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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成創業咖啡

發布時間: 2022-05-12 12:34:13

1、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項目課題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幫助下,開展各種與教育改革、教育創新、教育調查相關的項目與課題。 【「深化高考制度改革」項目簡介】
由於高考制度的高利害性、高風險性,每一項具體措施都「牽一發動全身」,利弊互見,十分復雜。正因為如此,就更需要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通過社會參與、公開討論,凝聚改革共識。為此,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啟動高考改革研究,並通過政策倡導活動推動中國高考制度實質性的變革。
2007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曾發布首份民間版高考改革方案,並於2009年《規劃綱要》問計於民時再次發布方案升級版;2014年,在國家高考制度改革政策醞釀的關鍵期,21世紀教育研究院結合中國教育現狀與未來需求,提出3.0版民間高考改革方案。
【「高等教育信息公開」項目簡介】
在各級教育中,高等教育享有力度最大的國家財政投入。作為公共部門,高等學校肩負對公眾的社會責任,理應向納稅人及至整個社會匯報其獨占的學校信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更是如此,均應保證公眾知情權,並為其監督權的行使提供便利。
然而,由於中國高校的經費來源主要仰仗於政府劃撥,不像國外(如美國等)依靠社會資金籌措的大學那樣,存在回應公眾問責、依靠信息公開來維持甚或提高社會聲譽的內動力;因而對信息公開重視程度不夠,即便在有政府明令(2010年《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要求的情況下,執行情況也良莠不齊(據2011年中國政法大學的調查,沒有一所「211」高校主動公開了學校的經費來源和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僅13.4%的「211」高校提供公民申請公開的信息)。在這樣的情況下,21世紀教育研究院於2014年起開展「推進高等教育信息公開」項目,推動有利於教育公平的高校信息公開。
該項目已對75所教育部直屬高校2013屆「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的內容完備性、信息公開化及公信力做出評價、排名。
【「農村教育研究」項目簡介】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長期關注農村教育。伴隨農村學齡兒童減少、大規模人口流動,以及持續十年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點並校」,農村教育出現上學遠、上學難、上學貴,流失輟學、大班額、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等問題,充分暴露了撤點並校政策實施帶來的嚴重後果。2012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有關農村撤點並校的討論與調查,並於12月份舉辦了「一切為了農村學生」的高峰論壇,對撤點並校政策進行了集中反思與評價。後來,這些討論與調查集結成書《農村教育向何處去——對農村撤點並校政策的評價與反思》。
近年來,各地農村教育已經出現了豐富多彩的探索實踐。這些探索啟示著農村教育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價值。新的時代背景下農村教育的健康發展,會使得農村教育成為新農村建設和新的鄉村文明的生長點,使得中華民族的古老的鄉村文明得到繼承、滋養和更新。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2013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研討「新農村·新教育」,探索城鎮化進程中農村教育的科學發展之路。
在對農村教育作整體研究與關照後,研究院發現以村小、教學點為主的農村小規模學校是農村學校最後的20%,是關涉農村教育公平實現的關鍵。因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2012年農村學校布局調整政策研究的基礎上開始重點關注「農村小規模學校」,進行跟蹤性調研及政策倡導;2013年,對「後撤點並校時代」農村小規模學校恢復重建的案例進行了實地調研,並於2013年11月發布了《農村小規模學校建設研究報告》,同時對美國、日本、東南亞國家及台灣地區建設振興農村小規模學校的實踐進行了研討。
【「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獎項目」項目簡介】
隨著國家教育投入的增加,中國教育正面臨一個歷史性的轉折點:長期為教育貧困所掩蓋的教育領域深層次問題的逐漸暴露,顯示教育問題正在從外部逐漸轉移為以內部問題為主,凸顯了當前教育的主要矛盾: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與落後的教育體制的矛盾,先進的社會發展觀與落後的教育體制的矛盾。解決這些矛盾,就需要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在當前背景下,教育制度改革既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動,也需要自下而上的強大動力,從而形成教育制度改革的良好的社會氛圍。
教育從本質上應當是因地制宜,從各地的實際需要出發,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連的。由於中國地域廣大、情況各異,自下而上的地方教育改革實踐和探索,往往能夠真正解決問題,具有生命力。因此,地方政府的教育制度創新具有十分特殊的作用。
為了更好的推動地方教育制度創新向縱深方向發展,21世紀教育研究院聯合南都公益基金會、搜狐教育頻道共同發起「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獎」活動,邀請國內教育界、企業界、文化界、傳媒界、著名校長、教師等社會精英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及建設普通公眾參與評價的網路平台,對各地參選案例進行評獎。多家著名媒體如《中國新聞周刊》、《中國青年報》、《南方周末》等聯袂支持宣傳推廣 。
活動原則:獨立、公益、公開、公正。活動不向任何參與方收取任何費用。
活動周期:從2008年開始,每兩年進行一次。
案例來源:地方政府和地方教育局自薦;中央級媒體推薦;聘請各地知名人士成立「地方推舉委員會」成員推薦以及知名學者專家推薦等多種方式。
評選方式:評選過程分初選和終選兩輪,採取專家投票、記者投票、和公眾網路參與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2008年,參選的案例共53個,主要集中在地方教育行政改革、促進教育公平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評價、農村教育改革和民辦教育改革等七大類。詳見搜狐網「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獎」專題頁。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項目簡介】
「小升初」擇校熱是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最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從2011年起,研究院開展這一研究,分析了近十年來「小升初」政策的演變過程、揭示了「以錢擇校、以權擇校、以優擇校」的「小升初」亂象,辨析原因並提出六管齊下的治理建議,以促進北京市實現在2015年基本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承諾。研究報告發布後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受到教育部及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視。
【「中國教育公益組織」項目簡介】
教育是人的發展與成長,學校教育是社會文化延續的主要途徑之一。現代公民社會中制度化的學校教育往往以國家為建設主體,但是來自各方面的支持與幫助將會更好地支持各類學習者的全面發展。十七大報告提出要「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同時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到各級各類教育方式的建設。真正和諧的社會需要公民與各類公益組織在一定的機制架構下廣泛參與到教育事業的建設中來。
隨著教育社會組織(教育NGO)的數量在逐年增長,在某些省份教育NGO已經佔到該地區社會組織數量的7成以上。教育NGO涉足的領域也越來越豐富,如鄉村教師培訓、下鄉支教、打工子弟教育、農民工創業培訓、民間教育科研等等,均開展了各種有益、有影響、有實效的嘗試。
然而與其他領域的社會組織相比,教育NGO存在著內部組織能力薄弱、專業能力不足,各組織間缺乏溝通、項目重復建設等問題,制約了教育NGO的發展。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和北京天下溪教育咨詢中心聯合《南方周末》、《中國青年報》等媒體,共同發起「中國教育社會組織發展論壇」,擬搭建教育NGO的溝通平台,並聯合教育社會組織、基金會和企業三方組建教育NGO的協作網路,使教育NGO與基金會、企業之間能夠加強溝通,資源互補,互通有無,共同成長。
自2009年起,21世紀教育研究院、北京市西部陽光農村發展基金會等機構每隔兩年合作發起教育公益組織年會,邀請來自全國各地的教育公益組織、基金會共同探討未來我國教育公益組織的發展方向。教育公益組織年會是對教育公益組織發展狀況的系統梳理,對當前熱點教育問題與教育公益組織發展問題的共同研討,是教育公益組織實踐探索案例的交流與學習平台,是民間教育行動者之間信息激盪、交朋會友、資源對接的聚會,也是民間教育探索行動的集體發聲與展示。 【「LIFE 教育創新」項目簡介】
「LIFE 教育創新」(Learners』Innovation Forumfor Ecation)項目於2014 年2 月正式啟動,緣起於21 世紀教育研究院對教育的反思:什麼是好的教育?我們相信,教育關乎生命、融於生活、適於終身,教育創新源於社會中每個個體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出點滴改變。
「LIFE 教育創新」通過年度峰會和月度系列活動,旨在反思教育哲學和真偽命題,促進公眾參與教育的對話與創新性的行動,以期增強中國教育的生命力和多元化。旨在發現、支持和匯聚創新型教育個人和團體,並幫助這些行動傳播、反思和成長。
在2014 年月度系列活動中,研究院將與多個實踐教育創新的組織及個人合作,針對不同專題開展系列圍繞教育創新的活動;2015 年春天的年度峰會,將匯集社會各界和中西方的教育創新力量,活動形式包括主題論壇、工作坊、辯論賽、藝術展等。
【「在家上學」研究項目】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人,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社會公眾對教育的需求也越來越多樣化和個性化。在此背景下,一些家長嘗試在學校之外尋找一種適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或將孩子留在家裡由自己來教育,或幾位家長將孩子集中在一起,聘任教師,舉辦小學堂等。這些形式在國際上有個專業稱謂即「在家上學」,更確切的說這些形式是非學校化教育的實踐。
「在家上學」作為一種個性化的教育潮流在我國教育實踐領域迅速展開,雖然只是小眾化的零星實踐,卻得到了媒體和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但其在中國的具體數量、教學質量和發展速度等狀況都還沒有任何專業機構做過權威的統計和調研,其在國內的合法地位也還在爭議之中,為了切實的了解「在家上學」在中國的發展現況,並對這一教育模式在中國的發展提出可行的政策建議,引導其在中國健康發展,21世紀教育研究院於2011年夏啟動了「在家上學」研究項目。 【「教育滿意度」項目簡介】
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的年度「教育藍皮書」中,年度中國教育滿意度調查數據尤其受到關注,廣為傳播。「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是國家重要的教育事業發展目標。引入公眾對教育的滿意程度指標來評價我國教育改革成效及教育事業發展狀況。
【政府咨詢與規劃】
自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頒布後,我國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入,2010年教育規劃綱要再次發力,提出要「促進管辦評分離」。2013年,《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再次提出,要「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轉變政府職能。21世紀教育研究院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近些年來開展了一些列的政府咨詢與規劃項目,如「上海浦東新區教育發展『十二五』規劃項目」、「四川成都武侯區教育發展『十二五』規劃」項目、「天津中新生態城教育發展規劃項目」、「順義區域教育發展評估項目」、「鎮江學前教育規劃項目」等。
【學校咨詢與發展】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為政府提供咨詢與規劃的同時,在學校教育領域也開展了相應的咨詢服務,將倡導的教育理念落實在學校教學、管理等方面,如「江西美佛兒國際學校發展規劃項目」、「浙江嵊州市越劇藝術學校發展規劃項目」等。
【公益項目評估】
教育公益組織,是促進教育公平、改善教育質量的重要的民間力量。伴隨學習型社會的到來和社會公眾對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樣化,教育公益組織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近年來,21世紀教育研究院承接系列公益項目評估,如「清華之友-凱風公益基金會獎學金評估項目」、「安利公益基金會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調研項目」、「中國扶貧基金會基礎教育現狀調研」、「中國扶貧基金會兒童發展調研」、「感恩基金會流動-留守兒童素質教育項目評估」等。 【「中國教育藍皮書」項目簡介】
《中國教育藍皮書》是反映中國教育狀況的年度性報告,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主持編寫。主編為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教授,寫作團隊主要由國內高校、教育研究機構、新聞媒體的中青年教育學者、記者等組成。
《中國教育藍皮書》致力於從民間的立場和視角來透視、研究和記錄中國教育問題,以年度各教育領域掃描為基礎,重點研讀當年教育熱點事件及其對中國教育未來的影響。該書的主體結構是:總報告、年度主題、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民辦教育、職業教育、政策專題,全書穩定在25-30萬字左右。在內容上,藍皮書持續關注宏觀政策的動態與走向、弱勢群體的教育狀況、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等方面的變化情況,並積極倡導政策改善。
自2003年首次問世以來,《中國教育藍皮書》已連續出版5年。自2008年起,《中國教育藍皮書》已經列入國際著名學術出版集團——荷蘭博睿學術出版集團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英文版合作計劃,正式走向國際學界。
【21世紀教育書系簡介】
《農村教育向何處去——對農村撤點並校政策的評價與反思》
21世紀教育研究院 著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2013年
2012年,21世紀教育研究院對於農村學校的布局調整開展了不同形式的調查研究。11月,在北京舉行以「一切為了農村學生」為主題的「21世紀教育高峰論壇」,作為這一階段的工作成果,發布了《探索農村教育的科學發展之路——農村學校布局調整政策的評價與反思》的研究報告,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2012年9月,國務院發文暫停這一政策。農村教育進入了所謂的「後撤點並校時代」。作為對2012年對「撤點並校」政策研究的延伸和後續,2013年研究院開展「尋找美麗鄉村學校」的調查和活動,對「後撤點並校時代」農村教育改造進行關注。
本書即在這一背景下完成。於2012年研究報告的基礎上,對撤點並校的研究進一步細化、深化;同時,加大了對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村教育科學發展的研究,關注面向未來的鄉村建設和教育發展。
《激流勇進:地方教育制度變革的理論和實踐——中國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研究(2008—2012)》
楊東平 劉胡權 主編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2013年
為了促進地方政府的教育創新,自2008年起,21世紀教育研究院連續舉行了三屆「地方教育制度創新獎」的評選活動,發現、總結、傳播和推廣地方行之有效的改革實踐,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本書對三屆創新獎的重要案例進行研討總結,同時基於地方改革的實踐,對我國教育制度變革的機制、路徑、方法、問題進行了多層面、多角度的探討,不僅是對地方教育制度創新成果的展示,也為今後的深入改革提供了理論思考。
在大致相同的社會和政策環境之中,總有一些地方能夠不同凡響、有所作為,產生實質性的教育變革。這不僅增強了人們改革的信心,也促使我們去認識教育改革的動力機制,去關注如何改變教育,或者說,教育改革是怎樣發生的?作為一種初步的探索,希望本書的案例和討論能夠引起大家的關注,繼續推動我國教育體制和機制的改革,開展教育領域的綜合改革。
《2020:中國教育改革方略》
21世紀教育研究院 編 楊東平 主編 人民出版社 2010年
2010年,《教育規劃綱要》正式頒發,面向未來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價值、目標和任務已經確定,需要轉化為具體的實施計劃和操作方案,在各地的改革探索和實踐中加以落實。為此,21世紀教育研究院在參與《教育規劃綱要》研究制定的基礎上撰寫本書。與具體解讀《教育規劃綱要》的讀物不同,本書是在《教育規劃綱要》的基礎上,圍繞國家和地方政府關心的教育問題,結合我國地方政府教育創新的案例以及國際教育改革的經驗,提供的更加豐富的前瞻性的理論思考,以及具有建設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議。因而,是對理解與貫徹《教育規劃綱要》、促進教育改革和制度創新的延伸性、拓展性閱讀,以為國家和地方政府提供參考和服務。
本書對我國教育公平問題進行了理論梳理和實證研究,涉及中小學「擇校熱」、重點學校制度、示範性高中、「轉制」學校、「校中校」、「名校辦民校」、教育投入、教育亂收費、教育發展的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性別之間的教育差異、高校招生中的不公現象、高校擴招、高校貧困生現象、「獨立學院」現象、「教育產業化」等若乾熱點問題,以及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公平的評價等。
【「21世紀教育沙龍」項目簡介】
21世紀教育沙龍是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於2010年9月創辦,每月舉行一期。
這是不一樣的沙龍!每月,邀五湖四海友人,在春風里坐一遭,談談中國教育的憂與喜。沙龍秉承「教育,每一個人的關切」的宗旨,直面中國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努力為關心中國教育的各界人士搭建一個自由開放的高質量交流平台。
研究院相信教育的改變源於每個人的改變。只有常識被不斷討論,謬認被不斷匡正,好的、理想的教育方式被不斷傳遞,每個人的關切才能成為每個個體的改變。
沙龍採取嘉賓主講、聽眾參與互動的模式,每期邀請教育領域深具影響力的思考者、實踐者擔任主講嘉賓,話題涉及鄉村教育、中小學課改、教育國際化、在線教育等前沿話題,回望過去放眼未來,縱深思考汲取教育變革力量。沙龍注重平等尊重、多元開放,倡導建設性、正能量、理性對話,集思廣益促進教育現狀的改變。
沙龍創辦近四年來,迄今已舉辦35期,匯集民間辦學者、教育研究者、NGO、媒體、家長、教師及企業家等各界人士,思維的碰撞產生不少睿智思考與精彩見解。
附:歷屆沙龍主題及主講人 主題 主講人 1、國學教育在台灣 龔鵬程(台灣南華大學、佛光大學創校校長) 2、學校的困境與教育現代化 康 健(北京大學教授,前北大附中校長) 3、父母皆禍害:我們的孩子怎麼了? 王占郡(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國平衡式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4、回望民國基礎教育 王 麗(北師大版高中語文實驗教材副主編) 5、上海 PISA 測試告訴我們什麼? 占盛麗(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 6、從義務教育均衡看教育公平 胡平平(國家督學、教育部基礎教育監測中心副主任) 7、「教育國際化」及對中國現代化作用 郭玉貴(北京師范大學「985」特聘教授) 8、新課程:我們到底走了有多遠 劉 堅(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 8、中小學課改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溫儒敏(北京大學語文教育研究所所長) 10、生源危機與大學生就業 王伯慶(麥可思HR信息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裁) 11、電視紀錄片《教育能改變嗎》 李 濤(上海電視台紀實頻道導演) 12、鄉村教育,路在何方 ? 梁 鴻(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師,《中國在梁庄》作者) 13、生長在學校之外的教育模式 王曉峰(北京日日新學堂負責人) 14、中學校長看美國基礎教育 郝顯軍(石景山教委副主任、北京九中校長) 15、八十年代的中學生 任曙林(攝影集《八十年代中學生》作者) 16、一個90後對中國教育批評和反思 鍾道然(中國人民大學三年級學生,著書《我不原諒》)(因故取消) 17、我們今天如何做父母 楊東平(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18、媒介素養教育 卜 衛: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研究員
陳昌鳳: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 19、家長委員會與教育的明天 李繼星: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基礎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20、游學與青少年成長 孫雲曉: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 21、《蒙特梭利教育紀實》看片研討會
李新萍:教育電視製片人
伏爾特·加高莫:法國人,聯合國MMUN亞洲區總裁 22、過去的小學——北師大附屬小學百年祭 李 楯: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教授
周孝正: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鄭也夫: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23、尋找師魂—紀錄片《老師》放映會 樊 英:北京桂馨慈善基金會秘書長 24、留學低齡化背後的冷思考 王輝耀:中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 25、還原留守兒童的真實世界 蔚 然:文化及「三農」問題學者、《糧民》著者
趙俊超: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項目主任 26、教育,回到自然中去! 張巳瑛:北京愛·自然教育咨詢中心負責人 27、學習的革命,真來了?——中國在線教育機遇與挑戰 劉 安:北師大TEDxBNU策展人、OpentoLearn創始人
陳廣濤:多貝網CEO
徐明軍:中國開放大學校長辦公室
尚俊傑:北大教育學院副院長、教育技術系主任
彭 天:友成基金會「創業咖啡」項目負責人 28、怎樣讓一支鉛筆愛上寫作?——寫作與童年的二重變奏 山姆·史沃普:美國知名兒童作家
漆永祥:北大中文系副主任、北京高考語文閱卷領導小組副組長
陳長泉:密雲縣十里堡中心小學校長、語文特級教師
遠 慕:80後創意寫作實踐者 29、誰能定義我們的青春?——教育與多元視野的重塑 趙 晗:香港突破機構項目官員
康 夏:「參差計劃」發起人
張內咸:《待業青年》導演
曾郭偲:前網路游戲頻道小編 30、「他們」如何渡過最難就業季?——中國高等教育的供求與轉型 王嘉賓:普通院校畢業生
王伯慶:麥可思總裁
胡瑞文: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委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原院長
蔣國華:中國民辦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刁 文:百年職校校長 31、博物館里的童年 張 鵬:10年義務講解員
羅 曦:史家小學語文教師
宋向光: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教授、北大賽克勒考古與藝術博物館副館長 32、「熱衷」失敗,造就最聰明的腦袋——你所不知道的以色列教育 高佑思:以色列在華留學生
高哲銘:英菲尼迪投資集團總裁、曾是以色列空軍F-16戰機和特技飛行隊的飛行員
楊東平: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北京理工大學教授
董冰卉:定居以色列10年的中國媽媽 33、誰能教我們做好父母?——「新世代」的家庭教育困局 三川玲:著名童書出版人
瘦 駝:果殼網主筆、科學松鼠會會員、科普作家
楊 傑:家庭教育專家,長期從事家庭教育咨詢工作 34、英語教育改什麼?——That is a question! 龔亞夫:英語教育專家、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中國教育學會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理事長
李俊和:北京四中外語教研組組長、北京市骨幹教師 35、在「美國」發現教育——藍帶小學和哈佛大學的故事 向蓓莉: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副教授
王 可:麥可思副總裁
李建文:北師大三帆中學朝陽學校執行校長 36、先生曾經這樣上學——資中筠和她的校園 資中筠:著名學者、國際政治及美國研究專家、美國研究所退休研究員、原所長。 37、學習有意思——互聯網時代的自我教育 李銓:原核工業九部科研人員,退休後嘗鮮互聯網
黎敏:谷歌中國開發者社區組織者,知乎問答達人
韋曉亮:極智批改網、智課網聯合創始人 【「開放日」項目簡介】
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21世紀教育研究院、參與到教育改變的進程中來,研究院從2014年3月起每月舉辦一期「開放日」(Open Day),面向公眾公開研究成果、項目狀況,為每個致力於改變中國教育的機構和個人提供集結平台,合力共建。
【「教育信息雙周刊」項目簡介】
自2008年5月起出版《教育信息雙周刊》,期從媒體公開發布的信息中,整理編輯中國教育信息雙周電子通 訊,旨在幫助關心教育、工作繁忙的各界人士,了解中國教育的 主要動態、標志事件、重要觀點、關鍵數據,以便在全局視野中 更好地思察、改進相關工作。
【「新民教育講壇」項目簡介】
「新民教育講壇」是 21 世紀教育研究院舉辦的公益性教育講壇。「講壇」從「大教育」的視野,廣邀重量級的經濟、科技、社會、文化各界精英,即「教育界外部人士」,發表他們對中國教育的新思維,建言獻策,營造社會共同參與中國教育改革的交流平台。講壇在每月最後一周的周末舉行。從 2008 年初,「講壇」已經進行了 多期。
正如講壇的首期嘉賓、著名經濟學家湯敏先生表示,「教育這么重大的問題,我們都應該有發言權。教育不能被教育學家們、學校、教育行政部門所壟斷。因為教育對我們所有的人來說太重要了。……人們常說旁觀者清,旁觀者也不一定就清,但是旁觀者往往有與當局者不同的角度。從這一點角度出發,我們才斗膽、才覺得有責任來經常對教育發表一些觀點。」
新民教育講壇向社會各界公眾免費開放。通過這樣的活動,喚醒公眾對自身教育權利的認知,促成他們對教育行業各方面事務的理解,從而提高他們參與教育決策等方面的能力。同時,媒體的廣泛參與,也將讓「講壇」的成果廣泛擴散,在更大的范圍內實現「講壇」與公眾有效互動的目標。 鑒於目前國內尚沒有相對成熟的教育問題公共討論平台,21世紀教育研究院以「民間智庫,公共平台」為定位,發起建設教育思想網。網站聚焦、深入挖掘中國教育問題,傳播先進教育理念,形成教育改革方案,推動中國教育轉型變革。

2、社會企業家的相關機構

社會企業家在初創期時常常面臨著資金、資源、個人能力等方面的需求,幫助這些社會企業家順利解決這些問題,平穩渡過初創期的機構,目前在國內也開始涌現。他們通常為社會企業家提供技能培訓、資金支持、項目孵化,及一切可能的後續支持。國內比較有名的相關機構有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創思、心苗亞洲。
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創業咖啡「項目旨在啟蒙大學生的社會企業家精神,在培養創業能力的基礎上,倡導關注和解決社會問題。創業咖啡通過與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合作開設社會創業網路學分課,將友成的社會資源引入高校課堂,將北大的優質教育資源分享給社會,擴大全國合作高校中聽課學生的社會視野及創業視野。
創思(Transist)的使命為發現、培育和拓展技術創新和社會創新之間的交集。創思為初創型企業提供1萬至100萬美元的早期投資,同時也從客戶開發、產品市場匹配和市場進入等最早的階段開始孵化創業者和項目,並為他們提供全面的能力建設,包括加速計劃、專業顧問和明星導師。創思於2009年創立了易社計劃,致力於為大中華區新興的社會企業家打造一個高質量社區。到目前為止,創思已投資微邦、DemystData、合一科創等數十家公司。其社區內擁有100多位社會企業家,活躍在教育就業、環境能源、農業扶貧、公平貿易、衛生保健、老年關懷等各個領域。
心苗亞洲(SOW Asia)的成立,是為了讓所有處在初期發展及中期成長階段的社會企業能夠在自力更生的前提下,盡量擴大其對社會的積極影響。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心苗(亞洲)慈善基金會創始人因為理解到信貸對於優秀企業發展的價值及重要性,所以希望為以公益影響及可持續收入為模式的社會公益企業提供財務及財務以外的資源。心苗以貸款或入股的方式投資在亞洲教育、環境、醫療及扶貧等領域現已是進入發展期的社會公益企業。
陽光下之家(HOMINSUN),由王金雲2003年9月創辦,已在深圳市民政局登記注冊,其業務范圍中「勸導犯罪在逃人員投案自首」的業務開創了全國先河。12年來,王金雲花費個人250多萬元積蓄,堅持不懈地幫助失足者回歸社會,勸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高飛是他勸服的第53名服務對象。此外,他還幫助了170多名出獄青少年找到了工作,勸導600多人放棄了犯罪或重犯罪的念頭,幫扶了一萬多名失足者開始了新的生活。由於「陽光下之家」創立之初就發表聲明不接受社會的捐贈,12年來,其所有的花費都來源於王金雲個人積蓄及其控股的陽光下集團屬下的六家公司的投入。目前,王金雲每年還要為「陽光下之家」投入40多萬元。為了幫助更多的失足者,如何將「陽光下之家」這份公益事業繼續經營下去,王金雲有一個更高的願望,他把「陽光下之家」的英文「HOMINSUN」注冊了品牌,他要創建一個與車有關的網路平台,把它做成「社會企業的華為」,計劃幫扶一千名出獄人員成功創業。

3、那GSVC的比賽項目有哪些呢?

GSVC是公益性質的創業大賽,主要是創業者提供展示優秀商業策劃機會,還吸引了大批投版資者在此發掘可權發展項目。這個比賽的具體項目和一般的創業計劃比賽差不多,沒有什麼很具體的項目,主要就是提供你在創業策劃計劃書,這是你最核心的部分了,如果你的策劃書寫得不錯,有可行性,很有可能就被企業發掘了,你的創業計劃就可以實現了, Z這個和WSU全球商業計劃大賽有很大的相似性的,你可以看看。

4、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經2012年7月22日第二屆第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非公募基金會。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目標,推動企業家群體在發展慈善事業中履行社會責任,努力探索一條民間力量與政府相結合的扶貧道路。堅持「物質扶貧」和「精神扶貧」並舉,促進當代中國企業文化與慈善文化的同步成長和發展。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忠厚仁義的傳統美德,營造平等友愛、團結互助的社會氛圍和社會風尚。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貳仟萬圓整。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七條 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1. 資助貧困人群接受文化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2. 資助貧困地區改善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3. 配合國家產業化扶貧政策,為企業在貧困地區開發資源提供多種公益服務;4. 開展小額貸款項目,支持農村和城市貧困人口的小型創業,資助特困大學生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完成學業;5. 實施急難危困救助和精神慰籍等各種公益慈善活動;6. 開展以「愛心接力」、「心靈和諧」、互助、扶貧為主題的公益宣傳,並藉助各種媒體的力量,實施與精神文明相關的各種精神文化建設項目;7. 為一切關懷、支持和熱心中國扶貧事業的海內外組織、團體、企業和個人開展的消除貧困等公益活動提供咨詢、代管和服務。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1. 具有在某一領域從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經歷,在本領域內有獨到建樹並享有較高的個人聲望;2. 認同本基金會的使命、目標,並志願服務於理事會;3. 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地參與議事決策;4. 尊重理事會的多元文化,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1. 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2. 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3. 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4. 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5. 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1. 理事有在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 理事有權對提交理事會會議的文件、材料提出質疑,要求說明;3. 理事有向理事長提出召開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的建議權;4. 理事有權調閱本基金會檔案、文件或約見本基金會相關工作人員了解情況, 查詢或調查本基金會的專項工作;5. 理事應當遵守《友成企業家扶貧基金會章程》,遵從理事會做出的決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基金會及其理事會的利益,不得利用在本基金會的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侵佔、挪用本基金會財產,不得從事損害本基金會利益的活動;6. 理事負有按規定不泄露本基金會秘密的義務,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代表理事會和本基金會發言;7. 理事應當了解本基金會內部管理的各項政策和項目運作方式,掌握非營利組織的法律制度和外部環境,在理事會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8. 理事應當出席理事會或專業小組會議,並為議題准備專業性意見和提出與政策相關的建議議題;9. 理事應當仔細審讀本基金會的財務報告,謹慎決策資金控制和運作,切實履行公共財產的信託責任;10. 理事應掌握本基金會的競爭優勢、劣勢和需求,有義務拓展資源網路,動員社會力量,為本基金會及其各項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支持;11. 理事應當支持秘書長工作,建設良性互動關系,不幹預秘書處行政事務及其職責范圍內的工作;12. 理事有責任推薦新的理事候選人;13. 理事應當參與理事會的自我評估,客觀評價理事會能力和業績。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1. 制定、修改章程,決定基金會的使命、戰略和目標;2. 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3. 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決定基金會資產運作的原則、策略、途徑和重大投資事項;4. 確定機構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監督並適度控制財務執行過程,選擇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財務報表審計;5. 制訂機構政策,包括會計政策、人事薪酬政策以及重大公益項目等的管理政策,確保有效的決策以及體現在決策過程中的效率、程序、創造價值和糾錯能力;6.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7. 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財務負責人的任免;8. 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給予秘書長工作支持並評估其績效;9. 保證機構行為符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具有透明度和公信力,避免理事與本基金會發生利益沖突;10. 發展良好的公共關系,建立持續穩定的資源網路,保證機構有足夠的資源實現戰略目標和財務目標;11. 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12.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可通過授權委託或通訊方式行使表決權。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1. 章程的修改;2. 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3. 章程規定的重大資助、投資活動;4. 基金會的分立、合並和終止。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理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形成決議的,應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會議記錄作為機構檔案保存,保管期限為長期。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2-3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1. 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2. 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3. 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1.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2. 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3.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4.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本基金會為理事和監事提供在本基金會工作的必要費用,費用包括辦公費、調研費、差旅費等。理事和監事的工作費用列入本基金會的行政管理費用。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承擔理事會閉會期間日常決策工作。擔任專職工作的副理事長為常務副理事長。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 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2. 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3.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4.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1. 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2. 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3. 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4. 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任職。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1.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2. 制訂理事會工作計劃並組織執行;3. 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4. 代表基金會簽署或授權簽署重要文件;5. 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理事長可根據需要,授權常務副理事長或秘書長行使上述有關職權。第二十八條 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1.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2. 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3. 擬訂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4. 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5. 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6.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7. 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8. 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9. 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1.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2. 投資收益;3. 政府資助或撥款;4. 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1. 公益事業支出;2. 管理費用;3. 籌資費用;4. 資產保值、增值;5. 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資助活動是指:1.年度資助計劃;2.單項資助額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的資助項目。本基金會的年度投資活動是指:1. 年度投資計劃;2. 單筆投資額超過上年底籌集資金余額的50%以上的投資活動。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第三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1. 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2. 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3. 財產清冊。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1. 違反章程規定的宗旨的;2. 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3. 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與本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並向社會公告。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會應當召集理事會審議修訂章程:1. 章程規定的事項與法律法規相抵觸;2. 本基金會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記載的事項不一致。第七章 附則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2年7月22日第二屆第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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