理想的區域創新系統,出現在德國、澳大利亞和北歐國家,大多為國家政策促進創新能力和合作所導致的結果。在這種類型中,公司和組織不僅同樣是根植於特定的一個區域地點,以本地的、互動的學習為特徵,而且通過有意加強該地區公共機構的基礎設施來提供知識和增強本地企業的競爭優勢。例如,通過建立一個更強大、更發達角色的區域性研發機構、職業培訓機構及其他民間團體參與企業的創新過程,系統在涉及公私合作方面因此更加具有計劃性。這不僅增加了區域的集體創新能力,也有利於抵消區域企業集群中的技術鎖定現象。
3、區域化的國家創新系統。這種類型與前面兩種並不相同,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產業和組織基礎的部分是更多地結合國家或國際創新系統的,比如創新活動主要發生在和區域外部主體之間的合作。因此,外部主體和關系在系統中發揮更大地作用。第二,以正式的科學知識交流為基礎,組織間的合作與線性模型更為一致。在這種系統中,合作更可能產生在那些有著相同職業或教育背景的人群中,這種相似性的背景通過"知識交流"有利於知識的循環和分享。因此,合作交流可能是跨區域的甚至是跨國界的。
3、新的管理創新模式有哪些?
互聯網+模式,人才引進等
4、基層國土所如何創新管理模式
因地制宜,理順和完善管理體制。探索「體制創新、適當集中、強化職能、優化配置」的路子,對原按鄉鎮設所的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革,整合人員及資產,按照區域,本著「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方便群眾、利於管理」的原則設置基層國土資源(中心)所;以縣城為中心,根據地理、交通、經濟、人口、區劃和資源分布等因素,在有條件的地方跨鄉鎮設置中心所,管轄若干個鄉鎮。每個鄉鎮由中心所派駐特派員,各村可聘用國土資源監察員和信息員。
完善制度,加強規范化管理。以依法行政、文明服務、隊伍建設等為切入點,著力抓好國土資源所管理模式創新。規范國土資源所人員工作行為和目標,制定公示制度、巡查制度、窗口申報制度、廉政建設制度、內部會審等制度。在每個所設立政務公開欄,將各項制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辦事程序、收費標准上牆公開,實行陽光行政、公開辦事機制。建立和完善基本農田保護檔案及農民宅基地審批檔案。創造條件實現和開通國土所電子政務系統,與縣(市)局內網聯網,實現網上辦公。
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按照公開招考的原則,錄用新人員,並先培訓後上崗;按照品德好、能力強、會幹事的要求,通過異地交流、競爭上崗等辦法,切實選准、配齊、配強國土資源所所長;對工作人員每三年輪訓一遍,通過舉辦培訓班、以會代訓、自學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時,充分發揮服務窗口辦公的作用,推行首問負責制,提高國土所幹部職工的整體素質和服務意識。
創新管理模式,激活基層活力。在系統內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創業的良好風尚,真正做到用事業吸引人,用待遇留住人,用政策激勵人,用情感溫暖人。著重抓好科學設崗、公開招聘、競爭上崗、合同管理、嚴格考核等環節,規范聘用操作程序。實現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單純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轉變,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把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積極探索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實現形式,建立靈活有效的分配激勵機制;完善津貼、獎勵辦法,對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實行重獎;實現多樣化分配方式,逐步實行工資報酬與業績、貢獻掛鉤。
5、管理創新三種模式是什麼?
管理創新三種模式是自主創新、模仿創新、合作創新。面對當前所處的環境,管理創新已成為我國每一個組織能否在新的環境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我國經濟改革、企業發展、中國特色的管理理論的形成都有賴於管理創新。創新是管理理論發展的生命線,管理理論的發展史本身就是一部管理創新的歷史,創新的管理永恆的主題。
創新的含義概況
創新是指人類為了滿足自身需要,不斷拓展對客觀世界及其自身的認知與行為的過程和結果的活動。或具體講,創新是指人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發展的規律,對事物的整體或其中的某些部分進行變革,從而使其得以更新與發展的活動。
6、管理模式創新的定義和內涵
根據企業內部演化的觀點,基於動機、發明、實施、理論化與傳播四個階段來構建了管理創新生成機制的概念框架,並突出了內部變革主體和外部變革主體的地位及其相互之間的作用,分析管理創新生成過程中的十項關鍵活動。
7、創新的四種基本方式
創新的基本方式,不是四種,而是八種,
第一,延伸式思維.所謂延伸式思維,就是藉助己有的知識,沿襲他人、前人的思維邏輯去探求未知的知識,將認識向前推移,從而豐富和完善原有知識體系的思維方式.
第二,擴展式思維.所謂擴展式思維,就是將研究的對象范圍加以拓廣,從而獲取新知識,使認識擴展的思維方式.
第三,聯想式思維.所謂聯想式思維,就是將所觀察到的某種現象與自己所要研究的對象加以聯想思考,從而獲得新知識的思維形式.
第四,運用式思維.所謂運用式思維,就是運用普遍性原理研究具體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從而獲得新的認識的思維形式.
第五,逆向式思維.所謂逆向式思維,就是將原有結論或思維方式予以否定,而運用新的思維方式進行探究,從而獲得新的認識的思維方式.
第六,幻想式思維.所謂幻想式思維,是指人們對在現有理論和物質條件下,不可能成立的某些事實或結論進行幻想,從而推動人們獲取新的認識的思維方式.
第七,奇異式思維.所謂奇異式思維,就是對事物進行超越常規地進行思考,從而獲得新知識的思維方式.
第八,綜合式思維.所謂綜合式思維,就是在對事物的認識過程中,將上述幾種思維形式中的某幾種加以綜合運用,從而獲取新知識的思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