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體制創新
1、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積極推進取得顯著成效一個重要原因?
十八大以來的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之所以成效顯著,主要在於突出機制運作的變革。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踐行「兩個維護」,推動「兩個責任」落實落細落地,巡視巡察工作鞏固深化提質增效,派駐監督體制機制逐步完善,黨的紀律建設和日常監督得到加強。
全面深化改革,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定信心、凝聚共識、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以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出發點和落腳點。
(1)監察體制創新擴展資料:
黨的十九大以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地方各級紀委監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一體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黨的十九大通過新黨章,充實了從嚴管黨治黨基本要求,賦予了紀檢機關新的職責任務;一年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著力在推進紀檢工作改革創新上下功夫。
2、監察體制改革如何能做到蹄疾步穩?
2月25日,隨著廣西大新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全國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已全部完成組建。黨的十九大作出將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的重大決策部署後,短短三個多月時間,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就全部組建完成,人員、編制、場所等問題悉數解決,各地推進改革的速度令人驚嘆。
監察體制改革緣何能做到蹄疾步穩、又快又好?首先離不開黨中央高瞻遠矚、精心謀劃,分步走的戰略部署起到關鍵作用。2016年11月決定在北京、山西、浙江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等試點經驗成熟後向全國推開。事實證明,三個試點地區在一年的先行試點過程中,大膽實踐、勇於創新,積極探索監察體制改革的具體路徑,始終堅持審慎穩妥推進試點工作,圓滿完成試點任務,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為在全國推開試點提供了示範樣本和實踐經驗。
其次,各地區根據中央確定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按圖施工、倒排工期、掛圖作戰,確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務。黨中央作出在全國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後,各試點地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改革始終。各試點地區黨委強化集中統一領導,把改革試點工作列入黨委常委會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全會工作部署,由原來側重「結果領導」轉變為「全過程領導」。各地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黨委書記擔任組長,扛起「施工隊長」的重任;省紀委負專責,全面抓好改革試點方案的組織實施和具體落實;各成員單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
3、國家監察機關設立的目的和意義
一、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
十八大以來,中央強力反腐,以雷霆萬鈞之勢橫掃腐敗官場,以霹靂手段重拳出擊,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反腐記錄。看到反腐巨大成效的同時,也應當清醒認識到,這是一場輸不起的斗爭,形成不敢腐只是反腐第一步,要實現不能腐、不願腐尚需長遠的戰略謀劃、嚴密的制度體系和完備的法治保障。實踐證明,懲治是最好的預防,制度是最大的保障。只有集中全黨力量,形成高壓態勢,通過嚴厲懲治,才能形成巨大的震懾效果,有效預防腐敗;也只有加快建立制度體系,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才能重建政治生態,建設廉潔政治。
為了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稱《條例》)。《條例》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隨後,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從嚴治黨、實現黨內監督與人民監督有機結合的需要。十八大以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只有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集中有效的反腐敗力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特別是設置國家監察委員會,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需要,是加強黨對反腐敗統一領導,形成制度化、法制化成果的需要,有利於實現黨內監督與人民監督有機結合。
十八大之後,黨的反腐敗體制機制已經悄然發生了變化。下級紀委書記由上級紀委提名考察,落實雙重領導體制的同時強化了垂直監督,增強了對地方反腐敗的領導。重大反腐敗線索須上報上級紀委,有利於腐敗案件的查處。紀檢組派駐實現了全覆蓋。中央派駐的45個紀檢組,覆蓋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組部、中宣部、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社會團體等139個單位。巡視制度也不斷完善,探索實行「三個不固定」,組長不固定、巡視對象不固定、巡視組和巡視對象的關系不固定。巡視組長不搞鐵帽子,一次一授權,建立和完善組長庫。2014年在完成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巡視全覆蓋的同時,又探索開展了專項巡視。由此可見,紀檢機關在人事管理和案件查處程序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實際上在十八大之後已然發生了重大變化。
強化黨內監督的同時,對國家機器的監督也提上議事日程。黨內監督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有力武器。我們是一黨長期執政,制度優勢已經充分顯現,但也面臨風險和挑戰,最大挑戰就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實現黨的歷史使命,必須破解自我監督這個難題,要以黨內監督帶動和促進其他監督,健全完善科學管用的權力監督制約體系,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毋庸諱言,隨著黨內監督的加強,已經實現了監督全覆蓋,覆蓋了所有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企事業單位的黨員;而行政監察機關作為政府的組成部門,只負責監察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員,不可能覆蓋到政府以外的機構和人員,由此便形成了「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尷尬局面。
為此,必須「要完善監督制度,做好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既加強黨的自我監督,又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一個根本出發點就是,「要健全國家監察組織架構,形成全面覆蓋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的國家監察體系」。強化黨內反腐敗斗爭的統一領導,使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保證我們的監督力量能夠覆蓋延伸到所有的公職人員,使得我們的監督體制和監督機制更加制度化、規范化。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需要。十八大之後,黨中央提出了「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國是重要戰略舉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鄧小平同志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既要求黨依據憲法和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我們黨經過長期探索實踐,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層次清晰、運行有效的黨內監督制度體系,使管黨治黨建設黨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就國家法治監督體系而言,雖然政府內部有行政監察和審計,政府外部有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形式,檢察院還有專門的反貪污、反瀆職、預防職務犯罪等力量,但這些反腐敗資源力量過於分散,很難發揮作用。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可以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形成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反腐敗體制,有利於形成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就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沒有厲行法治的決心,沒有健全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沒有實施法治的能力和水平,很難稱得上是現代化國家。可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治國理政方面形成一套完備的、成熟的、定型的制度,通過有效運轉的制度體系,實現對國家和社會的治理,說到底就是實現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法治化。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形成高效權威的國家監察體系,有利於提升國家治理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需要借鑒古今中外有益經驗,與時俱進不斷創新。我國監察制度起源於周朝,興於秦漢,隋唐時期臻於完備,一直延續至明清。在數千年的歷史長河中,監察機構幾經變革,不僅名稱有所變化,而且機構設置與地位也有所變化。最早的時候,丞相府、御史大夫府合稱二府,後來又增加了太尉,形成了所謂的三台。監察這個詞是從唐代開始出現的,在具體的官職名稱中變化不是太大,明清時代改為都察,無論稱為御史、監察,還是都察,職能一直延續下來。監察官的主要職能是監察百官,即糾舉彈劾百官,其官職品位不高,但是權力很大,所謂「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監察范圍覆蓋財政、軍事、人事管理、司法、教育以及民風民情等諸方面。監察法規也十分完善,從漢代的「監御史九條」「刺史六條」,到清代的「欽定台規」「都察院則例」「十察法」等不一而足。中國近代的監察制度是對古代監察制度的發展,孫中山先生主張的獨立於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的監察權,就是對百官彈劾糾舉、實施監督的權力,這一思想對我們改革監察體制具有啟發意義。北歐等國家的議會監察專員制度對我們同樣具有參考價值。域外監察制度表明,無論採取議會監察專員制,還是在行政系統內設監察機關,均通過立法保障監察權獨立行使,明確監察對象的廣覆蓋。如1810年瑞典的《監察專員法》規定監察的對象包括法官、檢察官、公立學校老師、公立醫院醫生、護士及委託從事公務的人員。監察手段也比較多樣,如埃及的行政監督署擁有公開或秘密調查、調檔、偵查、搜查、逮捕、建議、越級報告等權力,瑞士賦予監察機關拘捕權、搜查權,直至公訴權。
4、漢代的監察制度相比於秦有何創新?
監察制度——刺史制度:在漢武帝時實行的監察制度,全國分為13州,每州派一名刺史進行監察內,沒有固定的治所容,級別不高,但巡察時代表中央,可監察諸侯王和地方高官。監察制度的職權是代表中央監察諸侯王和地方官吏。
到了東漢時監察權得到進一步加強,定期巡行郡國,檢閱刑獄,考察官吏政績,年終上奏皇帝,有固定的治所,開始掌握軍隊。東漢末年改為「州牧」,成為州的最高長官。是為了加強對地方控制的監察制度。
5、監察制度在中國古代歷朝歷代發生了什麼樣的轉變?
這個冬天,包攬話題與討論量第一名的熱播劇,當然是《慶余年》。最近,這部架空穿越古裝劇,第一季已經接近尾聲。張若昀所飾演的男主范閑,可謂是憑借這個角色圈粉無數,不知大家可否發現,在范閑所生活的慶國,無論做什麼事,似乎都與監察院有著緊密聯系,而這個監察院的院長,便是由吳剛所飾演的陳萍萍。慶國的監察院,其實就是由慶帝直屬的一個特務機構,這個部門的主要功能如下:監察朝中百官、收集各處軍事情報、負責研發偏門武器與獨家葯物、暗中執行皇帝暗殺旨意、審訊囚犯、掌控社會輿論。
《慶余年》中的監察院
在作者貓膩所塑造的這個架空世界中,監察院的權力非常大,當然創辦這個機構的本質,其實是范閑的母親葉輕眉為了實現眾生平等之夢而立。在葉輕眉的墓碑上,有這樣一段震撼人心的話:“我希望慶國的人民都能成為不羈之民……我希望慶國的國民,每一位都能成為王。”抱著這樣的遠大志向,葉輕眉一手建立了監察院,對她仰慕有加的跟班陳萍萍,坐上了監察院院長一職。
只可惜那是一個封建王權至高無上的時代,監察院最終淪為了慶帝手中為了維護君權利益的統治利器。其實縱觀中國古代歷史王朝,如監察院者不可謂之少,那麼中國古代的監察制度,到底經歷了怎樣的歷史演進?又具備何種特點呢?從秦漢到明清,古代監察制度經歷了建立、發展、興盛、成熟等各個階段,它確實是封建帝王,用來統治國民、維護王權的一大利器,但是它對於中國的監察制度與民主建設,也有功不可沒的借鑒意義。
監察制度的萌芽與形成
中國的監察制度,早在西周先秦時期,就處於萌芽狀態。周天子分封天下,為了監督諸侯、維護國家統一,周天子建立了“天子巡狩”、“諸侯述職”的監察方式,這種方式在國家成立初期,確實行之有效。東周晚期天子勢力衰弱,諸侯國不再聽令於天子,開始各自為王。這些諸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自己的實力,將原來的分封制改為了官僚制度。為了加強對這些官僚的監察問責,有些諸侯國又通過變法的方式,設立了專門的監察官,這讓古代的監察制度開始趨向成熟。
秦滅統一天下後,秦始皇建立了中央集權封建專制國家,廢除了弊端頗多的分封制,開始採用了官僚體制維持國家有效運轉。這個時候對於官員的監察自然無比重要,為此秦朝設立了中國首個監察機構:御史府,掌管這個機構的最高長官為御史大夫,他承擔著糾察百官、監督皇帝等多個監察職責。御史大夫的設立,也標志著中國監察制度真正確立,不過這個建立與封建社會初期的監察機構,並非獨立在官僚體系外的監察實體。
兩漢時期,仍然承襲了秦朝的監察制度,這一時期的監察體系也有其創新與發展之處。監察機構的主體仍然是御史府,為加強對的監察,皇帝更好的控制職權,漢武帝時期又增設丞相司直、司隸校尉等職,完善御史府的職權。東漢時期,御史府改名御史台,最高長官御史大夫一職,由御史中丞頂替;也就是在這一時期,御史台徹底脫離行政系統,成為獨立的監察機關。御史台獨立,標志著古代監察制度真正形成。
監察制度的成熟
魏晉南北朝至隋唐時期,這是監察制度向成熟階段邁進的一個時期。這一時期的歷史進程有一個明顯的特點,王朝更迭極為頻繁,中央集權也遭到嚴重破壞。所以在隋朝初年,統治者吸取前朝分裂混戰的歷史教訓,在建立三省六部制的基礎上,仍然以御史台為監察機構,御史台最高長官一職又換回了御史大夫。為了避免地方官員相互勾結,將地方監察機構撤銷,建立不定期巡訪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於地方官員的監督。
唐朝的監察制度則更為完善,玉石台為最高監察機構的地位巋然不動,這之下又設立了台院、殿院和察院,以“一台三院”的方式,進行密切的監察工作。由於唐朝統治者開始注重輿論監督,所以還專門設立了一個獨立的言諫機構,監察機構與言諫機構相互獨立、又相互配合,它們二者合二為一,促進了古代監察制度的成熟。
監察制度的完善
至於明清時期,則是對於監察制度的一個補充與完善。明朝改御史台為都察院,將唐朝“一台三院”合而為一。明朝皇帝為加強對六部的權力限制,維護中央集權統治,又獨設了一個專門監察六部的“六科給事中”。除此之外,明朝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獨特監察機構,這就是廠衛系統,這一系統之下的東廠、錦衣衛,雖無監察之名義,卻執行著監察之實,其實這個監察系統確立以後,就與《慶余年》中的檢察院有極高的相似性。清朝仍承襲明制,不過清朝為了加強對於地方的監察工作,讓總督、巡撫分別擔任督察院的右都賦予和右副都御史,實行監察職責,這種基層監察機構的加強,進一步保證了中央集權的穩固。
從以上來看,中國監察制度經歷了“天子巡守”、“合而為一”等諸多變化,隨著王朝的更迭逐步進入完備時期。雖說古代的監察制度,亦或者是監察機構,並非像電視劇中那樣無所不能,但是監察機構作為維護各個王朝可以正常運轉的一個特殊機構,確實一直在中央集權和國家統治方面發揮著極為重要的作用。而且古代的監察機構,都具有以小御大、以卑察尊的特點,這點對於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而言,仍然有著借鑒意義。
6、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屬於_______創新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建立在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要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
7、為什麼要推進監察體制改革
紀律檢查監督工作的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列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
『行』勝於『言』。紀檢體制改革不是說著玩的,是要解決問題的。如今已經到了反腐敗的緊要關頭,改革就是要『行』。不要小看紀檢體制改革給予紀檢監察機關的戰鬥力,也不要低估務實改革對黨內痼疾的強勢清淤效果,更不要懷疑黨中央通過反腐敗打破利益藩籬的巨大決心。
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的六個專項小組之一,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一成立就受到人們的廣泛關注。
「現在是腐敗多發高發的時期,反腐敗斗爭的任務尤其緊迫,相關體制改革也就更有必要。」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表示,單獨設立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彰顯出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高度重視,也體現出高層希望通過改革促使紀委在這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從高層進行的『頂層設計』來看,中央把紀檢體制改革看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點。」高波說。
十八大以來,在中央紀委的領導和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的推進下,紀檢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穩步展開,得到多方認可,但也面臨一些問題。
「反腐敗機構職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難以堅決查辦,腐敗案件頻發卻責任追究不夠。」日前,通過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點出了影響反腐成效的問題所在,也提到了解決之道,「必須依靠改革和制度創新。」
如今,中央紀委監察部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已由125個減至14個,對確實需要紀檢監察機關參加的才予以保留,屬於其他部門職責范圍的不再參與,避免出現職能「越位」、「錯位」等問題。全國范圍內,省級紀委參加的議事協調機構數量,也由4600多個精簡至500多個。
紀檢體制改革跟紀檢工作本身緊密聯系。改革得好,紀檢工作就做得好;如果改革做得不夠,紀檢的作用恐怕難以充分有效地發揮。「對於束縛和妨礙紀檢工作體制機制的深層次矛盾和弊端,有關方面都在破冰破題。」高波說,從這個角度上講,此次紀檢體制改革也是為紀檢監察機關增添「裝備」、增強底氣的過程。
監督力度大大提高
實際上,經過近一段時間的改革探索,不僅紀檢監察機關的內部改革初見成效,紀檢體制改革其他任務的進程也在加快。今年以來,黨和國家領導人在不同場合多次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作出深刻闡述,不斷推動各級黨委和紀委在黨風廉政建設中充分發揮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並強調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必要時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這兩種責任的提出,是黨的紀律檢查史上的一個重大理論創新。現在紀檢體制改革一再強調「問責」,很快可以形成強烈的「倒逼」效果,這也促使所有人擔負起各自責任。黨章規定,地方紀委、基層紀委受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而在專家看來,以往在實際工作中,同級黨委的領導作用更為明顯。現在的雙重領導體制下,案件查辦線索既要向同級黨委匯報,也得向上級紀委匯報,而且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為主。另外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更多是由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來確定。同級黨委書記發言權減少了。「上提」查辦案件的事權和幹部提名的人權,就是要讓紀委減少被同級黨委干擾的可能,更好地發揮紀委的監督作用。「現在還有哪個黨委書記敢壓案件?」
加快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是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主要任務之一。截至去年10月,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外派駐的紀檢組為51個。但在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如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等部門,還沒有中央紀委監察部的派駐機構。
中央紀委正著手起草制定有關黨內法規,實現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將彌補對中央一級黨政機關監督、執紀、問責的「缺位」。這也是紀檢體制改革全面發力的重要信號之一。
相比於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另一項紀檢體制改革中的「全覆蓋」舉措更令人印象深刻。
十八大以來,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中央要求,圍繞「四個著力」,加大巡視力度,擴大巡視范圍,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部署開展了巡視工作,共派出208個巡視組對1214個地區和單位進行了巡視。
除實現中央及省區市巡視工作對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覆蓋,還探索開展了「專項巡視」,強調「針對一個地方、部門或企事業單位某個方面、某個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體現機動靈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點」。
中央巡視組真是『戰功卓著』。其主要的職責就是「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如今更是對有關趨勢「形成遏制」,巡視制度改革的變化已經見到成效。
改革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一定要唯實,不能做表面文章!
《實施方案》詮釋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誰負責」等諸多實際問題,也讓今後一個時期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方向更加明確。
《實施方案》中的七大項主要任務,歸納了黨的十八大以來紀檢體制改革中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卓有成效的理念、措施,同時把中央紀委「三轉」過程中的實踐成果進行「後評估」。
《實施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下級紀委向上級紀委報告工作制度,並明確提出了一系列舉措。這些舉措進一步明確了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工作的知情權、話語權和指導權,將使得各級紀委視線「上移」、責任「上掛」。
為更好落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支持和促進下級紀委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三項實體性任務:一是研究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具體辦法,明確報告范圍、報告形式和處置機制;二是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有案不查、瞞案不報、徇私包庇的,嚴肅問責;三是建立案例指導制度,防止執紀不統一和處理畸輕畸重。「這將促使同級黨委的話事權收窄,上級紀委的管控面加寬,既可以視為對下級紀委不作為的監督機制,也是對下級黨委亂作為的有效制約機制。」
在幹部任用管理等方面,《實施方案》細化提出建立健全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明確上級紀委、組織部門等在提名考察工作中的職責許可權;建立健全紀委書記、副書記備用人選庫及其管理制度,健全交流推薦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在規范程序中做實紀委的監督權力,推動紀委負責同志提名和考察工作『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通過這些實在的改革「落點」,能看出高層不是為了改革而改革,而是將看得準的、做得到的、用得上的這些「改革紅利」做出系統集納後進行再梳理,同時沿著既定的路線、有效的路徑,堅定地往下走。
治標為治本先聲
現在紀委的工作既有治標內容,也有治本內容。從長遠看,隨著反腐敗進程的推進,下一步或將凸顯治本的任務。反腐治標其實是為最終治本創造條件,兩者緊密關聯,最後看的還是反腐成效。他舉例說,清除改革的「攔路虎」,既可說治標,也能說治本。甚至很多時候,治標就是治本。「有效治標可稱為治本有效的必然的外化表現。」
2020年全面完成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任務,逐步形成切合實際、有效管用的反腐敗體制機制和制度體系。一方面,它本身有緊迫性。這個時間不算長,能完成並不太容易;另一方面,我認為又是可以實現的。」隨著反腐敗過程的推進,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不斷會有具體的創新。在這一背景下,解決具體問題並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
如果《實施方案》中的目標和措施都能逐一落實,將可能帶來以下五點「預期收益」:第一,施政觀感會提高,百姓看得見的不正之風會大大減少;第二,黨內監督難的瓶頸將會突破,戰略格局會初顯成效;第三,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執紀能力和穩定性會有更大提升;第四,被監督者的工作方式、行為方式和生活方式將在「倒逼」的壓力下,產生決定性的改變;第五,黨外監督會在一個有序的健康的軌道上運行。
8、論述唐代監察制度的創新
唐朝的監察制度在隋朝之上進行發展,設立御史台,將全國分為10個監察區,稱為10道,每道都設有監察御史,簡單來說唐朝擴大了監察機構的全力,監察范圍,同時唐朝,實行的三省六部制,其中的門下省,主要職責就是諫諍,比較有名的像是,魏徵 可以說是監察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