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與抄襲
1、網路小說中,什麼是抄襲,什麼叫創新?
文字中抄襲的界定是非常主觀和非常麻煩的事。但是如果一字不漏的,或者對於故事大部分照搬只該個別名字之類的應該跑不出抄襲的范疇。
其實對於作者自己本人來說抄不抄襲自己應該來說是心知肚明的。
而創新的就太困難了,這個東西如果說從沒人寫出來過,那就算創新。小的故事,小的情節,小的人物特質算小的創新。但是大的類型大的流派,這種真的想都不敢想。
舉個例子:
以前火爆的無限流,
如果你照搬小隊,照搬世界,照搬力量體系,照搬主神,照搬黑暗小隊。那麼你就是明明白白的抄襲無限恐怖。
如果你換個流浪模式,公會僱傭模式,精神具象化體系,世界任務系統,對抗主神入侵者。那麼你就是反轉無限流的微創新。甚至可以埋下世界與主神對抗的主線劇情。
2、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中國人不會創新只會抄襲模仿?
抄襲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國家有意放縱山寨,版權不受保護。而是中國的消費者不在乎原創,只在乎價格,行業競爭者只會做最低級的價格競爭。
3、微創新和抄襲有什麼最明顯的區分方式?
這樣最大的區別方式就是微創新他在裡面加了自己的想法,或者是有個人的一些主意,而抄襲就相當於把別人的一些想法按部就班的抄了下來,就感覺沒有什麼意義,而且這個樣子的方法也是不對的。
4、為何國內綜藝總是喜歡抄襲而不去創新?
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如果要去創新一檔綜藝的話,其實你要考慮的方面是非常多的,不僅僅是所謂綜藝內容的本身,還要想到這檔綜藝如果推出以後,會不會有收視率,大家會不會喜愛看這類型的綜藝,這檔綜藝推出以後會不會冷門,會不會有贊助商來贊助等等一系列的問題,策劃人要想的問題會非常多,而當你去復制以及抄襲或者模仿一部綜藝,這時候你要考慮的和所想的就不會那麼多,因為你是在別人基礎上來照做的,如果別的綜藝收視率以及內容比較好,那麼你去抄襲一波的話,在請點有熱度和流量的明星,這節目的收視率和熱度一下子就起來了。
就如一句話所說的,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前嗯已經把這檔綜藝給做出來了,而且這檔綜藝的呈現效果各方面都非常好,如果你要做一檔類似的,只要照做就行了,換湯不換葯,因為你覺得按照這類型的綜藝去來做的話,這收視率一定不會太低,這危險系數也大大的降低了,這贊助商看到節目的趨勢和走向都是非常不錯的,贊助商也會大量湧入進來,畢竟一檔綜藝節目只要推出來,都是考慮了很多方面的,做綜藝其實也是需要花大價錢的,所以寧願去照搬那些收視率不錯的綜藝,保證節目的穩定性,保證節目的收視率。
倒也不是說國內綜藝不能創新,創新的立意是非常好的,一些小成本的綜藝可以自己創新,拉點贊助商弄弄,但如果一檔大型的綜藝,基本上都會三思而後行,都會考慮到很多方面,光一檔節目的內容的創新就夠一個節目組和策劃人來倒騰了的,畢竟做綜藝都是要考慮節目的收視率的,收視率不好會影響到很多方面的。
5、求山寨文化是一種創新還是一種抄襲
什麼是山寨文化「山寨」一詞源於廣東話。是一種由民間IT力量發起的產業現象。其主要表現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現形式為通過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機、數碼產品、游戲機等不同領域。這種文化的另一方面則是善打擦邊球,經常行走在行業政策的邊緣,引起爭議。
山寨加上後綴文化之後,「山寨幫」就有了說話的底氣,理直氣壯起來。它盜取他人的知識產權,經過組裝、拼湊、換版、貼牌,儼然正版充斥市場,成為消費者的新寵。而一旦
被冠以文化之後,盜版之風、侵權之風就更加堂而皇之。山寨文化是劣幣驅逐良幣,市場經濟的自由也就像被貼牌一樣,變得一文不值了。 山寨品民間創造力正滑向違法 「創新」曾是山寨精神初現時的關鍵詞,而現在山寨產品只剩下越來越赤裸裸、越來越劣質甚至是惡意的抄襲和復制。有手機生產企業借山寨流行的機會,成功將自己「洗白」,走上了正規發展之路,這大概是為「山寨」開脫的唯一理由,可惜在短期利益的誘惑下,大家蜂擁而上,所呈現出的貪婪和不擇手段,已有觸及法律利器邊緣的趨勢。
「山寨」這個詞愈演愈烈,逐漸形成了一種現象,於此有人謂之「山寨文化」,並且網民對此文化有熱烈討論,以致國家有影響的節目《新聞聯播》中也提到了它。山寨一詞誕生之初,它應該是一種潮諷,是和正規化格格不入的,對此,很多人認為它實際上是一種冒牌文化、野蠻文化。
6、什麼是抄襲,什麼是借鑒么?
1、模式上區別。模仿借鑒是一種學習的必經之路,比如學習繪畫或書法,「臨摹」 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學習方法。茅盾先生說:「模仿是創造的第一步,模仿,又是學習的最初形式。,而抄襲則走的是Ctrl+C的克隆「捷徑」;結果更不相同:
2、意義上的區別。模仿借鑒的結果是創新,抄襲的結果則是不勞而獲,剽竊他人的成果。
3、法律上的區別。抄襲是指侵犯對方著作權的行為,判斷一個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權,需要具有一定的獨創性,可以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構成抄襲,一般是有兩個條件:第一是接觸原則,第二個是是實質性相似。而借鑒是不滿足上述兩個條件的情況。
(6)創新與抄襲擴展資料:
在確認抄襲行為中,往往需要與形式上相類似的行為進行區別:
1).抄襲與利用著作權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觀點。一般的說,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題、題材、觀點、思想、等再進行新的創作,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2).抄襲與利用他人作品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各國著作權法對作品所表達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本身並不予以保護,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觀事實、歷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認定為抄襲。
3).抄襲與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據,一般由各國著作權法自行規定其范圍。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圍的,一般構成侵權,但並不一定是抄襲。
4).抄襲與巧合。著作權保護的是獨創作品,而非首創作品。類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獨立創作的,不能認為是抄襲。
有的學者認為,判斷抄襲與其它行為的區別,可以從下面5個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對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與被告作品的特點
3).看作品的性質
4).看作品中所體現的創作技巧和作品的價值
5).看被告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